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21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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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2021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花溪区2021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1-10-12 17:46:21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会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财政税收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乡镇(社区)财政体制。

3.推进拟定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承担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区级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上级下达彩票资金。

5.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根据区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参与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

10.负责全区所属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监督管理。

11.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12.负责涉农补贴发放、维护农民补贴网运行;加强和指导村级财务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由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机关及下属4个二级事业单位构成,具体情况是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花溪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花溪区基层财政管理局)、全额事业单位2个(花溪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局本级机关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预算国库科、行政社保科、综合国资科、经建农财科。

因二级事业单位花溪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花溪区基层财政管理局、花溪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无独立财务核算,其部门预算并入局机关预算。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独立编制预算,上报局机关进行汇总,形成本部门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总编制69人,包括行政编制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1人、全额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数80人,其中在职人员56人(行政在职12人,参公事业在在职27人、事业在职1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3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是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二是优化支出结构,支持“三大战略”实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三是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四是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五是做好大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运维工作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确保全区财政资金支出、政府采购工作平稳运行。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1年汇总二级单位部门预算总收入151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1.37万元,上年结转31.06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51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6.84万元,项目支出305.59万元。2021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同比增加7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26万元,主要原因是招考录用、调入人员6人,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4.39万元,主要原因是拟购置车辆一辆。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51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1.37万元,上年结转31.06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7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26万元,主要原因是招考录用、调入人员6人,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4.39万元,主要原因是拟购置车辆一辆。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12.4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0601)行政运行656.84万元,(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16万元,(2010606)财政监察47.45万元,(2010607)信息化建设74.12万元,(2010650)事业运行234.58万元,(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12.46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51.01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2.87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8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3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3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1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万元,(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6.84万元(人员经费1125.89万元,公用经费80.95万元),较上年增加65.26万元,主要原因是招考录用、调入人员6人,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05.59万元,较上年增加14.39万元,主要原因是拟购置车辆一辆。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1.3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增加48.59万元,主要原因是招考录用、调入人员6人,人员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48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6.84万元,项目支出274.53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65.26万元,主要原因是招考录用、调入人员6人,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6.67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实行电子发票收缴,减少非税收入票据印制成本。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6.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5.89万元,公用经费80.9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8.95万元,较上年增加16.4万元,增长643.14%,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废车辆一辆,拟重新购置车辆。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5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安排预算经费16.4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增加16.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本级及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85万元,上年为67.15万元,本年预算较上年增加1.7万元,增加2.53%,原因为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5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如下:一是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的100%。二是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三保”运转。三是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0件。四是做好业务网络系统安全维护,确保不发生网络安全事故。

项目支出绩效情况:2021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1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汇总)花溪区2021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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