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农民返乡创业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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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农民返乡创业一次性补助

发布时间:2023-12-11 11:07:18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政策内容:凡我市农村户籍外出务工后返回户籍所在乡(镇)创业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3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具体名额分配以当年下发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①申领人员须年满 16 周岁、女在55周岁以下、男在60周岁以下;②申领人员有正在实施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创业项目(种植养殖业初次投入资金需在2万元以上);③同一申领人或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不能重复申领。

申请地点:户籍所在地乡(镇)就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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