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就业服务。
3.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逐步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指导、审批、管理、监督工作。
4.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工作;编制基金预决算草案;做好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社保基金和再就业资金预测预警,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控制和信息引导,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6.贯彻国家人才流动政策、法规;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和流动、调配及特殊人员安置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惩、申诉控告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法规,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负责组织推荐机关工勤培训及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晋级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人事人才管理的政策、法规及国家、省、市、区有关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科学化、法治化的人事管理制度;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统一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工作;做好各类人才的选拔、引进、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10.贯彻实施《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劳动保障监察相关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综合性工作,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相关政策、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3.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贵阳市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正科级行政,内设3个处室,下属7个单位。
(三)预算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阳市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预算为二级预算,因花溪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贵州花溪机械厂社区服务中心、贵阳矿灯厂社区服务中心、花溪区人才交流储备中心均未独立编制预算,所属本单位预算将其预算纳入我单位预算合并编制。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单位具体包括:贵阳市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花溪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贵州花溪机械厂社区服务中心、贵阳矿灯厂社区服务中心、花溪区人才交流储备中心。
(四)部门人员构成:
1、在编人员
序号 |
部门 |
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离休 |
退休 |
备注 |
1 |
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1 |
6 |
1 |
13 |
行政 |
2 |
花溪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13 |
13 |
全额事业 | ||
3 |
贵州花溪机械厂社区服务中心 |
5 |
5 |
3 |
全额事业,经费渠道由破产企业专项经费中列支,列入本年度预算 | |
4 |
贵阳矿灯厂社区服务中心 |
7 |
7 |
全额事业,经费渠道由破产企业专项经费中列支,列入本年度预算 | ||
5 |
花溪区人才交流储备中心 |
80 |
18 |
全额事业 | ||
合计 |
116 |
49 |
1 |
16 |
2、临聘人员
为保障原小河区社会事务工作的正常开展,2025年我局聘用临时人员46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3个内设机构,其工作任务分别为:
(一)办公室(基金监督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日常管理、督查、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目标管理和考核及相关综合管理等工作;牵头拟定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受理、交办、督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信访事项;组织办理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见、建议、提案;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的审核、综合协调咨询投诉回复工作;负责局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采集、宣传工作;负责承办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等日常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依法监督全区养老、失业、工伤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营工作;受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就业资金管理投诉举报;承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社保基金和再就业资金预测预警,指导就业机构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控制和信息引导;承担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科(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职位职称科、人才规划教育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各类津贴补贴的落实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的核定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推荐机关工勤培训及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晋级工作。
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综合管理;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参与拟定人员调配方案,承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性安置和解聘有关事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按权限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民营经济及农村实用人才的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年审工作;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进行管理;监督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及高级专家延聘等政策。
组织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全区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和分析工作,做好相关统计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权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指导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承办各类人才生活补贴、学费资助管理工作;配合组织协调专家咨询工作。
(三)劳动保障综合科(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科、社会保险科、就业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本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拟定劳动监察工作规范;拟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区劳动监察工作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及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劳动监察的相关协调工作,督办劳动监察重大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参与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劳动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综合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工作;负责仲裁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区属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负责人事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相关衔接与协调工作。
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配合经办机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及相关工作;负责征地项目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报审;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负责指导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和培训政策。
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组织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负责相关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651.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5.1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67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635.1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651.8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51.8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6.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57万元,其他支出209.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94万元。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534.16万元,增长47.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劳监大队撤销后原在该单位核算的仲裁院基本支出划入局本级、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调整到公用经费等原因造成基本支出增加312.08万元;基层一线人才流动津贴较2024年增加11.30万元;不开展人才服务绿卡人员医保门诊补贴,减少相应费用3万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调整到公用经费列支,减少相应费用1.41万元;人力资源专项工作经费(经开)较2024年减少2.43万元;机械厂社区政策性破产企业有关补助经费较2024年减少3万元;矿灯厂社区政策性破产企业有关补助经费较2024年减少5.80万元;增加人才引进工作经费8.75万元;劳监大队撤销后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周转金调整到局本级增加150万元,仲裁工作经费(经开)调整到局本级增加1万元;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经开)从就业局调整到局本级增加50万元;较2024年增加上级项目支出16.6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651.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5.1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651.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6.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57万元,其他支出209.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94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1651.8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34.16万元,增长47.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劳监大队撤销后原在该单位核算的仲裁院基本支出划入局本级、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调整到公用经费等原因造成基本支出增加312.08万元;基层一线人才流动津贴较2024年增加11.30万元;不开展人才服务绿卡人员医保门诊补贴,减少相应费用3万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调整到公用经费列支,减少相应费用1.41万元;人力资源专项工作经费(经开)较2024年减少2.43万元;机械厂社区政策性破产企业有关补助经费较2024年减少3万元;矿灯厂社区政策性破产企业有关补助经费较2024年减少5.80万元;增加人才引进工作经费8.75万元;劳监大队撤销后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周转金调整到局本级增加150万元,仲裁工作经费(经开)调整到局本级增加1万元;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经开)从就业局调整到局本级增加50万元;较2024年增加上级项目支出16.