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8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2家企业的15批次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花溪区代氏黄牛肉店销售的牛肉
抽检基本情况:
牛肉: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C4E702004C4F6024715 。
(一)经抽样检验,林可霉素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 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30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监督经营户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对风险监测食品,经营企业已主动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召回等措施。我局将对此开展相关的后续处理核查处置工作。
二、花溪食色无边牛羊肉铺销售的牛肉
抽检基本情况:
牛肉: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C4E702004C4F6024718 。
(一)经抽样检验,林可霉素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30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监督经营户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对风险监测食品,经营企业已主动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召回等措施。我局将对此开展相关的后续处理核查处置工作。
三、贵州天懿巧媳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豆皮(非发酵性豆制品)
抽检基本情况:
豆皮(非发酵性豆制品):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ZXSP20242951 。
(一)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12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监督经营户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对风险监测食品,经营企业已主动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召回等措施。我局将对此开展相关的后续处理核查处置工作。
四、贵州民尖好酒品牌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民尖®口粮酒
抽检基本情况:
民尖®口粮酒: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黔】质检第J20240114914号。
(一)经抽样检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19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监督经营户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对风险监测食品,经营企业已主动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召回等措施。我局将对此开展相关的后续处理核查处置工作。
五、花溪区心有客酸汤牛肉溪北店使用的大碗、小碗
抽检基本情况:
1.大碗: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SP240703046。
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1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监督经营户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餐具。对风险监测餐具,经营企业已主动暂停使用并进行召回等措施。我局将对此开展相关的后续处理核查处置工作。
2.小碗: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SP240703047。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1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监督经营户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餐具。对风险监测餐具,经营企业已主动暂停使用并进行召回等措施。我局将对此开展相关的后续处理核查处置工作。
六、花溪区张瑜包子店销售的自制肉包
抽检基本情况:
自制肉包: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SP240731041。
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29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监督经营户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对风险监测食品,经营企业已主动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召回等措施。我局将对此开展相关的后续处理核查处置工作。
七、花溪区兔兔兔餐饮店使用的杯子、小碗
抽检基本情况:
1.杯子: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SP240725055。
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27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监督经营户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餐具。对风险监测餐具,经营企业已主动暂停使用并进行召回等措施。我局将对此开展相关的后续处理核查处置工作。
2.小碗: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SP240725054。
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27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监督经营户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餐具。对风险监测餐具,经营企业已主动暂停使用并进行召回等措施。我局将对此开展相关的后续处理核查处置工作。
八、贵州睿悦红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小方碗、大碗
抽检基本情况:
1.小方碗: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SP240726060。
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28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监督经营户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餐具。对风险监测餐具,经营企业已主动暂停使用并进行召回等措施。我局将对此开展相关的后续处理核查处置工作。
2.大碗: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SP240726059。
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28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监督经营户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餐具。对风险监测餐具,经营企业已主动暂停使用并进行召回等措施。我局将对此开展相关的后续处理核查处置工作。
九、贵阳花溪张福良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菊花饼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06月18日对贵阳花溪张福良食品加工厂生产的(产品名称:菊花饼、商标:/、规格型号:210克/袋、生产日期:2024年06月12日、质量等级:/)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柠檬黄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附后,检验报告编号为【黔】质检第J20240112250号。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0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监督经营户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对风险监测食品,经营企业已主动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召回等措施。我局将对此开展相关的后续处理核查处置工作。
十、贵州雪福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饼(紫薯味)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 年 06 月 17 日对贵州雪福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名称: 香酥饼(紫薯味) 、商标: / 、规格型号: 350克/盒 、生产日期: 2024-04-18 、质量等级: / )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苋菜红、亮蓝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附后,检验报告编号为DBJ24520100690250524。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23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监督经营户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对风险监测食品,经营企业已主动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召回等措施。我局将对此开展相关的后续处理核查处置工作。
十一、贵州泰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红浙醋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07月01日对贵州泰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产品名称:调味大红浙醋、商标:挺、规格型号:600ml/瓶、生产日期:2024-02-22、质量等级:/)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胭脂红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附后,检验报告编号为 FHN20240729152。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2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监督经营户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对风险监测食品,经营企业已主动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召回等措施。我局将对此开展相关的后续处理核查处置工作。
十二、贵州贵中贵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猪蹄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08月08日对贵州贵中贵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名称:卤猪蹄、商标:/、规格型号:称重、生产日期:2024年08月07日、质量等级:/)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附后,检验报告编号为【黔】质检第J20240116634号。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28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监督经营户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对风险监测食品,经营企业已主动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召回等措施。我局将对此开展相关的后续处理核查处置工作。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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