花溪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花溪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花溪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2019年9月23日在花溪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
花溪区财政局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 次会议报告花溪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2018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已于2019年2月经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将经区、乡(镇)财政部门认真清理核实各项财政收支后,汇编成的2018年全区财政总决算(草案)报告如下:
一、2018年全区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6,967万元,比上年增长8.06%,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82,478万元,置换债券收入31,598万元,上年结余33,771万元(债券置换结余12,815万元,专项结转结余20,956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4,168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300万元,调入经开区民生及社会事务经费6,710万元,收入合计443,098万元,减上解支出28,323万元,减置换债券支出44,413万元,实际可支配财力370,362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1,168万元,比上年增长10.9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8,3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4,41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4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9,450万元,支出合计443,098万元,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全区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2.41%,继续保持了较好的质量。与年初报区人大通过的预算执行情况差异主要是年度终了后部分在途收支数引起的收支变化。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6,599万元,加上级补助115,989万元、上年结余94,205万元、专项债券结余65,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4,464万元,收入合计506,257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377,138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12,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9,464万元、调出资金4,168万元,年末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13,487万元,支出合计506,257万元,全年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76万元,加上级下达专款105万元,收入合计481万元。支出完成266万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6万元,结转下年安排支出109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仅区统筹部分)预算收入完成6,812万元,支出完成6,87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6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337万元。
二、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6,967万元,为预算(经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调整预算,下同)的100.05%,同比增长8.06%,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82,478万元,置换债券收入31,598万元,上年结余33,771万元(债券置换结余12,815万元,专项结转结余20,956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4,168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300万元,调入经开区民生及社会事务经费6,710万元,收入合计443,098万元,减上解支出28,323万元,减置换债券支出44,413万元,安排乡镇支出22,179万元,区本级实际可支配财力为348,183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046万元(含区对下转移支付7,057万元),比上年增长12.7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8,3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4,413万元、安排乡镇支出15,12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4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9,450万元,支出合计443,098万元,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6,599万元,加上级补助115,989万元、上年结余94,205万元、专项债券结余65,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4,464万元,收入合计506,257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77,138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12,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9,464万元、调出资金4,168万元(按财政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规定对超过当年收入30%规模的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及连续结转2年以上的结转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年末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13,487万元,支出合计506,257万元。全年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76万元,加上级下达专款105万元,收入合计481万元。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266万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6万元,结转下年安排支出109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不含市级统筹部分)预算收入完成6,813万元,支出完成6,87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6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337万元。
三、支出决算总量与结构主要情况
2018年花溪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8,989万元,加减上下级专款数后,实际支出262,397万元,为预算的97.21%,比上年增长10.27%。从各支出类别与预算比较情况来看,支出决算结构与预算基本一致,未出现超预算支出的情况,区本级民生投入23617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04%。具体各类支出决算完成情况见附表。支出决算总量和结构完成情况符合《预算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支出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偿债、保重点”的顺序安排,各项支出按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有序拨付,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效益,有力地保障了中央、省、市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区直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
四、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主要情况
(一)按照打好“三大攻坚战”要求安排财政支出
1.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一是完成置换债券资金使用。2018年全区累计获得省财政厅置换债券转贷资金66,062万元,全部用于置换2018年及以后年度到期存量债务本金。极大地缓解了我区偿债压力,降低了政府融资成本。二是按时完成财政部全口径监测平台的统计和填报工作,同时,拟写了《花溪区债务基本情况报告》和《花溪区政府隐性债务化债方案》。三是制定未来十年偿债计划及措施。按中央、省、市有关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求,制定了5至10年的化债方案。将偿债方案落实到每一笔债务中,按偿还计划的时间节点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对我区债务进行早安排、早部署,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四是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按时偿债。通过财政安排预算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土地出让收入等方式,及时、足额支付每个季度需要偿还的各项债务本息及政府购买服务费,确保不出现一笔逾期债务。
