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18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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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2018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4 16:35: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19年2月26日在花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花溪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花溪区2018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主基调战略,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打好“防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创建国家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统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工作总纲,主动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财政收支目标圆满完成。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财政总收入395,500万元,比上年增加60,022万元,增长17.89%。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6,9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707万元,增长8.06%。其中:税收收入129,363万元,增长0.87%;非税收入27,604万元,增长62.29%。税收收入占比为82.41%,财政收入结构较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1,168万元,增长10.97%,其中:区本级支出完成318,989万元(不含下达乡级专款),增长10.27%;乡级支出完成22,179万元,增长22.09%。全区民生投入270,281万元,增长12.49%,占比为79.22%。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6,967万元,为预算(经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调整预算,下同)的100.05%,增长8.06%。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82,478万元,置换债券收入31,598万元,上年结余33,771万元(一般置换债券结余12,815万元,专项结转结余20,956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4,168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300万元,调入经开区民生及社会事务经费6,711万元,减上解支出28,323万元,减置换债券支出44,413万元,实际可支配财力370,363万元,其中:安排乡级支出22,179万元含上级下达专款7,057万元),区本级支出318,989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4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9,450万元,全部为上级专款结转下年安排支出。

1.收入方面:税收收入129,363万元,增长0.87%;非税收入完成27,604万元,增长62.29%。主要是重点项目建设对公产征收补偿收入增幅较大。

2.支出方面:区本级支出完成318,989万元,增长10.27%,减上级专款支出63,649万元,加上下拨乡镇支出 7,057万元,区本级实际支出完成262,397万元,完成预算的97.21%。其中:区本级支出民生投入255,358万元,占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0.0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6,599万元,比上年增加162,644万元,增长479.01%。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低效用地出让收入。支出完成377,138万元(全部为区本级支出),比上年增加95,012万元,增长33.68%。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6,599万元,加上级返还土地出让成本96,821万元、土地出让收益17,200万元,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1,968万元,专项债券置换收入34,464万元,上年结余159,205万元(专项债券置换结余65,000万元,专项结转结余94,205万元),减调出资金4,168万元(按财政部盘活存量资金规定结余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的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应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置换债券支出99,464万元,可支配的财力合计402,625万元。支出377,138万元。结余25,487万元(全部为专项结转)。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42万元,增长180.6%。加上级下达专款105万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6万元,支出完成266万元,完成预算的81%,比上年增加54万元,增长25.47%。结转下年安排支出10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全部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812万元,比上年增加922万元,增长15.65%。增幅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参保人员增加。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全部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873万元,比上年增加1,155万元,增长20.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需求增加、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进一步提高等。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结余10,338万元(全部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调整下达花溪区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不含经开区)共计2,751,233万元(花溪921,233万元,贵安1,830,000万元)。2018年末,花溪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628,924万元(花溪798,924万元,贵安1,830,000万元)。2018年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过上级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

从2018年全区财政运行情况来看,虽然财政收支总体达到了预期目标,但在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收入方面,主要是税收中一次性收入较多,新增支柱税源较少,近几年来培育的产业园区项目仍在培育阶段,短期内难以对财政收入作出较大贡献,税收收入后续增长短期内还缺少足够支撑,减税降费政策仍在持续并进一步扩大,财政收入增幅下降趋势仍将继续。支出方面,一是出现新增的刚性支出,如增资政策、增人增资等因素;二是民生保障对财政支出的需求持续增长;三是随着置换债券政策的结束,已置换的债券利息需全部纳入预算安排;四是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必须纳入预算安排;五是各类产业扶持性支出需继续安排。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有限的财力和不断增长的财政支出需求间矛盾更加突出,实现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

二、落实花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情况

2018年,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总基调,全力打好“防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三大攻坚行动抓好落实各项财政工作。

(一)着力保障民生支出

一是加大对教育保障的投入,全年安排教育经费支出107,397万元,切实保障我区教育均衡发展,并按省市要求全面启动乐童计划托管服务;二是安排社会保障专项经费19,312万元,将中央、省、市关于大扶贫战略行动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低保制度政策性兜底脱贫功能作用,有效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从2018年1月份起,实施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农村低保从320元/月、城镇低保从641元/月统一提高到673元/月;三是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专项经费19,439万元;四是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6,775万元;五是拨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7,575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我区2018年5,842户棚户区改造任务项目;六是为维护社会稳定,安排“平安花溪”及各项公共安全经费23,828万元;七是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方式,完成了全区43,188户农户第一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兑现,发放补贴资金1,530万元。

