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评选表彰“农民返乡创业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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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评选表彰“农民返乡创业之星”

发布时间:2023-12-11 11:07:51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政策内容:为表彰农民工返乡创业典型示范作用,对创业规模较大、吸纳就业人数较多、带动示范作用较好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典型,按带动并稳定就业人数给予补助1万元-3万元,具体名额分配以当年下发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①遵纪守法,照章纳税,诚信经营;②所办企业在贵阳市辖区内,具有较大经济规模,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有较大的经济技术优势和发展潜力;③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④评选对象系我省户籍农民工,外出务工后在我市辖区内创业。

申请地点:经营所在地乡(镇)就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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