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花溪区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一、方案起草依据
《花溪区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及《贵阳贵安自然保护地综合监管联动工作方案》,《贵阳市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要求以及结合花溪区自然保护地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二、制定方案的重要意义
《花溪区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一是可以摸清全区自然保护地存在的问题底数,全面排查花溪省级风景名胜区、贵州花溪省级地质公园、贵州花溪青岩油杉县级自然保护区内三类自然保护地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对于花溪区自然保护地工作开展做到预防为主,化被动为主动;二是能够有效、合理地安排部署全区自然保护地的常规监督排查整改工作;三是及时对接相关责任部门,确保工作不间断,责任不失位;四是能够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中各责任部门的联动水平,整体提升全区自然保护地保护强化监督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水平。
三、目标任务
加强全区自然保护地监督排查整改工作,推进花溪区自然保护地保护与管理工作,畅通全区自然保护地监督排查工作联动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单位和人员,分工明确任务清晰,有效杜绝我区自然保护地保护范围内违法违规占林地、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等行为。
四、方案编制原则。
“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原则:成立花溪区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安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局,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花溪区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日常事务工作。区属相关部门和涉及乡(镇、街道办)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自然保护地排查的相关工作。
五、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共有七部分。分别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和重点、组织保障、工作措施、时间要求、保障机制。其中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和重点尤为重要。
工作目标。摸清全区自然保护地存在的问题底数,全面排查花溪省级风景名胜区、贵州花溪省级地质公园、贵州花溪青岩油杉县级自然保护区内三类自然保护地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包括:2017年以来已完成整改问题,目前正在整改问题,排查新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工作范围和重点。本次排查整治工作范围涵盖花溪省级风景名胜区、贵州花溪省级地质公园、贵州花溪青岩油杉县级自然保护区三类自然保护地。重点排查以下几类问题:(一)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占林地行为。(二)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各种违法行为。(三)实施房地产、别墅建设等经营性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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