2.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一是做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项目的建设。完成7个乡镇的一事一议小康寨建设工作,完成建设投资1,032万元。二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安排用于“农业产业发展”、“花溪区旅游环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种植、养殖保险补贴”等大扶贫工作的资金为4,677万元,较2017年安排的3,639万元增加了1,038万元,增长28.52%。其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0万元,安排结对帮扶资金370万元(代化镇经费120万元、镇宁县100万元、望谟县边饶镇150万元)。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支持方面。2018年争取到中央、省、市用于支持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财政资金1,630万元。四是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拟定《花溪区财政局关于支持区域内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拨付2,632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推进我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促进我区农业转型升级、农民持续增收。
3.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加大财政对环境保护的投入。2018年预算安排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经费共计22,525万元,其中:环卫购买服务经费9,537万元,湿地公园运行维护费2,410万元,青岩镇、石板镇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费用330万元,花溪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经费100万元,农村综合环境整治2,229万元,“百山”保护治理386万元等。二是细化环保专项资金分类。重点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领域,为全区环保事业提供有效资金保障。
(二)重点保障教育、社保等民生支出
一是加大对教育保障投入。全年安排教育经费支出107,397万元,切实保障我区教育均衡发展,并按省市要求全面启动乐童计划托管服务。二是安排社会保障专项经费19,312万元,将中央、省、市关于大扶贫战略行动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低保制度政策性兜底脱贫功能作用,有效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从2018年1月份起,实施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农村低保从320元/月、城镇低保641元/月统一提高到673元/月。三是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专项经费19,439万元。四是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6,775万元。五是拨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7,575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我区2018年5,842户棚户区改造任务项目。六是为维护社会稳定,安排“平安花溪”及各项公共安全经费23,828万元。七是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方式,完成了全区43,188户农户第一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兑现,发放补贴资金1,530万元。
(三)安排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一是全力保障创建国家全域旅游先行示范区工作。安排全域旅游创建专项工作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四星级酒店和涉旅企业奖励、乡村旅游村寨奖励和花溪全域旅游创建宣传项目等方面,确保我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先行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重点保障大数据建设及运营工作。统筹安排大数据建设及运营经费3,000万元。三是全力支持花冠路建设。2018年财政共筹集调度建设资金75,800万元,保证了花冠路全面建成按时通车。
总体来看,2018 年我区财政资金紧扣中央、省、市部署的重大发展战略,全面支持推进风险防范、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经济发展、保障民生需求,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良好。
五、部门决算主要情况
从区级部门决算填报汇总情况来看,2018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收入年初预算340,196万元,调整预算426,114万元,决算375,320万元,决算为年初预算的110.32%,为调整预算的88.08%。区级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58,344万元,调整预算443,760万元,决算356,889万元,决算为年初预算的99.59%,为调整预算的80.42%。
从各区直部门执行年度部门预算的情况来看,调整预算执行率较低,预算资金使用进度较慢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部门年末结转结余较大等。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督查指导各部门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财政转移支付决算
2018年区本级对9个乡(镇)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决算数为7,057万元。其中:孟关乡88万元,黔陶乡1,035万元,马铃乡660万元,高坡乡1,524万元,青岩镇1,010万元,石板镇 177万元,麦坪镇1,177万元,燕楼镇1,021万元,久安乡365万元。科目明细详见附表。
七、关于政府债务
2018年花溪区按照中央、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全区及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过上级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省财政厅调整下达花溪区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不含经开区)共计2,751,233万元(花溪921,233万元,贵安1,83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3,732万元(全部为花溪),专项债务限额2,607,501万元(花溪777,501万元,贵安1,830,000万元)。2018年末,花溪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628,927万元(花溪798,927万元,贵安1,83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1,931万元(全部为花溪),专项债务余额2,526,996万元(花溪696,996万元,贵安1,830,000万元)。
八、关于决算收入
2018年花溪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967万元中,税收收入129,363万元,比上年增长0.87%;非税收入27,604万元,比上年增长62.29%。税收收入占比为82.41%,继续保持了较好的质量。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和耕地占用税七项税收,七项税收总量为120,162万元,占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6.55%,其中: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完成104,085万元,占税收收入的80.46%(其中增值税占比最高,完成51,613万元,占32.88%;其次是土地增值税完成19,192万元,占12.23%;契税完成18,152万元,占11.56%;企业所得税完成15,128万元,占9.64%)。增值税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是区内大型楼盘陆续开盘建设,房地产业增值税大幅增收。个人所得税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来自于工资奖金的增收以及户数的增多,其中增收较多的是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扣代缴工资薪金和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较2017年度增加1,850万元。但一次性税收收入占比较高,其中土地增值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一次性税收占税收收入的32.76%。
各位主任、副主任、各位常委,2019年的财政预算已经执行了8个月,从到目前的情况来看,总体执行比较平稳,但经济下行和政策性减收因素仍对财政收入增幅持续产生影响,财政收入增幅持续低位运行,特别是增值税税率调整也将对全年财政预算收入产生一定幅度的影响。在后四个月,全区财税部门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支持和监督下,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培育壮大新动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确保年度财政预算的平稳运行,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更好地发挥财政工作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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