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教育局关于评选2023-2024年度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和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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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教育局关于评选2023-2024年度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和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1 10:09:48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初、高中学校: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3-2024年度贵阳市优秀初中毕业生和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关于评选2023—2024年度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和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评选范围花溪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市级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为花溪区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评选条件详见《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3-2024年度贵阳市优秀初中毕业生和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附件1。

二、评选原则

评选过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坚持全面发展的导向,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对学生进行评价,不能“一好代三好”、“一优代全优”,严禁弄虚作假。

三、名额分配

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比例按初中毕业生总数的4%评选;高中“三好”学生按学生总数的6%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的4%评选。

四、评选程序

1.公开政策。区教育局根据所辖学校的学生人数对学校的表彰人数进行明确后将名额分配给学校,由各学校在醒目处张贴评选条件及相关要求,并在班会上进行宣传。花溪区各学校表彰人数见附件2。

2.确定人选。学校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表彰名额,按照评选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并经师生代表集体评议、学校行政会议审核通过。

3.公示人选。各校推荐人选名单要在学校醒目处张贴公示5个工作日。

4.报送名单。推荐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学校公章,报区教育局审核,由区教育局确认后加盖区教育局公章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进一步审核确认;省、市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核,名额分配表见《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3-2024年度贵阳市优秀初中毕业生和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附件2。

五、奖励办法

由贵阳市教育局发放证书;学校张榜公布,大会表彰;将先进事迹载入学生档案。

六、相关要求

(一)学校组织受表彰人员根据表彰类型认真填写贵阳市优秀初中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贵阳市高中“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4)、贵阳市高中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5),学校意见栏填写学校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各初、高中学校严格按照程序完成政策公开、评选推荐、审核等工作,并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纸质资料(各登记表1份、各汇总表2份)报送至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核,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840614453@qq.com。

(三)分配给学校的“三好”学生名额不能用作评选校团干部、校学生会干部使用。

(四)证书由区教育局统一编号。

附件:1.贵阳市优秀初中毕业生和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2.花溪区名额分配表

3.贵阳市优秀初中毕业生登记表

4.贵阳市高中“三好”学生登记表

5.贵阳市高中优秀学生干部登记

6.贵阳市优秀初中毕业生汇总表         

7.贵阳市高中“三好”学生汇总表                         

8.贵阳市高中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附件1.pdf

附件2:花溪区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5.xlsx

附件6-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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