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651.80万元,分别由基本支出1070.81万元,项目支出580.99万元构成。其中:基本支出比2024年增加312.08万元,增长41.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劳监大队撤销后原在该单位核算的仲裁院基本支出划入局本级、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调整到公用经费等原因造成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比2024年增加222.08万元,增长61.88%,增长的主要原因:基层一线人才流动津贴较2024年增加11.30万元;不开展人才服务绿卡人员医保门诊补贴,减少相应费用3万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调整到公用经费列支,减少相应费用1.41万元;人力资源专项工作经费(经开)较2024年减少2.43万元;机械厂社区政策性破产企业有关补助经费较2024年减少3万元;矿灯厂社区政策性破产企业有关补助经费较2024年减少5.80万元;增加人才引进工作经费8.75万元;劳监大队撤销后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周转金调整到局本级增加150万元,仲裁工作经费(经开)调整到局本级增加1万元;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经开)从就业局调整到局本级增加50万元;较2024年增加上级项目支出16.67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如下: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万元,比2024年增加8.30万元,增长10.82%,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基层一线人才流动津贴较2024年增长11.30万元,人才服务绿卡人员医保门诊补贴较2024年减少3万元。2080101行政运行727.20万元,比2024年增加238.57万元,增长48.82%,主要原因是劳监大队撤销后,原在该单位核算的仲裁院行政运行划入局本级进行核算等造成该科目增加。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27万元,比2024年减少3.84万元,下降27.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力资源专项工作经费(经开)较2024年减少2.43万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调整到2080101行政运行进行核算,相应减少1.41万元。208011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1万元,较2024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劳监大队撤销后,原在该单位核算的仲裁工作经费(经开)划入局本级进行核算等造成该科目增加。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58.85万元,比2024年增加208.75万元,增长416.67%,增长主要原因是劳监大队撤销后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周转金调整到局本级增加150万元,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经开)从就业局调整到局本级增加50万元,增加人才引进工作经费8.75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3.32万元,比2024年增加39.54万元,增长42.16%,增长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和离退休工资标准调增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98万元,比2024年增加13.58万元,增长22.12%,增长主要原因是劳监大队撤销后,原在该单位核算的仲裁院人员划入局本级进行核算等。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万元,比2024年减少5万元,降低38.46%,下降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测算。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万元,较2024年增加2.73万元,为增加的上级项目款项。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5.92万元,比2024年增加11.72万元,增长26.52%,增长主要原因是劳监大队撤销后,原在该单位核算的仲裁院人员划入局本级进行核算等。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2万元,比2024年增加0.20万元,增长12.35%,增长主要原因是劳监大队撤销后,原在该单位核算的仲裁院人员划入局本级进行核算等。2210201住房公积金69.57万元,比2024年增加13.47万元,增长24.01%,增长主要原因是劳监大队撤销后,原在该单位核算的仲裁院人员划入局本级进行核算等。2230105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13.94万元,较2024年增加13.94万元,增加原因为新增上级资金项目。2299999其他支出209.20万元,比2024年减少8.80万元,下降4.04%,下降主要原因是贵阳矿灯厂社区服务中心、贵州花溪机械厂社区服务中心政策性破产企业有关补助人员减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为1070.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7.68万元,公用经费73.13万元。
1、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人员支出997.68万元,公用经费73.13万元,其中:(1)301工资福利支出846.55万元,用于支出30101基本工资225.33万元、30102津贴补贴85.64万元、30103奖金215.63万元、30107绩效工资107.1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98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8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93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2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69.57万元;(2)302商品服务支出87.73万元,用于支出30201办公费50.31万元、30205水费0.16万元、30207邮电费1.55万元、30226劳务费2.16万元、30228工会经费15.35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8.34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6万元;(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53万元,用于支出30301离休费17.66万元、30302退休费43.07万元、30304抚恤金21.68万元、30305生活补助54.12万元。
2、按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分类,人员支出997.68万元,公用经费73.13万元,其中:(1)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3.12万元,用于支出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77.43万元、50102社会保障缴费16.65万元、50103住房公积金9.04万元;(2)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7.73万元,用于支出50201办公经费75.71万元,50205委托业务费2.16万元、50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6万元;(3)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743.43万元,用于支出50501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743.43万元;(4)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53万元,用于支出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75.8万元、50905离退休费60.7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13.94万元,全部为上级项目资金。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该资金用于2230105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与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相比,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90万元,增长111.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撤销,该单位下属1辆车划入局本级;此外本年标准调至1.20万元/辆。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3辆,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7.34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9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8.34万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减少155.36万元,下降89.96%,主要原因是:服务类政府采购需求量较上年略有减少等。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二级预算单位不涉及。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73.13万元,其中:办公费50.31万元、水费0.16万元、邮电费1.55万元、劳务费2.16万元、工会经费15.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增加21.53万元,增长41.72%,主要原因是:劳监大队撤销后,原在该单位核算的仲裁院公用经费划入局本级,造成机关运行经费增加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合计11618.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37.19万元,无形资产0.27万元,固定资产1280.92万元。固定资产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4867.93平方米;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80.99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四个,一是基层一线人才流动津贴,金额85万元,主要用于人才服务等;二是矿灯厂社区政策性破产企业有关补助经费,金额117.20万元,主要用于原矿灯厂关闭破产后相关服务工作等;三是机械厂社区政策性破产企业有关补助经费,金额92万元,主要用于原贵州花溪机械厂关闭破产后相关服务工作等。 四是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周转金,金额15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主要是农民工)工资造成劳动者临时生活困难,用于劳动者临时生活费或路途费的专项资金等。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6.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7.“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9.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0.20801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2080105劳动保障监察:反映劳动保障监察支出。
12.208011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3.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指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退休经费。
1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9.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21.3010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2.3010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23.3010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24.30107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
26.30109职业年金: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
2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等。
28.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9.30113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30201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1.30228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32.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3.30239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
34.30302退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35.30305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慰问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