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阳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原溪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贵州省贵阳市阳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原溪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01 12:0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溪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单位为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的股级事业单位,属独立核算的非盈利医疗机构,主要职能是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以促进居民健康水平为主要目标。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部门)内设0个处室,下属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溪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为二级预算部门,其决算只包括本级决算。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920.57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88.89万元,增长25.82%。主要原因是:1、年度调整薪级工资、部分人员晋级晋岗以及新进人员等增加人员经费支出;2、本年度二类疫苗收入增加业务收入增长。3、上级拨付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6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92万元,占40.81%;其他收入451万元,占59.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5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49万元,占25.92%;项目支出561.59万元,占74.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466.53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265.15万元,下降36.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购买服务经费等项目经费列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核算,为列入财政补助收入核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2.74万元,下降29.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购买服务经费等项目经费列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核算,为列入财政补助收入核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5万元,占3.76 %;

(2)2100301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167.53万元,占41.53 %;

(3)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33.87 万元,占8.4 %;

(4)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1.43万元,占2.83 %;

(5)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7.49万元,占39.05 %;

(6)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2.36万元,占 0.59%;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19万元,占3.77 %;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1万元,占0.07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403.33万元,支出决算为403.3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遵循预算以收定支,收支相等的基本原则。其中: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15.15 万元,支出决算为15.15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2)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当年预算为167.53万元,支出决算为167.53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3)2100302乡镇卫生院:当年预算为33.87万元,支出决算33.87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4)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当年预算为11.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4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5)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当年预算为157.49万元,支出决算为157.4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6)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当年预算为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当年预算为15.19万元,支出决算为15.1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当年预算为0.31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3.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遵循预算以收定支,收支相等的基本原则。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7万元,比上年增加0.15万元,增长12.14%,增加原因是下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等各项工作油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0.15万元,增长12.14%,增加原因是下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等各项工作油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遵循预算以收定支,收支相等的基本原则。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加油费、保养维护费等。2020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单位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7.4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见“五、附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十四)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指反映用于除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等以外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十五)计划生育服务: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十六)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指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十七)乡镇卫生院:指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十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狂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五、附件

(一)、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2020年,在花溪区卫生健康局正确领导下,根据《花溪区卫健局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目标责任状》和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认真贯彻党的一系列卫生工作方针,溪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顺利。

(1)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有关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管理机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重新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和明确责任分工,明确项目的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

(2)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和服务。为明确中心管辖范围和公共卫生职责,我中心制定溪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目标、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日常监管督导以及资金分配管理等,为项目有效实施提供了保证。

(3)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项目服务标准。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内容,对乡村医生及中心公共卫生人员进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相关内容培训,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涉及的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慢病、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健康教育、孕产妇、儿童、结核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管理服务培训。

(4)强化项目工作指导,开展督导检查。制定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组织慢病科、计免科、妇幼保健科每季度对村卫生室开展一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

2、自评价结论:完成2020年度所有指标92.3%,预算执行率98.49%,社会效益不断提升,生态效益逐步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身体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3、主要存在的问题:

(1)大多数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总体质量在稳步提高,但仍有欠缺和不足,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率和更新率不高;高血压、糖尿病发现率偏低,随访工作开展不够细致,随访表格中有空缺项,逻辑性错误时有出现;部分卫生室存在登记不完整;个别卫生室在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和咨询活动中缺少宣传主题。 

(2)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从事基本公共卫生人员大部分是招聘人员,造成人员不稳定,新招聘人员未能按服务规范进行规范操作,村医生工作不细致,致使村医对公共卫生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及规范要求掌握不准。 

  1. 经验及建议

    (1)强化组织管理,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切实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程,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

    (2)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队伍能力建设,稳定专业队伍,合理人员配置,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完善基本公共卫生团队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认真做好所有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打造公共卫生服务全员化,特别要加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知识的培训,全面提升公共卫生人员综合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对村医国家医改政策的宣传,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引导村医转变重医轻防的思想观点,提高村医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主动性。 

    (3)强化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参与。进一步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宣传力度,从不同层面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宣传活动,对辖区居民重点进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免费政策的宣传,以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对医务人员重点进行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知识的宣传,以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能力,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实施。通过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各级各部门领导、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重视和支持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奠定社会基础。 

    (4)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严格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各村卫生室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基本公共卫生各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科室及村卫生室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间,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重视并经常性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社会满意度调查活动,广泛收集社会意见,认真梳理整改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卫生形象,提高社会群众满意度。 

    (5)规范经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所有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用于投入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一方面中心要按村卫生室完成公共卫生数量、质量、满意度发放村级公共卫生补助经费,不得截留;一方面要投入公共卫生服务耗材、公共卫生服务印刷资料等,为规范项目开展创造必要条件,让群众享受到优质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 

    5、项目支出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主管部门

花溪区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花溪区溪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万元)

157.49


财政资金

157.49


其中:本级安排



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自评价分数

95.99

项目名称

部门整体支出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花溪区溪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部门(单位)总体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E)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29.78

233.89

230.36

10

98.49%

9.99

基本支出

195.91

200.02

196.49

项目支出

33.87

33.87

33.87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 目标2:以打造县域内医共体、创建健康促进示范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抓手,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问题 目标3: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奠定健康基础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打造县域内医共体、正在创建健康促进示范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抓手,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问题;3、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8131

41613

2

2


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

2998

1660

2

1.5

实际服务老年人数少于任务数。

高血压患者管理

1787

1814

2

2


糖尿病患者管理

506

476

2

1.5

农村糖尿病患者少。

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管理

118

97

2

1.5

患者不同意体检

新生儿访视

511

500

2

1.5

应完成指标

儿童健康管理

1979

1953

2

1.5

应完成指标

建册并第一次产前检查

511

480

2

1.5

应完成指标

产后访视

511

504

2

1.5

应完成指标

结核病健康管理

14

14

2

2

应完成指标

中医药健康管理

2998

1958

2

1.5

实际服务老年人数少于任务数。

质量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率

100%

100%

2

2


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

100%

100%

3

3


处方书写合格率

95%

95%

3

3


急救药品完好率

100%

100%

3

3


抗生素使用率

≥20%

≥20%

3

3


门诊输液率

≥20%

≥20%

2

2


医疗事故发生率

0%

0%

3

3


医院感染率

0%

0%

3

3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100%

100%

2

2


成本

区级村医补助

大于等于600元/人/月

大于等于600元/人/月

2

2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65元/人

65元/人

2

2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

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能力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2

2


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覆盖率

100%

100%

2

2


健康促进示范区

完成建设

完成建设

2

2


职业卫生服务能力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2

2


“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

不断破解

不断破解

4

4


药品耗材虚高价格

全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减少药品和医用耗材流通环节,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全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减少药品和医用耗材流通环节,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4

4


生态效益

生态效益

优化医疗卫生环境

为招商引资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4

4


可持续影响

居民健康水平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5

5


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5

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幸福感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5

5


安全感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5

5


总 分

100

95.99


绩效

结论

完成2020年度所有指标92.3%以上指标,预算执行率98.49%,社会效益不断提升,生态效益逐步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附件: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溪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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