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拟定《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背景
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发展,连续多年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十件民生实事”,先后实施“农村公路建设三年大会战”、“组组通大决战”、“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等一系列农村公路建设会战攻坚,我区相继实现了乡(镇)100%通油路、截至2020 年底,全区公路总里程已达到722.3公里,其中省道78.378公里、县级公路183.898公里、乡级公路147.874公里、村级公路283.922公里、通组公路28.228公里。我区农村公路跨越式的发展为全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和乡村振兴提供了农村交通先行支撑,为助推花溪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战役夯实了道路交通基础。为切实解决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中管好、护好短板问题,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2019 年 9 月 5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0〕45 号);2020 年 2 月 25 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 号);2020 年 5 月 28 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3 号)(以下简称《省方案》); 2020 年 6 月 18 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印发了《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公〔2020〕2 号);2020年11月12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安新区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的通知》(筑府办发〔2020〕17号)。文件明确规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具体实施办法并抄送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贵阳市财政局备案。综上所述,全面深化加快花溪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步伐,制定《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迫在眉睫。
二、制定《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推进农村公路管养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农村公路无论是总体规模及路面类型、等级都发生较大变化,农村公路已经从原来的“出行难”实 现了“走得畅”;在管养方面,原来以砂石(泥)路为主转变为现在以沥青(水泥)路为主,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理念已经发生质的变化。原来的有关制度方案已经不适应现阶段及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需求,急需根据省委 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要求,结合花溪区实际,研究制定《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二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四好农村路”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要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深化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设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故制定《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成为必然选择。
三是推进农村公路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2007年以来,国家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出台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修订了《贵州省公路条例》,随着农村公路的发展,近年来最新修订或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区级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同时优化了区级、乡级人民政府工作职责,细化和完善农村公路各项制度建设,对推进农村公路依法治理提出新的要求,故制定《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为必然选择。
(二)制定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4.《贵州省公路条例》;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0〕45 号);
6.《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 〔2020〕26 号)文件;
7.《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5 年第 22 号);
8.《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3 号);
9.《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公 〔2020〕2 号)。
10.《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的通知》(筑府办发〔2020〕17号)。
三、制定《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一)起草过程。根据花溪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为做好《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在收到《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3 号),以及《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的通知》后,我局组织有关人员着手开展花溪区关于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相关的调研工作;同时参考其他县、区的起草初稿,听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领导、专家的建议,认真总结原管养意见、原管养通知文件实施以来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结合花溪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经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形成最终《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情况。2021 年 3月 25日,《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全区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意见,并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行再次修改完善。
(三)区政府专题会议审查研究情况。2021年4月27日,区政府召开交通口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对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终的《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农村公路由于点多、线长、面广、量大,加上地方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目前农村公路发展特别是管理、养护仍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为此,《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从五个方面出台管理养护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难题。针对农村公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加快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多方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分别明确2022年、2035年两个阶段的改革发展目标。针对农村公路管理体制不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区级履行主体责任、乡村两级积极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区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好乡、村主力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针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不足问题,《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通过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强化管理养护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多渠道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切实做到建一条、养一条、能持久,确保农村公路持续发展效益。针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未全面建立问题,《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从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鼓励家庭承包日常养护、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等方面加快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水平。针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政策落实不见底问题,《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开展试点、强化政府考核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重点考核责任落实、资金到位、工程质量等内容,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五、主要特点
(一)突出担当作为。《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原来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有关政策进行梳理,结合国家出台的最新政策,提出完善管理养护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健全长效机制、细化保障措施等内容,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具有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在筹资比例上,充分考虑市、县两级财政支出困难实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通组公路养护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2:3承担。
(二)细化责任落实。《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省有关部门和市、县、乡、村五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分工,厘清各级各部门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总体思路,强调省级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各负其责,落实“省市统筹、县级负责、乡村齐抓、社会参与”的管理责任,构建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三)明确资金标准。《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由花溪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农村公路及通组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不得低于下列标准:县道(含我区管养省道)每年每公里1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8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通组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每年每公里1500元。日常养护资金除省级补助外,剩余资金花溪区与贵阳市两级财政按照6:4比例进行筹集;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将相关税收返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对落实支出责任存在的收支缺口,可视财力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目标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四)助力脱贫攻坚。《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鼓励公路沿线群众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支持各地开发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吸引农村居民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五)着力改革创新。《花溪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持通过出让公路冠名权等方式,引导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多渠道筹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健全信用评价机制,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水平,建立多元养护、群众参与的长效养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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