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中医院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3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花溪区中医院位于花溪区贵筑路155号(花二小旁)。始建于1989年,是花溪区唯一一所政府举办的以中医特色为基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教学等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系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无所属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366名(其中在编人员64人,聘用人员302人);共有卫生技术人员共317人,其中:正高职称6名,副高19名;有硕士研究生23人,本科学历人员207人。现有中医名医传承工作省级继承人3名、县级指导老师2名,县级继承人4名。医院与贵州中医药大学合作,成立了博士工作室,目前共签约7名中医药博士到我院坐诊,有效满足了当地群众就近享受高质量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医院设有内一科(心血管、神内)、内二科(内分泌、呼吸、消化)、急诊科、重症医学科(ICU)、外科(肛肠科)、骨伤科、妇科、产科、儿科、针灸康复科、针灸推拿科、治未病中心(体检科)、手术麻醉科、口腔科、皮肤科、眼科、放射科、检验科、B超(心电图)室等临床和医技科室。 医院特色专科主要有针灸科推拿科、针灸康复科、中医妇科、骨伤科、治未病科等,其中:中医妇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针灸推拿科为市级重点专科。现有贵阳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1个,贵阳市总工会劳模创新工作室1个。
三、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51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4.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14.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164.56
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卫生健康支出514.6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64.56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51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4.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基本支出共计251.82万元,其中:2100202 在职基本工资151.09万元;2080502 退休人员经费99.32万元;2101102 医疗保险1.41万元。基本支出比2023年预算减少6.7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产生离休人员独生子女费人员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共计262.78万元,其中: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15.4万元;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39.38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万元。项目支出比2023年预算增加157.8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51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4.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14.6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服务支出514.6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卫生健康支出514.6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64.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基本支出共计251.82万元,其中:2100202 在职基本工资151.09万元;2080502 退休人员经费99.32万元;2101102 医疗保险1.41万元。基本支出比2022年预算减少6.7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产生离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人员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共计262.78万元,其中: 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15.4万元;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39.38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万元。项目支出比2022年预算增加157.8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花溪区中医院本级预算基本支出总计251.82万元,人员经费251.82万元,无公用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说明公务用车保有量情况。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本表由一级预算部门填报,所属单位无须填报。应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绩效目标公开情况将纳入2023年区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请各部门重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每个预算部门应至少选择二个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公开(含向人大公开的项目),公开的绩效目标及指标以批复的绩效目标表为准。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一) 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同口径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机关(机构)运行经费。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今年我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74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691.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49.80万元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合计79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57万元,固定资产8069万元。本单位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7台(套)。资产较上年的增减变动情况: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较上年增加3台,固定资产原值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6%。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54.78万元。
(五) 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1个,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金额254.7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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