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花溪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一、方案起草依据及背景?
为做好花溪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及省、市、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和年度降水趋势预报,特制定《花溪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以指导我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方案制定的意义是什么?
按照《方案》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主要任务和措施,将我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防范区域、防范时段、防范主要任务及应对措施作出简要规划,防范遏制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2023年花溪区地质灾害防治现状是什么?
对2023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一个简要总结,2023年我区新增地灾隐患点三处(2023年10月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安排将在册三处风险斜坡点转为地灾隐患点),全年接报处置隐患19起疑似地质灾害隐患,经组织技术单位核查鉴定,均不属于地质灾害隐患,为一般安全隐患,全年未发生因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情况。
四、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对我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现状简要分析,近年来我区汛期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所占比例较大,特殊的喀斯特地质地貌,造成了全区约50%的国土面积都是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大量工程项目建设、农村切坡建房、矿山开采等对地质环境破坏扰动加剧,地质环境更加脆弱,即使在自然状态下也容易形成地质灾害隐患。特别是人类工程活动中,如不能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极易突发地质灾害。
2、花溪区特殊地形地貌,全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4处,其中:滑坡隐患3处、崩塌隐患9处、地裂缝隐患2处。崩塌是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的主要灾种。孕灾风险斜坡34处(其中大型1处、中型23处、小型10处)分布在我区11个乡(镇、街道办)。
3、重点防范时段预测。根据气象数据预测,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5—9月)及短时降雨量较大的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域。人为因素和其他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应全年防范。
4、对全区重点防范地区和灾害种类进行预测。一是灾害类型主要为突发性滑坡、崩塌、地裂缝,其中滑坡、崩塌所占比例较大。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麦坪镇老王冲—久安乡打通村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中易发区:燕楼镇思惹—青岩白秧岭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低易发区:石板镇野猪坡—孟关谷立,久安乡新庄—白岩寨,高坡乡新寨—茶山,马铃乡高山—猫脚一带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二是重点领域:辖区内城镇住宅小区,尤其临近山体老旧住宅小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项目周边区域,包括地铁、隧道、人防工程、地下管道(网)、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地下通道等已建、在建工程周边高边坡、高挡土墙区域;临山临崖临水宅基地及周边;斜坡地带有密集居住人口的村寨;农村切坡建房及周边;易地移民搬迁安置点及周边区域;全区范围内已建、在建道路工程;新建农村公路(组组通)、铁路、水路沿线,特别是未采取支护措施的切坡路段;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集市、学校、医院等人群密集区;重要湖泊、河流、水库蓄水区等周边区域;全区采矿活动区域、输油(气)管道沿线及风电能等能源设施周边;各类宗教场所,以及新建、扩建、改建的宗教场所及其周边区域;市政桥梁、城市公园、垃圾填埋场、非法倒土场及其周边区域。
五、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和措施有哪些?
1、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部门责任、落实四级包保责任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灾技术支撑队伍建设。
2、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各乡(镇、街道办)、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管地灾”的原则具体负责,将地灾隐患排查、监测、治理纳入职能日常工作,在重要时段开展全覆盖大排查。认真核查甄别是否属于地灾隐患,一旦明确为地质灾害隐患,及时更新隐患点台账,落实“四级包保”责任制、明确二名监测人员、发放“两卡”、设置警示标志等防范措施,并力争尽早进行治理彻底消除威胁。严禁将安全生产隐患归为地灾隐患台账。
3、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继续将监测人员工作补助经费纳入财政保障,优先安排受威胁区域贫困群众作为监测员;加强监测人员的培训、监督、考核,及时更换失职人员;完善预警机制,科学分析研判地质灾害风险,强化对已查明隐患点监测预警。
4、加强宣传、培训、演练。提升公众防灾避灾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提高广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提升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积极营造“全民防灾”良好氛围,鼓励群众提供地灾线索。
5、大力实施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从源头上降低灾害风险。
6、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和对工程建设活动易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从源头遏制因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安全事故。对经责任认定确属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责任单位开展治理消除隐患,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7、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信息上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8、强化后勤保障。将地质灾害治理、监测员监测经费、警示标牌制作及更新、临灾避险演练经费、培训经费、宣传经费及车辆保障经费等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全力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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