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就业局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开展城镇新增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
2.负责开展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服务,组织实施职业培训。
3.负责全区失业人员待遇审核及失业人员档案托管。
4.负责劳动就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城乡人力资源情况调查。
5. 负责拟订并落实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
6.负责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业务的指导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即为局本级预算。代区人社局代管1个单位:花溪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因其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部门预算合并编制。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花溪区就业局和花溪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27人,其中就业局编制23人,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编制4人,为全额事业编制。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25人,其中就业局在职人员21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在职人员4人。就业局退休人员9人。上年度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17人,增加10人,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调整贵阳市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花编通(2024J 12 号)文件精神,将贵阳市花溪区就业局编制调整为23 名,贵阳市花溪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编制调整为4 名,本年度新增1名退休人员。
二、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宣传贯彻和执行《就业促进法》及国家、省、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目标为遵循市场机制,弥补市场缺陷,提高劳动市场效率;有效促进就业保持就业形式总体稳定;确保新增就业规模、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核心指标保持稳定。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2024年本级单位部门调整预算总收入7860.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01万元,上年结转359.9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7860.9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49.05万元,项目支出7411.85万元。2024年总体收入较上年减少107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34万元,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中“三支一扶”减少51.66万元,2024年三支一扶人员较2023年有所减少;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98.99万元,根据《关于调整贵阳市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花编通(2024J 12 号)文件精神,将劳动监察大队11名工作人员调整至我局;项目支出减少1124.25万元,主要原因:1.减少就业补助资金、三支一扶项目、普惠金融等项目上级资金拨入801.66万元,贵安新区不再由我区代管;2. 减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担保资金(区级承担部分)9.125万元,根据相关政策,区级以后不用匹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因此调减;3.减少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贵安)300万元,该项目为开展贵安创业担保项目匹配资金,现贵安已不属于花溪代管,该资金已于2023年归还贵安;4.增加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花溪及经开区级匹配95.39万元,2023年度区级未匹配;5.减少就业工作经费花溪及经开2.8万元;6.增加创业创新大赛26.38万元,根据就业补助资金最新要求,不得用于举办大赛,因此本年度创业创新大赛使用区级预算资金支付;7.减少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放生活补贴19.92万元,按照实际需求申请;8. 减少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经费(经开)15万元,经开区未匹配相应经费;9. 增加劳动保障协管员待遇(经开)14.99万元,结转2023年未支付到2024年度;10.减少解决困难人员托底就业(经开)114.51万元,按照实际需求申请。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本级单位部门调整预算总收入7860.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01万元,上年结转359.9万元。上年收入为8937.82万元,2024年总体收入较上年减少1076.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增加88.01万元,为上年度未使用完上级资金留存本年使用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164.93万元,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中“三支一扶”减少51.66万元,2024年三支一扶人员较2023年有所减少;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98.99万元,根据《关于调整贵阳市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花编通(2024J 12 号)文件精神,将劳动监察11名工在编工作人员调整至我局;3.减少就业补助资金、三支一扶项目、普惠金融等项目上级资金拨入713.65万元,贵安新区不再由我区代管;4.减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担保资金(区级承担部分)9.125万元,根据相关政策,区级以后不用匹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因此调减;5.减少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贵安)300万元,该项目为开展贵安创业担保项目匹配资金,现贵安已不属于花溪代管,该资金已于2023年归还贵安;6.增加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花溪及经开区级匹配95.39万元,2023年度区级未匹配;5.减少就业工作经费花溪及经开2.8万元;7.增加创业创新大赛26.38万元,根据就业补助资金最新要求,不得用于举办大赛,因此本年度创业创新大赛使用区级预算资金支付;8.减少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放生活补贴19.92万元,按照实际需求申请;9.减少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经费(经开)15万元,经开区未匹配相应经费;10.增加劳动保障协管员待遇(经开)14.99万元,结转2023年未支付到2024年度;11.减少解决困难人员托底就业(经开)114.51万元,按照实际需求申请。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4年本级单位部门调整预算总支出7860.90万元,其中:2080101行政运行324.85万元,较上年减少105.2万元,主要原因为:1. “三支一扶”减少51.66万元,2024年三支一扶人员较2023年有所减少,2.劳动保障协管员待遇(经开)减少97.47万元,本年度调整到2080199核算,3.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42.58万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本年度8月份增加11名在编人员;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38.92万元,较上年减少11.8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就业工作经费2.8万元,减少上级匹配三支一扶补贴19万元;20801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5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上级拨付返乡农民工专项补贴15万元; 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63.03万元,较上年增加25.67万元,主要原因是:1.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经开)增加2万元,2.劳动保障协管员待遇(经开)增加97.47万元,上年度在2080101核算,本年度调整到2080199核算,3.三支一扶上级资金减少73.78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0.59,较上年增加11.5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1名退休人员;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69万元,较上年增加3.8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本年度8月份增加11名在编人员;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5万元,较上年增加6.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有一位在编人员退休;208070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95.39万元,较上年减少5535万元,主要原因是:1. 