(二)整合推进大扶贫工作

一是做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项目的建设。完成7个乡镇的一事一议小康寨建设工作,完成建设投资1,032万元;二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安排用于“农业产业发展”、“花溪区旅游环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种植、养殖保险补贴”等大扶贫工作的资金为4,677万元,较2017年安排的3,639万元增加了1,038万元,增长28.52%。其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0万元,安排结对帮扶资金370万元(代化镇经费120万元、镇宁县100万元、望谟县边饶镇150万元);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支持方面。2018年争取到中央、省、市用于支持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财政资金1,630万元;四是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拟定《花溪区财政局关于支持区域内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拨付2,632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推进我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促进我区农业转型升级、农民持续增收。

(三)推进大生态建设工作

一是加大财政对环境保护的投入。2018年预算安排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经费共计22,525万元,其中:环卫购买服务经费9,537万元,湿地公园运行维护费2,410万元,青岩镇、石板镇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费用330万元,花溪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经费100万元,农村综合环境整治2,229万元,“百山”保护治理费386万元等。二是细化环保专项资金分类。重点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领域,为全区环保事业提供有效资金保障。

(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一是完成置换债券资金使用。2018年全区累计获得省财政厅置换债券转贷资金136,257万元,全部用于置换2018年及以后年度到期存量债券本金。极大地缓解了我区偿债压力,降低了政府融资成本。二是按时完成财政部全口径监测平台的统计和填报工作,同时,拟写了《花溪区债务基本情况报告》和《花溪区政府隐性债务化债方案》。三是制定未来十年偿债计划及措施。按中央、省、市有关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求,制定了5至10年的化债方案。将偿债方案落实到每一笔债务中,按偿还计划的时间节点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对我区债务进行早安排、早部署,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四是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按时偿债。通过财政安排预算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土地出让收入等方式,及时、足额支付每个季度需要偿还的各项债务本息及政府购买服务费,确保不出现一笔逾期债务。

(五)全力保障和支持我区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

一是全力保障创建国家全域旅游先行示范区工作。安排全域旅游创建专项工作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四星级酒店和涉旅企业奖励、乡村旅游村寨奖励和花溪全域旅游创建宣传项目等方面,确保我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先行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重点保障大数据建设及运营工作。统筹安排大数据建设及运营经费3,000万元。三是全力支持花冠路建设。2018年财政共筹集调度建设资金75,800万元,保证了花冠路全面建成按时通车。

(六)强化财政监管职能

一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全年共评审全区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预、结算193项,报审预、结算金额173,602万元,审定预、结算金额153,465万元,审减20,137万元,审减率11.6%;审查项目竣工决算30项;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全年全区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为38,22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35,787万元,节约采购资金2,442万元,节约率为6.39%;三是加强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绩效检查,对22家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财政资金的支出情况、会计基础规范和内控制度进行检查;四是完成花溪区公职人员(含社区、村有关人员)长期借用国家、集体资金清理清收专项重点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借用公款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五是清理偿还政府欠款。我区共清理政府欠款5,283万元,累计偿还政府欠款4,063万元,偿还率达76.9%。

