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高坡卫生院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我院位于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高坡村、离花溪区行政中心30公里,服务人口22860人。院内主要开展门诊、住院、检验、心电 、B超等基本医疗工作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我院主要从事基本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及中医药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院属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副科级单位,是事业全额补助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高坡卫生院现有在编在职人员16人,事业编制18人,其中管理岗2人,双肩挑1人,专业技术岗13人,离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按照区人民政府和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的工作目标任务,我院完成辖区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健康促进创建、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
下一步工作打算,我院将按照省市区的卫生健康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完善卫生院的内涵建设,提升工作质量,更好地为辖区群众服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297万元,其中基本183.96万元、项目113.04万元。基本支出由事业在编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经费、事业办公业务经费、社会保障费、事业工会经费、抚恤及生活补助构成,项目支出由特定目标类构成。上年度支出181.9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9%,主要原因为增加项目支出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本单位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297万元,其中:事业离退支出6.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万元、事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6万元、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183.96万元、事业失业保险0.6万元、事业住房公积金19万元、事业办公业务经费1万元、事业工会费4万元、抚恤金和生活补助2.02万元、事业医疗保险14万元、事业工伤保险0.4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13.04万元。上年单位预算收入总额181.92万元,其中:事业离退支出6.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万元、事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万元、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119.73万元、事业失业保险0.7万元、事业优秀奖励0.3万元、事业住房公积金18万元、事业办公业务经费1万元、事业工会费2.4万元、抚恤和生活补助2.02万元、事业医疗保险15万元、事业工伤保险0.3万元。根据2021年总体支出情况预算,本年度新增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上年支出规模为2080502事业离退休支出6.97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万元、2100302事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万元、2100302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119.73万元、2100302事业失业保险0.7万元、2100302事业优秀奖励0.3万元、2100302事业住房公积金18万元、2100302事业办公业务经费1万元、事业工会费2.4万元、2100302抚恤和生活补助2.02万元、2101102事业医疗保险15万元、2101199事业工伤保险0.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03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1.92万元,今年按照2021年实际支出对各项明细进行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为297万元,预算构成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5万元、乡镇卫生院148.54万元、离退休费6.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万元、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99.6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支出7.58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6万元、卫生监督机构支出0.25万元,较上年有所增长,原因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支出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96万元、公用经费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顾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都必须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本单位为非行政(参公)单位。
(二) 政府采购情况:无政府采购。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今年年初,本单位国有资产合计2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67万元,固定资产246.78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13.04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项目支出合计113.04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38%,主要为村医生补助46.1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7.58万元、政府购买服务补助5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3.42万元、四类卫生人员补助5.6万元、卫生监督工作站经费补助0.25万元。
(六)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附件:花溪区高坡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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