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17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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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2017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02 16:02: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花溪区2017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18年1月15日在花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花溪区2017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点工作的推进,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2017年的财政收支预算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5,26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 %,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1%,比上年增长10.55%;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7,454.81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291,450.31万元,乡镇支出16,0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6%,完成调整预算的88.27%,比上年增长13.49%。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45,260.48万元,中央、省、市转移支付补助175,730.1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92.68万元,经开区调入资金7,007.63万元,动用上年专项结转24,123.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792.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调入26.72万元,可用财力合计375,133.0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07,454.81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291,450.31万元(含下拨乡镇支出数2,161.62万元),乡镇支出16,004.5万元;上解支出27,327.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248.52万元,调出资金1,146万元,支出合计354,177.0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0,955.99万元,全部为专项结余,安排结转下年支出。新增一般政府置换债券转贷资金35,427万元,安排置换政府一般存量债务22,612万元,结余12,815万元结转2018年进行置换。

  区本级的具体收支情况如下:

  1. 收入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45,094万元,调整预算为 145,094万元,完成145,26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1%,比上年增长10.55%。

  (1)税收收入年初预算为129,094万元,调整预算为129,094万元,完成128,25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5%,完成调整预算的99.35%,比上年增长11.53%,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88.29%。

  (2)非税收入年初预算为16,000万元,调整预算为16,000万元,完成17,00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1%,完成调整预算的106.31%,比上年增长3.66%,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1.71%。

  2. 支出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62,197.5万元,调整预算(含增加的上级专款59,049.13万元,下同)为330,161.93万元,完成291,45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6%,完成调整预算的88.27%,比上年增长13.4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5,571.48万元,调整预算为35,030.69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1,374.82万元),完成27,34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6%,完成调整预算的78.05%,比上年增长8.03%。

  (2)国防支出年初预算为244万元,调整预算为244万元,完成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2.52%。

  (3)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5,398.15万元,调整预算为18,034.58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1,293.32万元),完成21,53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88%,完成调整预算的119.43%,比上年下降0.63%。

  (4)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76,349.2万元,调整预算为97,028.96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18,351.62万元),完成96,92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5%,完成调整预算的99.89%,比上年增长8%。

  (5)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4,348.59万元,调整预算为5,241.33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13.10万元),完成5,25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7%,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0%,比上年下降42.93%。比上年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减少园区发展一次性建设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3,076.27万元,调整预算为3,687.22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527.50万元),完成3,78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完成调整预算的102.7%,比上年增长37.54%。比上年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上级专款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8,465.97万元,调整预算为29,629.41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7,598.79万元),完成24,65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完成调整预算的83.2%,比上年增长16.1%。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9,511.79万元,调整预算为23,919.11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4,241.14万元),完成22,50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4%,完成调整预算的94.09%,比上年下降18.3%。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从2017年起纳入市级统筹,从而减少中央省市专款补助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4,024.51万元,调整预算为8,027.96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2,041.55万元),完成8,31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56%,完成调整预算的103.55%,比上年增长29.24%。

  (10)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18,250.08万元,调整预算为 44,585.69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4,242.83万元),完成42,99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58%,完成调整预算的96.43%,比上年增长139.9%。比上年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上级专款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23,466.91万元,调整预算为31,043.76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6,484.39万元),完成17,39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4%,完成调整预算的56.05%,比上年下降31.31%。未完成预算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实施条件尚未成熟、项目执行进度较慢。

  (12)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1,913.05万元,调整预算为6,251.07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3,292.3万元),完成3,96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37%,完成调整预算的63.46%,比上年增长229.22%。比上年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区级匹配世行贷款项目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5,439.5万元,调整预算为10,628.47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5,146.18万元),完成8,21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02%,完成调整预算的77.29%,比上年增长347.42%。比上年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上级专款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为1,044.12万元,调整预算为1,222.94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191.28万元),完成1,14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5%,完成调整预算的93.62%,比上年下降38.10%。比上年下降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减少上年青岩古镇峰会一次性支出。

  (15)金融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调整预算为10万元。未发生支出。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为737.91万元,调整预算为2,818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355.7万元),完成7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6%,完成调整预算的26.78%,比上年增长243.78%。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从政府性基金调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803.3万元,调整预算为8,588.33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2,785.03万元),完成4,04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5%,完成调整预算的47.13%,比上年增长139.05%。比上年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上级专款支出。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为32.48万元,调整预算为 92.48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60万元)。完成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73%,完成调整预算的64.88%,比上年下降51.58%。下降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减少上级专款支出。

  (19)预备费年初预算为7,866万元,调整预算已安排到上述相关款项支出。

  (20)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17,644.19万元,调整预算为1,077.93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1,049.58万元)。完成1,04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完成调整预算的97.37%,比上年增长14,894%。比上年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上级下达青岩镇南街村水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工程建设资金支出1,000万元。

