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19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
2019年9月23日在花溪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
花溪区财政局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花溪区2019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根据1-8月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及对9-12月份的预测,预计到年底,全区可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264万元。结合1至8月各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及对全年支出的预测,需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万元,增加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3,444万元,增加经开区民生社会事务收入276万元,调增上解上级支出2,683万元。调增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37万元(区本级调增4,065万元,乡镇调减28万元),调整后的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81,865万元(其中区本级266,747万元,乡镇15,118万元),同比下降1.01 %,主要是全年同期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较大。
根据预算法规定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我区财政预算收支需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一)收入调整情况
根据1-8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体不作调整,仅对各收入款项进行调整变动。其中:税收收入调减2,222万元,非税收入调增2,222万元。
(二)财力调整情况
1.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万元;
2.调增上级补助收入3,444万元(其中:一是增加省级下达2019年省对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补助942万元,二是增加经济强县补助500万元,三是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326万元,四是增加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36万元,五是增加市级生态转移支付补助1,640万元);
3.调增经开区民生社会事务收入276万元;
4.调增上解支出2,683万元。其中:调增体制补助1,763万元,调增纪委监委留置点建设经费920万元。
上述净增加我区可用财力共计4,037万元。
(三)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调整情况
调减年初预算部分项目资金及预备费,统筹安排到急需资金支出领域。其中:调减年初预留目标奖及部分支出缓慢和不急需的支出10,490万元,调减预备费2,888万元,调减乡镇支出28万元。三项共计调减年初预算资金13,406万元。
(四)财政支出预算调整安排情况
公共财政统筹安排的新增支出共计17,44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增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经开区民生社会事务收入以及调增上解支出后新增财力4,037万元,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预算及预备费共计13,406万元)。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脱贫攻坚、保污染防治、保偿债、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顺序进行安排,全部为区本级支出。
主要安排下列支出:调增教育经费3,100万元,调增脱贫攻坚经费587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197万元、村卫生室达标建设经费180万元、花溪区结对帮扶望谟县经费15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经费30万元、花溪区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经费30万元),调增生态环境保护经费825万元,调增偿债支出1,132万元(主要用于化解政府公益性项目债务本息),调增消防业务经费311万元,调增项目前期费及评审费300万元,调增规划编制经费300万元,调增农业发展资金100万元,调整扫黑除恶工作经费51万元、调增“平安花溪”建设经费300万元,调增工业发展及大数据建设运营经费653万元,调增产业园区发展资金500万元,调增25条路移交后环卫保洁费353万元,调增国庆摆花经费147万元,调增经开区民生社会事务支出276万元,新增各部门的专项支出8,50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调整
(一)收入预算调整
按照1至8月的完成情况,本级收入调增1200万元,全部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53,390万元。
(二)可用财力的调整
收入调增1,200万元,调减年初结转收入5万元,调减年初预留及部分支出缓慢和不急需的支出497万元,可统筹安排的新增支出1,692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
604,750万元。
(三)支出预算调整
新增安排的支出,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增加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200万元,调整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692万元。新增支出主要安排城管局调增25条路移交后市政维修维护费、花溪区背街小巷道路及环卫设施整治提升项目等1,518万元,及偿债支出174万元(主要是用于化解政府公益性项目还本付息支出)。
三、社保基金预算的调整
社保基金预算不作调整。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作调整。
主任、副主任、各位常委:此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是根据我区2019年1至8月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对后四个月的预测作出的。在实际执行中,可能有不确定因素发生,我们将随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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