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现向会议报告花溪区2018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2018年10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花溪区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是根据1至9月份的执行情况和对后期三个月预测情况进行调整。预算调整后,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贵阳市加快城市“三变”改革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试行)》通知精神,需对我区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调整。另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2017年末贵阳市及花溪区清镇市政府债务余额有关事项的函》(黔府办函〔2018〕180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需报告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相关事项。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
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贵阳市加快城市“三变”改革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和《贵阳市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花溪险峰苑棚户区改造项目经市政府批准,通过一次性招拍挂方式确定项目开发主体,其挂牌开发成本收入147,209万元缴入花溪区政府国库并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147,209万元,调整后花溪区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200,809万元;支出预算调增支出147,209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我区棚户区改造征拆成本及花冠路等重点项目支出。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61,688.1万元。
二、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相关事项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2017年末贵阳市及花溪区清镇市政府债务余额有关事项的函》(黔府办函〔2018〕180号)要求,贵安新区举借用于建设新区路网的部分存量专项债务按辖区里程占比划入相应区(市)进行统计,并将相应的债务限额一并划入。贵安新区存量专项债务限额及余额划入花溪区统计数据为183亿元。
贵安新区存量专项债务划转花溪区统计后,花溪区(不含经开区)2017年末政府存量债务限额调整为275.12亿元(贵安新区183亿元,花溪区92.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14.3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260.75亿元(贵安新区183亿元,花溪区77.75亿元)。2017年末花溪区(不含经开区)债务余额调整为267.34亿元(贵安新区183亿元,花溪区84.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13.09亿元(全部为花溪区债务余额),专项债务余额为254.25亿元(贵安新区183亿元,花溪区71.25亿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常委:此次预算调整后,我们将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方案抓好预算执行,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切实强化债务风险防控管理,确保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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