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6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花溪爱财好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情况
花溪爱财好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蕉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FHN20241047227。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未正确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元(大写:伍元);3.罚款1000.00元(大写:壹仟元);罚没款合计1005元。(处罚决定书:筑花市监处罚〔2025〕36号)。
(三)我局执法人员责令花溪爱财好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停止销售上述批次产品并进行召回,该批次产品属于快消品,全部销售完毕至个人,已无法召回。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排查,出现不合格的原因在购进过程中风险把控不严谨,现已全部进行整改。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