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河花溪段重要河段重点支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进一步强化南明河花溪段重要河段重点支流管理,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南明河管理保护机制。
二、出台目标
进一步强化区级统筹、分段管理、属地实施的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以强化南明河花溪段(花溪水库大坝至湿地公园北大门)、两条支流(小黄河、小车河)及三条排洪大沟(养牛大沟、洛平大沟、大水沟)管理为抓手,实现南明河重要河段重点支流水生态环境显著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是明确了属地乡(镇、社区)、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辖区内对南明河花溪段应该承担的监督管理职责,让南明河有了保护者、管理者。
二是加大对南明河保护管理的资金来源保障, 为实现南明河“水变清、岸变绿、景变美”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是切实保障南明花溪段河道水生态景观,优化提升重要河段沿岸绿化景观,体现花溪区的生态名片。通过日常管理,严查严管,确保了南明河花溪河段秩序井然,实现“景变美”的目标。
四是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市民环境保护意识,使广大市民把爱河,护河、管河作为一种自觉行动。
四、内容解读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及涉及乡(镇、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南明河花溪段重要河段重点支流管理工作。
(二)强化统筹管理:“构建区级统筹、分段负责”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区级管理工作力度,扩大区级管理范围,强化区乡两级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工作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管理工作进行调度,对较为复杂、需区级统筹的问题及时提请研究,并制定系统整改方案,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尽职职责,对工作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