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承担辖区妇幼健康业务工作日常管理,掌握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妇幼健康工作技术规范和有关制度;组织对辖区内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评价等,重点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与评价;组织开展辖区内妇幼健康教育、适宜妇幼保健技术开发和推广;承担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指导与评价;完成党委、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妇幼保健院为财政补助全额事业单位,现有办公室、总务科、医务科、辖区保健科、财务科等12个职能科室,有妇女保健科、孕产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等5个保健服务科室,有妇科、产科、儿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等4个临床业务科室,有影像科、检验科、手术室、麻醉科、中医科等8个医技保障科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编制人数65人、在职实有人数47人;退休35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全面贯彻和执行国家关于妇幼健康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路线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母婴安全相关保障措施,提供婚前、孕前、孕期、分娩期、产褥期等孕产保健服务;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提供产科服务;提供新生儿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生长发育、儿童营养、儿童心理卫生、眼及视力保健、口腔保健、耳及听力保健、儿童康复、儿童常见病诊治和中医儿童保健等儿童保健服务;对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提供儿科住院服务;提供青春期保健、更老年期保健、妇女心理卫生、妇女营养、乳腺保健、妇女常见病诊治、中医妇女保健等妇女保健服务;提供妇科住院;履行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妇幼健康公共卫生重大和基本项目,开展项目工作质量与信息的监测、统计、分析、控制和汇总上报;承担辖区妇幼健康业务工作日常管理,掌握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妇幼健康工作技术规范和有关制度;组织对辖区内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评价等,重点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与评价;组织开展辖区内妇幼健康教育、适宜妇幼保健技术开发和推广;承担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指导与评价;完成党委、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1083.78万元,其中基本1016.33万元、项目38.25万元。基本支出由事业在编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经费、事业办公业务经费、社会保障费、事业工会经费构成,项目支出由特定目标类构成。上年度357.7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89.3%,原因主要为减少阳光卫生基本公共卫生、药具、宫颈癌等项目支出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本单位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083.7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045.53万元,包含事业离退支出1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78万元、事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5万元、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651.5万元、办公业务经费29.2万元、事业工会费9.6万元、事业医疗保险53.05万元、事业工伤保险1.45万元;
2、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38.25万元。
3、上年单位预算收入总额735.31万元,其中:事业离退支出15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万元、事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2万元、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370.73万元、事业失业保险2.8万元、事业住房公积金72.09万元、事业办公业务经费1万元、事业工会费8.5万元、事业医疗保险55.56万元、事业工伤保险0.85万元。人员经费比上年度增加预算42.18%,根据2021年总体支出情况预算,本年度新增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38.25万。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上年支出规模为2080502事业离退支出159.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48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万元、2100302事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2万元、2100403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370.73万元、2100403事业失业保险2.8万元、2100403事业住房公积金72.09万元、2100403事业办公业务经费1万元、事业工会费8.5万元、2101102事业医疗保险55.56万元、2101199事业工伤保险0.8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83.7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4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7.81万元。上年度超预算,今年按照2021年实际支出对各项明细进行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为1083.78万元,预算构成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95万元、妇幼保健院760.75万元、离退休费1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7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05万元、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38万元、卫生监督机构0.25万元,较上年有所增长,原因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支出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1.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6.11万元、公用经费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顾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本单位为非行政(参公)单位。
(二) 政府采购情况:无政府采购。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今年年初,本单位国有资产合计8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7.2万元,固定资产563.8万元。负债102.4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8.25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项目支出合计38.25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3.52%,主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38万元、卫生监督工作站经费补助0.25万元。
(六)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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