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易地扶贫搬迁“共筑行动”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原因。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9﹞8号)和《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共筑行动”推进搬迁群众融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办发电﹝2019﹞57号)要求,花溪区于2019年6月13日开展了“共筑行动”,为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共筑行动”捐款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根据相关规定而制定本办法。
二、使用范围。结合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安置点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等“五个体系”建设,重点解决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开支及生活困难群众帮扶、慰问,搬迁群众生活必需品和小区设备设施维护等工作产生的经费问题。
三、捐赠资金的使用原则及范围。易地扶贫搬迁捐赠资金用于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搬迁入住解决搬迁群众的生产发展、生活困难、安置小区后续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实行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作他用。
四、募捐资金的使用流程。安置点乡镇(街道办)作为易地扶贫搬迁捐赠资金使用主体,申请使用易地扶贫搬迁“共筑行动”募捐资金,由居委会提出申请,安置点乡镇(街道办)审核,由区民政局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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