  (21)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调整预算为2,976.73万元。完成1,23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21%,完成调整预算的41.53%,比上年下降49.65%。

  (2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调整预算数为23.27万元,完成23.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7.7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21,400万元,调整预算为34,200万元,完成33,95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67%,完成调整预算的99.28%,比上年增长20.42%;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33,328.61万元,调整预算为353,643.86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209,608.73万元),完成282,1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6%,完成调整预算的79.78%,比上年增长28%。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3,954.5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269,094.2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76,073.97万元,可用财力合计379,122.83万元。支出完成282,126.1万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2,792.28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94,204.45万元,全部为专项结余,结转2018年安排使用。新增专项政府置换债券转贷资金491,750万元,安排置换政府专项存量债务426,750万元,结余65,000万元结转2018年进行置换。

  具体收支完成情况如下:

  1. 收入完成情况。

  (1)土地划拨收入年初预算为20,000万元,调整预算为32,500万元,完成32,14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71%,完成调整预算的98.9%,比上年增长22.8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征地预存款收入。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年初预算为400万元,调整预算为400万元,完成56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2%,完成调整预算的140.02%,比上年下降12.28%。

  (3)城市污水处理费收入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调整预算为 1,300万元,完成1,2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8%,完成调整预算的96.37%,比上年下降10.27%。

  2. 支出完成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735.72万元,调整预算为765.72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30万元),完成58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2%,完成调整预算的76.41%,比上年下降4.47%。

  (2)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122,168.62万元,调整预算为341,345.14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208,470万元),完成270,18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16%,完成调整预算的79.15%,比上年增长32.86%,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上级返还的土地开发成本支出。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868.27万元,调整预算为1,379.27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511万元),完成63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56%,完成调整预算的46.31%,比上年增长1,851.35%。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为43万元,调整预算为147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104万元),完成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调整预算的29.25%,与上年不可比,上年未发生支出。

  (5)其他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513万元,调整预算为1,006.73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493.73万元),完成32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6%,完成调整预算的32.08%,比上年下降46.56%。

  (6)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万元,调整预算为9,000万元,完成9,88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5%,完成调整预算的109.85%,比上年下降36.96%。

  (7)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年初未安排,调整预算为0万元,完成466.2万元,比上年增长281.4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33.59万元,调整预算为133.59万元,完成13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3.59万元,调整预算为211.87万元(含增加的上级专款105万元),完成21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59%,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33.59万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 26.72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05万元,可用财力合计211.87万元;支出完成211.87万元;收支结余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6,260.84万元,调整预算为 6,260.84万元,完成5,889.6万元(全部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94.07%,完成调整预算的94.07%,比上年下降2.19%。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6,328.88万元,调整预算为6,328.88万元,完成5,717.6万元(全部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90.34%,完成调整预算的90.34%,比上年下降2.28%。

  (五)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年初安排59家部门及5个社区服务中心预算支出 191,820.09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出补助52,701.66万元,增加人员刚需支出13,472.39万元,调整后预算为308,058.32万元。完成286,09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15%,完成专款调整后预算的92.87%。

  (六)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

  省财政厅批准我区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032,799.3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9,180.31万元,专项债务843,619.05万元。按照省财政厅的统计口径,2017年末,我区政府性存量债务余额为843,418万元(已置换为政府债券类的债务为662,232万元,非债券类债务为181,186万元)。2017年省下达我区置换债券转贷资金527,177万元,置换到期债务本金449,362万元,结余77,815万元结转2018年进行置换。

  二、落实人大批复的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财税部门积极正确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对我区财政收入的影响因素,克服困难,加强财税征收管理,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确保了全区社会经济的平稳、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着力培养稳定税源,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1. 摸清税源情况,找准培植点。由区综合治税办牵头,税务部门配合,对全区财税收入的具体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后,针对排查出的困难、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找准培植稳定税源的突破点,培植稳定税源:一是加强对进入花溪的建安企业的管理,最大限度的确保建安企业税收在花溪缴纳;二是对石板片区专业市场商户不能办理注册登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切实采取措施解决石板片区税收流失的问题;三是对城区“房、土”两税进行清理、核实依法征收,确保我区“房、土”两税能及时足额入库。同时,对全区财政收入按月进行分析调度,确保财政收入实现高质量入库,逐步提高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2017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为88.29%,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二)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强化预算约束

