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黔陶卫生院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我院位于贵阳市花溪区黔陶乡黔陶村、服务常住人口105700人。院内主要开展门诊、住院、检验、心电 、B超等基本医疗工作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提供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促进人口素质提高,承担妇幼健康服务全面工作,包括为辖区内人群提供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任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生殖保健、药具管理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等;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出生缺陷防治任务;负责承担对村级妇幼健康服务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院为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部门,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我院截止2021年12月编制人数14人,其中管理编制2名、专业技术编制12名;在职实有人数13人,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2名均为事业编制;离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两大重点,着力提高全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投入各项工作,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为推进黔陶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懈努力。
2021年按照卫生健康局总体工作要求,以“夯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抓重点”“求突破”“抓关键”“促发展”21字来贯穿我院全年工作。
一是夯基础方面
在2021年的基础上更细化各项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欢迎医疗技术人员加入我院,充实我院医疗技术人才力量,提升我院的医疗服务能力。
二是补短板方面
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抓好岗位职责,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抓好医院的应急服务小组,随时迎接各种应急任务,努力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三是建机制方面
认真领会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完善卫生院各项规章制度。
四是抓重点方面
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贫困人口工作,使之带动基础医疗,扩大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
五是求突破方面
2021年努力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管理,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线上服务,为辖区居民制定个性化服务,做好履约工作。
六是抓关键方面
加强医院党风建设、作风建设,强化行风建设,推进医德医风良好发展,抓好安全生产及医疗质量安全,落实责任到人,持而不懈的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抓好窗口服务,落实好请销假制度,为每一位职工负责。
七是促发展方面
在现有条件下,努力改善就医环境,重点培养医疗技术人员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对热爱本职工作并能优秀完成、忠诚敢于担当、政治思想站位高的,作为卫生院的重点培养对象,培养好卫生院的阶梯性人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256.09万元,其中基本178.06万元、项目78.03万元。基本支出由事业在编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经费、事业办公业务经费、社会保障费、事业工会经费、抚恤及生活补助构成,项目支出由特定目标类构成。上年度157.3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3%,原因主要为增加项目支出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本单位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256.09万元,其中:事业离退支出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万元、事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5万元、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111.36万元、事业失业保险0.8万元、事业住房公积金20万元、事业办公业务经费1万元、事业工会费2.5万元、抚恤金和生活补助1.5万元、事业医疗保险13万元、事业工伤保险0.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78.03万元。上年单位预算收入总额157.32万元,其中:事业离退支出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9万元、事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2万元、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101.3万元、事业失业保险0.61万元、事业住房公积金18.99万元、事业办公业务经费1万元、事业工会费2.03万元、抚恤和生活补助1.34万元、事业医疗保险12.76万元、事业工伤保险0.28万元。人员经费比上年度少预算,根据2021年总体支出情况预算,本年度新增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上年支出规模为2080502事业离退支出2.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9万元、2100302事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2万元、2100302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101.39万元、2100302事业失业保险0.61万元、2100302事业住房公积金18.99万元、2100302事业办公业务经费1万元、事业工会费2.03万元、2100302抚恤和生活补助1.34万元、2101102事业医疗保险12.76万元、2101199事业工伤保险0.2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6.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09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7.32万元,今年按照2021年实际支出对各项明细进行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为256.09万元,预算构成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万元、乡镇卫生院136.16万元、离退休费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万元、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69.7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支出3.51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5万元、卫生监督机构0.25万元,较上年有所增长,原因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支出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56万元、公用经费3.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顾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本单位为非行政(参公)单位。
(二) 政府采购情况:无政府采购。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今年年初,本单位国有资产合计12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56万元,固定资产166.08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78.03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项目支出合计78.03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30%,主要为村医生补助22.2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3.51万元、政府购买服务补助45.96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1.58万元、四类卫生人员补助4.5万元、卫生监督工作站经费补助0.25万元。
(六)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附件:花溪区黔陶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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