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花溪区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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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花溪区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1 15:48:52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方案出台的依据和背景是?

《花溪区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起草,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54号)、《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11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22〕1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22]17号)等文件。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为背景,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花溪区城市绿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方案的意义是什么?

《花溪区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落实,一是明确了2022年起到2025年花溪逐步推广装配式建筑的计划和比例要求。二是推动以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及现代木结构建筑为主导、标准体系为支撑、集约生产为导向的绿色集成高效新型建造模式,为花溪区推动“强省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新建建筑项目(含民用、工业建筑项目)分类别、分阶段实施装配式建筑,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按原有装配式建筑要求执行,分期建设的项目原则上每期建设工程均应满足当期装配式建筑要求。

1.政府投资或政府主导的办公楼、学校、医院、标准化厂房、公共停车楼、保障性住房等适用装配式建造技术的新建建筑项目,全部按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建造。

2.社会投资的新建建筑项目逐步推广,从2022年起到2025年实施装配式建筑比例分别不低于30%、40%、50%、60%。

3.积极推动工业化预制构件产品在市政工程项目中的应用,有条件的市政工程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4.地上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下,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设备用房(垃圾房、配电房等),以及因抗震、特殊用途、结构复杂等技术原因无法满足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的新建建筑项目(由贵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论证),可不采用装配式建造。

四、方案的重点任务分别是什么?

《方案》的重点任务共十项:

1.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2.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

3.提高设计标准化。

4.提高装配施工水平。

5.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6.加强技术创新。

7.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8.优化制度流程管理。

9.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10.发展绿色建材。

五、方案的保障措施有哪些呢?

一是建立协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二是细化部门责任;三是加强考核督查;四是宣传引导。

关键词诠释:装配式建筑是指把传统建造方式中的大量现场作业工作转移到工厂进行。在工厂加工制作好建筑用构件和配件(如楼板、墙板、楼梯、阳台等),运输到建筑施工现场,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在现场装配安装而成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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