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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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18 21:02:03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近年来,危险化学品行业由于安全管理、监管不当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造成了极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此,国家、省、市层面先后制定印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 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20〕24 号)、《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委厅字〔2020〕56 号)和《贵州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贵阳市贵安新区各地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花溪区应急管理局草拟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办公室及花溪区相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了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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