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花溪区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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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花溪区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2-28 14:50:08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工作方案》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快捷高效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民政救助对象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三同步”识别机制,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时效性、精准性和困难群众的满意度。

二、《工作方案》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一)《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关于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党办发〔2022〕1号)文件;

(二)贵阳市民政局、贵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筑民发〔2024〕14 号)文件。

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范围和下放内容是什么?

(一)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范围。青岩镇、麦坪镇、燕楼镇、石板镇、高坡乡、马铃乡、久安乡、孟关乡、黔陶乡、阳光街道、清溪街道、溪北街道、贵筑街道、黄河路街道、平桥街道、小孟街道、金筑街道。

(二)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内容。按程序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认定等区民政局承担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承担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地当年6个月低保标准)、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认定等社会救助的审核确认工作,实现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和监督管理职能有效分离。

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区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区民政局履行权限下放工作监管责任,做好权限下放后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好社会救助资金的筹集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审核确认的主体责任,做好社会救助对象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确认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协助乡镇(街道)开展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调查核实、主动排查发现困难群众、帮助申请有困难的村(居)民代为提出申请。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全区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检查和监督各项社会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情况;区司法局结合实际为孤、残、老及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区医保局做好特殊困难群体资助参保及医疗救助待遇享受,加强医疗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发挥救助合力,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区卫健局完善疾病应急救助,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在紧急情况时实施先救治、后收费,确保贫困患者及时得到救治;区人社局对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优先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区乡村振兴局加强乡村振兴政策与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指导基层帮助社会救助对象家庭发展生产,助力增收。

五、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解决的问题

一是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破解了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难题;二是区一级可定期或随时抽查审核确认服务情况;三是减少了区级抽查和审批环节的时间过长难题;四是对申请对象的住房、经济情况、工商登记信息、车辆登记信息等发起精准核对,一旦发现问题可随时调整纠正;五是真正落实了“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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