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08 14:14:54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花溪区房屋征收局为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房屋征收与补偿提供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宣传房屋征收补偿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区域内房屋及相关建筑物的征收与安置补偿工作,协调征收工作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单位开展的相关工作;

2.做好征收摸底调查,提供相关数据、费用概算等,为政府拟定房屋征收决定提供依据;受理征收项目申请,确定征收范围,公示调查结果和评估情况;拟定征收补偿方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公布征收方案、听取公众意见、组织听证事宜;测算征收补偿安置费用总额,审核、兑现征收安置补偿费用,公布安置补偿情况;

4.对征收补偿及安置完毕后的征收成本进行项目审核、结算;协助解决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市政设施、公益性设施和棚户区、旧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关问题,协调处理有关征收纠纷和矛盾。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贵阳市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二级部分,无下属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局单位决算只包括本级决算。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2021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局部门决算公开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718.08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6.13万元,增长0.86%。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临牌人员工资福利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8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55万元,占51.93%;其他收入280.05万元,占48.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55万元,占41.76%;项目支出380.15万元,占58.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02.5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51.84万元,增长20.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安排30万元预算资金用于部分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目标奖及成果奖发放时间由年末发放变为季度前预发放产生的阶段性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35%。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84万元,增长20.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安排30万元预算资金用于部分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目标奖及成果奖发放时间由年末发放变为季度前预发放产生的阶段性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24万元,占86.0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1万元,占9.79%;210卫生健康支出12.71万元,占4.2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315.43万元,支出决算为302.5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5.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按相关文件精神,单位部分人员工资和年终考核奖暂时性调减;年终奖及成果奖按上年度人均数进行预算,实际支出时部分资金在次年发放等。其中:

(1)2010301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240.47万元,支出决算为230.2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5.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相关文件精神,单位个别在职人员工资和年终考核奖暂时性减发;

(2)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当年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当年预算为15.85万元,支出决算为14.7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3.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时单位退休人员经费适当上浮;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15.8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3.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经费适当上浮;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当年预算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5.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单位医疗经费适当上浮;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当年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3.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单位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适当上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0.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1.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当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上述“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相比均无支出、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年度无预算安排、无对应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度无预算安排、无对应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度无预算安排、无对应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单位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无纳入预算管理的车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0.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见“五、附件 《征收局业务工作经费绩效自评价报告》。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五)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本单位事业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五、附件

1.征收局业务工作经费绩效自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我单位作为花溪辖区内房屋征收主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房屋及相关建筑物的征收工作。近年来,由于花溪区域内房屋征收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聘用人员及办公业务支出较大。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更好履行单位职能,2021年度申请将征收局业务工作经费纳入本年财政预算。

(2)自评价结论:单位自评共94分,基本达到预期目标,较为及时地完成了聘用人员经费及办公业务经费,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转,为确保的正常履职提供了保障。

(3)项目支出自评表:

项目支出自评表

(2021年度) 

单位(盖章): 花溪区房屋征收局

填报日期:

项目名称

征收局业务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贵阳市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01004211)

实施单位

花溪区房屋征收局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E)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30

30

30

10

100%

10

财政拨款


30

30

30

其中:

上级补助

0




本级安排

0

30

30

3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及时、足额支付聘用人员经费及办公业务经费,确保单位正常运转,以更好履行单位房屋征收的工作职责。目标一:满足我局31名聘用及返聘人员2021年度部分经费支出;目标二:购买部分办公用品,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较为及时地完成了聘用人员经费及办公业务经费,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转,为确保的正常履职提供了保障。目标一:满足我局31名聘用及返聘人员2021年度部分经费支出;目标二:购买部分办公用品,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

聘用人员

数量

31人

31人

10

10


质量

支付合规性

是否合规

达成预期

指标

20

18

资金的合规性基本得到保障,但为防范风险,单位合规制度仍需得到进一步细化。

时效

项目完成时限

下半年

达成预期

指标

10

10


成本

项目或定额成本控制率

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40分)

经济

效益

经费支出对更好履职的作用

是否有助于更好履行部门职能

达成预期指标

40

36

工作经费为单位正常运转,确保更好履行单位房屋征收的工作职责提供了重要保障,但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存在提升空间。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支付对象是否满意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总     分

100

94


绩效

结论

较好的完成了本项目预定绩效目标

    附件:《2021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局部门决算公开套表》.xls

注:本决算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可能会因四舍五入原因产生细微差异;本单位已于2022年更名为“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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