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高坡乡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花溪区高坡乡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08 17:0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我院位于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高坡村、离花溪区行政中心30公里,服务人口22860人。院内主要开展门诊、住院、检验、心电、B超等基本医疗工作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我院主要从事基本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及中医药服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本院属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副科级单位,是事业全额补助单位。  

(三)预算单位构成:本单位预算为二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高坡卫生院现有在编在职人员14人,事业编制18人,其中管理岗2人,双肩挑1人,专业技术岗11人,离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我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部署和目标任务,我院负责辖区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健康促进创建、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完善卫生院的内涵建设,提升工作质量,更好地为辖区群众服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12.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2.83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12.83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12.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12.83万元。本年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1.34万元,减幅4.26%,主要原因是:主要减少在编人员经费及特定目标类预算。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1.34万元,减幅4.26%,主要原因是:主要减少在编人员经费及特定目标类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312.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2.8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2.83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12.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312.8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34万元,减幅4.26%,主要原因是:主要减少在编人员经费及特定目标类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为312.83万元,预算构成为事业单位离退休2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万元、乡镇卫生院223.7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万元,基本支出312.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较上年减少1.34万元,减幅4.26%,主要原因是:主要减少在编人员经费及特定目标类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308.83万元、公用经费4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无此项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本单位为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无整体部门支出绩效目标。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详见附件二,表14、15。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2月26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256.0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988平方米,车辆3辆,无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0.03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4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附件:2024年高坡乡卫生院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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