(七)推进财政改革稳步发展

一是全力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对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全年处理监控预警信息2,431条,监控预警金额共计5,977万元,未发现违规支付的行为;二是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2018年支出经济分类改革全面到位,所有预算按改革后经济分类科目编制,经济分类科目在预算、执行、决算各环节得到应用;三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同时要求编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让“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2019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编制2019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大力实施减税降费,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强化政策实施效果;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2018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遵循“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效益优先”的原则,对2019年的各项财政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2.1 %安排为160,264万元。加上税收返还20,296万元及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91,244万元,体制补助9,244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2,282万元,调入经开片区社会事务管理经费7,70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9万元,上年结转19,450万元,减去体制上解支出27,332万元,全区可统筹安排支出的财力293,198万元,其中:安排区本级支出278,052万元,安排乡级支出15,146万元。收支平衡。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偿债、保重点”的原则进行安排,其中:人员刚性支出65,342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年终目标奖、职业年金及各项社会保险)、基本运转支出2,627万元,公检法司专项支出1,668万元,教育99,584万元,科技2,000万元,农林水专项等3,201万元,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支出2,678万元,置换债券本金利息及发行费用11,000万元,安排经开片区社会事务管理经费7,091万元,安排上年专项结转支出19,450万元,按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4%设置预备费3,888万元,安排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15,369万元,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及其他部门专项支出44,15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来安排。基金预算收入52,19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67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20万元,土地划拨收入50,000万元),上级返还土地成本收入550,000万元,上年专项结转收入25,487万元。安排支出627,677万元,其中:土地划拨收入安排的征地拆迁补偿等支出50,002万元,安排存量债务债券置换本息及发行费34,069万元,安排购买服务项目支出172,189万元,安排土地成本支出343,864万元,上年专项结转1,363万元,安排其他部门支出2,190万元(其中:花溪区城市道路绿化管护服务经费及第三方考核经费500万元、城市维护费20万元、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138万元、青岩镇、石板镇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费用250万元、花溪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经费400万元、其他污水设施处理费支出882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24,000万元(专项结余)。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5万元,加上年专项结转109万元,合计27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5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49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预算收入安排30,48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081万元,增长3.9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399万元,增长8.3%。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预算支出安排30,33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759万元,下降1.6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572万元,增长9.02%。

2019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6,68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0,3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6,343万元)。收入预算30,480万元,支出预算安排30,331万元,年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16,83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0,6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6,170万元)。

四、2019年的重点工作

2019年,我区财政工作仍面临着政策性减收因素多、新增税源不足、刚性增支因素较多以及债务偿还与中长期出责任压力大等困难和问题,财政运行形势仍较严峻。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切实防范财政潜在风险。全区财政工作将围绕建设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讲求绩效工作总目标,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政改革,贯彻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着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力支持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着重解决环境问题;强力支持实施文化旅游创新区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尽力加大财政支农投入,深入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努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竭力增加基本民生保障投入,全力以赴抓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兜牢民生底线

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十三五”期间围绕“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重点保障“四场硬仗”、污染防治和乡村振兴,全力保障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升级,大力培育新兴产业、着力振兴实体经济,优先保障民生等领域支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落实国家增支政策,落实好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公立医院改革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继续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大力支持农业发展。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节约,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继续执行压缩行政经费8%用于教育精准扶贫。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实施零基预算,启动预算绩效管理

全面推进支出预算管理改革,改进支出预算编制方法,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按照零基预算安排各项必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改变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一切从实际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需求项目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并结合财力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准备情况等编制年度预算,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水平和质量。启动实施花溪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将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设置为预算编制前置条件,申报项目预算同时申报预算绩效目标。逐步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评估机制,让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和调整上得到运用,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自评以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报送同级人大审议,并依法予以公开,逐步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透明度。力争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强化债务风险防控,确保不发生地方性债务风险事

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七严禁”和“1+8”政策,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政府债务风险。做好存量政府债务本息偿还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新增债券,确保全区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抓好各项政府债务管控措施的落实,构建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好债务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守住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加强风险防范和应对。严格依法厘清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公司等企业债务边界,严防企业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更新完善政府性债务监测平系统,确保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全区政府性债务的借、用、还等运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为制定债务化解政策提供依据。

(四)硬化财政预算约束,推进信息化建设,构建规范透明管理制度

贯彻执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和财政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有关填报要求,完成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编审工作,扎实抓好我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落实省厅“财政数据铁笼”建设要求,积极稳妥确保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在2019年1月1日上线运行,实现财政业务上下融通、财政数据上下贯通,确保财政数据的唯一、规范、有效和标准。根据市级统一部署,配合落实人大监督预算系统的搭建和移交工作,为构建规范透明、监督有力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打下坚实基础。

(五)继续强化财政管理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准确把握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新要求,按照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发展的高质量和较快的发展速度并重,按照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财政发展思想,强化发展型财政、民生型财政、绩效型财政建设,着力提高财政部门的履职能力,切实履行好当家理财职责。

各位代表,新时代必须要有新举措、新作为,2019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苦干实干加油干,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全力以赴抓好财政预算执行,不折不扣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创建国家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作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附件: 

2019名词解释.doc

02018年预算完成情况及2019年预算表目录.xls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及2019年预算表.xls

2、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及2019年预算表.xls.xls

3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及2019年预算表.xls

4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及2019年预算表.xls

5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及限额表.xls

62018年财政专户资金收支完成情况及2019年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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