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本级)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表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六、2022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为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房屋征收与补偿提供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于贵阳市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单位,下设办公室(含财务科)、项目管理科、补偿安置科、征收科4个科室,内设科室具体职责如下:
1、办公室
负责文电、联络、档案、信访、宣传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督促检查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国有土地上市政设施、公益性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旧城区、城中村改造有关会议的组织,以及对会议决定事项的检查落实;负责办理征收补偿的相关手续;负责征收补偿项目的审核、报批和督促执行;管理征收补偿工作经费;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项目责任制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党组织的建设工作。
2、项目管理科
根据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文件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协调当地乡镇、社区配合在确定的征收范围内组织开展调查登记工作;组织做好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建立分户档案,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调查登记的建筑进行认定;将调查结果和评估公司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及政府网站上向被征收人公布;协调征收评估工作和对项目征收范围内违法建筑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3、补偿安置科
提出房屋征收补偿的工作方案和意见;根据政府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核定征收补偿费用总额;检查督促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实时监控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情况;及时将已经签约搬家的被征收人安置补偿情况进行公布;实施回迁安置工作并参加安置点房屋建成验收;组织安置还房结算、办理产权手续等相关事宜;对产生的补偿安置纠纷进行协调。
4、征收科
组织有资质的拆迁单位对相关建筑物进行拆除;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结算;审核、汇总补偿搬迁和安置房移交的最终结算依据和结果;将结算完毕后相关卷宗归档保存。
(三)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截至目前,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0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6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共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
在职实有人数:截至目前,实有在编人员17人,均为事业编制(其中:管理在编人员10名,专业技术在编人员6名,工勤在编人员1名)。离退休人员人数:退休人员3名,为事业人员退休。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我部门将根据区政府房屋征收工作布置,继续推进金溪大道道路工程项目、花溪区十字街新型城镇化暨“三改”示范项目、霞晖路停车场、十和田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青岩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积极推进完成本年度回迁安置,开展贵大一期安置点、贵大二期安置点产业用房等项目的回迁安置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共计8204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3.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835.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209.65万元。部门预算支出共计8204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00万元,项目支出81765.65万元。
与上年预算执行总体收支数相比,增加81746.10万元,增长27019.04%。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财政将部分房屋征收项目纳入预算,导致预算总体收支的大幅增长;另外,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征收局业务工作经费项目总体收支较上年有所增加;因疫情原因,本年区政府新增安排一次性疫情防控经费收支。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本部门2022年预算收入总额8204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3.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835.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209.6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701.15万元,主要原因为:因疫情原因,本年区政府新增安排一次性疫情防控经费收入640.70万元;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征收局业务工作经费项目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5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新增49835.30万元,原因为本年将青岩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征收项目纳入财政预算;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1209.65万元,原因为本年新增收到“关于安排各区2022年1月G(21)096地块预估成本的通知”等两个项目上级补助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本年度部门支出预算8204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3.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1044.95万元,具体如下:
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预算支出315.88万元,较上年支出决算数增加55.64万元,增长21.38%。增长主要原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年度临时性增加50万元征收局业务工作经费。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预算支出29.12万元,较上年支出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1.65%。下降原因为2020年退休人员第四季度成果奖于2021年进行发放,2022年度退休人员成果奖不存在补发情况,故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整体较上年下降。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财政预算支出658.70万元,较上年支出决算数大幅增加645.99万元,原因为本年度我区因疫情原因,区政府新增安排一次性疫情防控经费640.70万元,用于大学城方舱核酸检测相关支出。
212类(城乡社区支出)财政预算新增支出81044.95万元,上一年度无该类支出。新增原因为财政首次将青岩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十和田相关项目等征收项目纳入我部门财政预算,所涉资金量较大。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部门本年度预算拨款收支总预算8204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1003.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81044.95万元。
预算拨款收支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大幅增加81746.1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财政首次将部分房屋征收项目纳入我部门拨款收支,共计金额81044.95万元;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征收局业务工作经费项目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增加50.00万元;因疫情本年度区政府新增安排一次性疫情防控经费财政拨款收支,金额640.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度我部门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3.70万元。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235.88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5.64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为本年事业一般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0.00万元,较上年增加50.00万元,增长166.67%,原因为本年单位新增项目较多,为解决聘用人员经费问题,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区政府同意临时增加工作经费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12万元,较上年减少1.64万元,下降11.11%,下降原因为2020年退休人员第四季度成果奖于2021年进行发放,2022年度退休人员成果奖不存在补发情况,支出数较上年下降;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6.00万元,较上年增加1.15万元,7.74%,增长原因为本年度基数调整、月均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640.70万元,为本年度我区因疫情原因,区政府新增安排一次性疫情防控经费用于大学城方舱核酸检测相关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60万元,较上年增加5.19万元,增长41.82%,增长原因为本年度医疗保险基数调整、月均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0.40万元,较上年增加0.10万元,增长34.84%,原因为本年度工伤保险基数调整、月均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3.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0.05万元,公用经费22.95万元。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共计246.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共计13.12万元;公用经费中,办公类相关费用19.55万元,工会费用3.4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及2021年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均为0,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无相关增减变动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共计81044.9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其中本级资金项目支出49835.30万元,上级资金项目支出31209.65万元。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均为212(城乡社区支出),用于支付青岩片区环境综合整治等房屋征收项目的相关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部门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为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房屋征收与补偿提供相关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本年度部门总体资金82048.65万元,部门绩效总目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行,履行好房屋征收职能,做好党建工作、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等工作。部门绩效分目标为确保部门办公用品、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及时性和合规性,确保机构正常运行,为部门履行自身职能提供物质保障;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开展好本年度新增及以前年度未结束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做好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征收补偿款兑付、房屋的拆除、管理费用的结算等工作。
本年度单位部门绩效目标阶段性计划为:1月至6月,基本支出180万元左右,维持上半年机构运转;完成征收局业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40万元,其他项目根据工作开展进度,做好协议的签订、审核、兑付工作,确保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7月至12月,完成基本支出剩余100万左右的支付工作,完成征收局业务工作经费项目另外支出40万元,确保其他征收项目的年度计划进度的实现,顺利完成年度总预算目标任务。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表13)
2022年我单位按要求对多个项目进行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现选取其中两个比较有代表性的项目在公开套表中列明,具体情况详见表12、表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今年我单位机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万元,增加92.05 %。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人均公用经费标准调增。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今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今年年初,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合计101.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87万元,固定资产32.66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台0(套)。资产较上年减少57.95万元,下降36.34%。下降主要原因是使用货币资金支付单位2021年度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保支出,2022年年初货币资金较2021年年初下降较大。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财政预算项目1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81765.65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单位自行申报及财政安排的预算项目共13个,涉及金额81765.65万元。其中工作经费预算80.00万元,约占项目总额的0.10%;房屋征收项目预算81044.95万元,约占项目总额的99.12%,为部门预算项目的主要构成部分;疫情防控经费640.70万元,约占项目总额的0.78%,是疫情原因区财政新增安排一次性疫情防控经费,用于大学城方舱核酸检测医务及后勤工作人员住宿等相关支出。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201(类)03(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210(类)04(款)10(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7.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本单位事业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9.212(类)08(款)01(项)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反映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