  一是从2017年起启动了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实行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切实做好项目预算的前期基础工作,提高了财政预算资金及时发挥效益的作用。二是提高了年初预算到位率,中央省市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100%列入年初预算盘子,对刚性支出打满打足,不留预算缺口。三是强化对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人大对预算、决算审查批准后,政府财政部门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决算,按时下达各部门的预、决算批复,同时督促和指导好相关部门按时限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四是切实严控“三公”经费增长,每月对各部门“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对“三公”经费超预算进度、同比增长较大的情况进行严格核查,切实做好压缩“三公”经费,调整支出结构,保障好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需求。

  (三)强化预算监督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加强对预算执行动态的监控管理。对预算执行缓慢的项目,由区财政局下达通知到相关职能部门,督促部门加快项目支出进度,确保财政预算资金及时发挥效益。二是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在区长办公会上进行排名通报,督促各职能部门切实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三是对支出进度迟缓、不急需支出的项目预算资金及时调整用于其他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和项目。四是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通过大数据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执行中拨付、支付、清算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四)加强债务管控,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一是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国办函〔2016〕88号文出台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多次组织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召开研究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的专题会议,确保我区不出现区域性和系统性的债务风险。二是建制度,严格规范债务“借、用、还”系统化管理。拟定了《花溪区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花溪区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制度(试行)》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投融资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制度上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控了债务风险。三是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组织架构。为切实做好债务管理工作,成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和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专班,专门开展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四是实时做好债务规模的梳理和测算。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的要求,做好本地区的政府性债务统计调查工作,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建立了债务管理月报制度,并对相关债务情况实行定期动态报送。五是拟定计划,系统性的开展政府性债务偿债工作,确保不出现一笔不良债务,严防债务风险发生。

  (五)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按照中央、省、市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相关精神,对结转结余满两年以上的财政存量资金全部收回盘活,统筹安排4,651.2万元用于脱贫攻坚支出,其中:安排扶贫产业发展子基金 2,851.2万元,安排久安茶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000万元,安排溪南十锦沿线立面整治800万元;二是安排偿还债务本息及政府购买服务支出6,110.88万元;三是安排环保大督查项目建设经费1,200万元;四是对年初预算执行缓慢和当年不急需使用的资金26,479.5万元,及时调整安排扶贫、对结帮扶及民生刚需支出 5,898万元,支持环保、科技等重点支出11,539.17万元,安排重点项目购买服务费等支出9,042.33万元。

  总的来看,2017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但也还存在隐忧和压力,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趋势放缓,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突出;随着“营改增”政策的深入推进,征管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加上收入结构单一,财政收入难以保持平稳快速增长;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债务负担重、消化难。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广泛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全区和区本级预算(草案)

  2018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编制好财政预算,进一步落实好中央、省、市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预算编制中,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持合理的财政收入增幅。根据经济形势和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预测财政收入,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合理确定收入增幅,确保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按照坚持量入为出、尽力而行和“守住底线、突出重点”的原则,保障教育、社保、就业、医疗等民生支出,支持推进大扶贫、大数据和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深挖内需潜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继续按照省、市的安排,筹集资金设立脱贫攻坚基金(包括扶贫产业发展子基金、旅游产业发展子基金等),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地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和企业发展的作用。四是继续推进三年滚动预算平衡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对涉及增加支出、提高标准的一些重大政策,按照需要与可能统筹考虑,确保财力支撑可持续。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2017年实际完成数增长8%安排,达到156,882万元;支出按照确保收支平衡和保吃饭、保运转、促发展、防风险的原则进行安排。

  2018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56,88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122,294.66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5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00万元,调入经开片区民生及社会事务管理经费6,583.33万元,上年上级专项结转20,955.99万元,按体制上解上级支出28,742万元,可用财力为 296,310.56万元(其中:乡级安排13,000万元,区本级可安排的财力为283,310.56万元)。2018年区本级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共计283,310.56万元,其中:人员刚性支出和教育、科技、农业、社保重点支出为145,585.5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1.39%,运转支出2,229.42万元,公检法司基本运转经费1,454万元,偿债支出25,677万元(其中购买服务费支出19,177万元,安排一般债券置换资金的利息6,50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56,822万元(含大扶贫行动计划支出、环境保护项目支出、大数据专项经费等),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支出44,453.58万元,安排预备费7,089万元,预备费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51%。

  (一)区本级具体收入预算情况

  1. 税收收入139,631万元。其中:增值税安排47,23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74%;企业所得税安排15,67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6.50%;个人所得税安排4,824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8.16%;资源税安排9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33.37%; 城市维护建设税安排4,96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2.18%;房产税安排2,3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9.09%;印花税安排3,1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4.81%;城镇土地使用税安排2,52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8.82%;土地增值税安排14,3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8.07 %;耕地占用税安排24,1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5.41%;契税安排20,537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1.78%。

  2. 非税收入17,251万元。其中:专项收入安排4,6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0.1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5,6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0.65%;罚没收入安排1,35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82%;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1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48.6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5,5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86%;其他收入(含捐赠收入)安排19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32.78%。

