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花溪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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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花溪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09:45:25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统计局、区气象局、青岩镇、高坡乡、燕楼镇、麦坪镇、孟关乡、久安乡、马铃乡、黔陶乡、贵筑街道、清溪街道、小孟街道:

《贵阳市花溪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贵阳市花溪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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