  3. 预算外教育收费收入安排2,456.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1%。

  (二)区本级支出功能分类安排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6,106.9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26.61%。

  2. 国防支出预算244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

  3. 公共安全支出预算16,986.1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0.31%。

  4. 教育支出预算82,875.0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8.55%。

  5. 科学技术支出预算17,087.5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 292.94%。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2,992.0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2.74%。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6,678.2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4.47%。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上级提前下达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专项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8,510.7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5.13%。

  9. 节能环保支出预算7,691.1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91.11 %,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及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等支出。

  10. 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5,706.8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3.94%。

  11. 农林水支出预算20,094.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4.37%。

  12. 交通运输支出预算5,143.2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 168.85%。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支出。

  1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预算3,288.4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下降39.54%。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减少了上年结转安排的专项支出。

  1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4,589.9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39.6%。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1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1,486.1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01.4%,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上年结转安排的专项支出。

  16.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582.0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65.11%。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上级提前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专项支出。

  17. 粮油物资储备预算9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77.09%。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区级储备粮费用支出。

  18. 预备费支出预算7,08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 9.88%。

  19. 其他支出预算10,568.7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40.1%。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减少预留人员刚需支出。

  20. 债务付息支出预算6,34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11.53%。

  21.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预算154万元,与上年不可比,上年年初预算未安排该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26,8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88,555.02万元,上年结转94,204.45万元,收入合计209,559.47万元;扣除用于南环线建设24,000万元,实际安排支出185,559.47万元。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1. 土地划拨收入安排25,0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22.22%。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今年征地计划比上年有所减少。

  2.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5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10.73%。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我区现在开发的楼盘,大多是10万平方以上的大型房开项目,按政策规定10万平方以上的房开项目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3. 城市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1,3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3.77%。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43.9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12%。

  2. 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56,846.7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0.22%。

  3. 农林水支出预算611.9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29.52%。

  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10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41.86%。

  5. 其他支出预算752.7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6.74%。比上年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上年上级结转安排的支出。

  6.债务付息支出预算26,5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 194.4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6.3万元,全部为利润收入,调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58万元,可用财力为109.72万元,安排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9.7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184.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出)6,003.5万元,比上年增长5%。

  五、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区本级部门预算涵盖58个部门和5个社区服务中心,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9,690.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56.47%。(各部门财政安排情况详见附表七)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2018年未安排举借新增债务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衔接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安排,并结合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污水处理运行费的情况进行补充安排;社保基金预算中的收入来源于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和个人缴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按收入预算的25%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支出按收入预算减去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资金后安排。

  3.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预算批准前,2018年1月份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的标准据实支出,运转和民生保障支出按上年同期支出标准安排支出,2018年预算批准后,再按预算进度安排执行。

  2018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一、拓宽财源渠道,增加财政收入

  一是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精品旅游环线建设,抓住大数据、大旅游的机遇,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利用好旅游文化创新区的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培植稳定、高效的支柱财源,做好财源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区财政可用财力。二是加强我区土地资源管理,按照贵阳市发展和市场需求,加快做好我区土地收储的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土地出让,力求土地资源实现价值最大化增加土地交易税收及带来的后续税费收入,实现土地价值增值。三是依法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进一步加大乡镇、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动作用,加强综合治税力度,堵塞税收征管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做好减税降费工作。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加大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的清理、排查,确保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到实处,增加政府资源性收入。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打好“三大”攻坚战

  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财政工作紧紧围绕2018年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防治污染三大攻坚战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严格控制非民生、非扶贫、非治污类的专项支出。除民生、扶贫、治污类项目外,严格控制和审批非急需、非必要的政府投资项目;二是继续压缩行政运行经费,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优先保障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重大支出,重点保障化解政府性债务、精准脱贫和防治污染支出,严格控制其他支出的过快增长。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率

  一是硬化预算约束管理,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严格按程序调整预算和项目。二是继续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除了对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进行公开外,并将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列入预算公开范畴,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三是通过财政大数据运行平台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四是全面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严格财政监督重点,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监督体系,开展系统性的监督。利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从部门对财政资金申请、审核、支付、清算等操作流程对财政资金进行实时监督,及时纠正财政资金违规支付,切实降低减少违规资金支出的发生率。二是突出重点,开展精准监督。围绕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省、市财政部门的中心工作,确定财政监督重点,全力查处财政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加大对财政扶贫资金等重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预决算评审监督。通过政府性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核,严格把控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各位代表,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2018年的财税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区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对财政工作提出的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各项财政工作,为花溪区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花溪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表     花溪区2018年财政预算报告说明     名词解释

18年花溪区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       

2018年政府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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