减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担保资金(区级承担部分)9.125万元,根据相关政策,区级以后不用匹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因此调减,2.减少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贵安)300万元,该项目为开展贵安创业担保项目匹配资金,现贵安已不属于花溪代管,该资金已于2023年归还贵安,3. 增加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花溪及经开区级匹配95.39万元,2023年区级未匹配;4.减少上级就业补助资金4741万元,5.减少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经费(经开)15万元,6.减少解决困难人员托底就业(经开)565.54万元,本年度调整至2080705核算;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559.03万元,较上年增加348.03万元,主要原因是1. 增加解决困难人员托底就业(经开)451.03万元,上年度在2080701核算,2.减少上级拨入公益性岗位就业补助资金103万元;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353.98万元,较上年增加4226.4万元,主要原因:1.增加上级就业补助资金4204.97万元,2、增加创业创新大赛26.38万元,根据就业补助资金最新要求,不得用于举办大赛,因此本年度创业创新大赛使用区级预算资金支付,3. 减少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放生活补贴19.92万元,按照实际需求申请,4.增加劳动保障协管员待遇(经开)15万元,为上年未支付结转资金;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1万元,较上年增加5.2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本年度8月份增加11名在编人员;;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9万元,较上年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本年度8月份增加11名在编人员; 2130804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86.5万元,较上年减少94.8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上级拨付普惠金融专项资金,本年度2季度后贴息均从上级部门进行支付;2210201住房公积金27.68万元,较上年增加27.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在2080701核算,根据最新收支科目书,本年度在2210201进行核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调整预算78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01万元,上年结余359.9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调整预算786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5.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万元,农林水支出8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8万元。2024年调整预算总体收入较上年减少107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164.93万元,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中“三支一扶”减少51.66万元,2024年三支一扶人员较2023年有所减少;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98.99万元,根据《关于调整贵阳市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花编通(2024J 12 号)文件精神,将劳动监察11名工作人员调整至我局;3.减少就业补助资金、三支一扶项目、普惠金融等项目上级资金拨入713.65万元;4.减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担保资金(区级承担部分)9.125万元,根据相关政策,区级以后不用匹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因此调减;5.减少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贵安)300万元,该项目为开展贵安创业担保项目匹配资金,现贵安已不属于花溪代管,该资金已于2023年归还贵安;6.增加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花溪及经开区级匹配95.39万元;7.减少就业工作经费花溪及经开2.8万元;8.增加创业创新大赛26.38万元,根据就业补助资金最新要求,不得用于举办大赛,因此本年度创业创新大赛使用区级预算资金支付;9.减少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放生活补贴19.92万元,按照实际需求申请;10.减少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经费(经开)15万元,经开区未匹配相应经费;11. 增加劳动保障协管员待遇(经开)14.99万元,结转2023年未支付到2024年度;12.减少解决困难人员托底就业(经开)114.51万元,按照实际需求申请。上年结转增加88.01万元,为上年度未使用完上级资金留存本年使用资金。(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调整预算支出总额78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05万元(人员经费423.46万元,公用经费25.59万元),项目支出7411.85万元(区级资金749.54万元,上级资金6662.31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调整预算支出总额893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71万元,项目支出8536.11万元。2024年调整预算总体支出较上年减少107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34万元,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中“三支一扶”减少51.66万元,2024年三支一扶人员较2023年有所减少;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98.99万元,根据《关于调整贵阳市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花编通(2024J 12 号)文件精神,将劳动监察11名工作人员调整至我局。项目支出减少1124.25万元,主要原因:1.减少就业补助资金、三支一扶项目、普惠金融等项目上级资金拨入801.66万元;2. 减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担保资金(区级承担部分)9.125万元,根据相关政策,区级以后不用匹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因此调减;3.减少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贵安)300万元,该项目为开展贵安创业担保项目匹配资金,现贵安已不属于花溪代管,该资金已于2023年归还贵安;4.增加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花溪及经开区级匹配95.39万元;5.减少就业工作经费花溪及经开2.8万元;6. 增加创业创新大赛26.38万元,根据就业补助资金最新要求,不得用于举办大赛,因此本年度创业创新大赛使用区级预算资金支付;7.减少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放生活补贴19.92万元,按照实际需求申请;8. 减少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经费(经开)15万元,经开区未匹配相应经费;9. 增加劳动保障协管员待遇(经开)14.99万元,结转2023年未支付到2024年度;10. 减少解决困难人员托底就业(经开)114.51万元,按照实际需求申请。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调整预算拨款支出总额449.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3.46万元,公用经费25.5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2024年我局部门调整预算整体支出资金总额7860.9万元,通过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力争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1.解决困难人员托底就业(经开),预算451.03万元。保障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各项就业政策。
2.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3302万元(上级下达资金)。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今年我单位本级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95万元,上涨53.79%。增加原因为根据《关于调整贵阳市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花编通(2024J 12 号)文件精神,将劳动监察11名在编工作人员调整至我局,公用经费也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今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他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合计81.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95万元,固定资产11.66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7411.85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点内容进行说明
1.公益性岗位资金预算金额451.03万元,占支出项目预算总额的5.28%,用于经开区公益性岗位人员财政承担部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就业。
2.上级拨入就业补助资金6410.52万元(含上年结余307.5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总额的75.10%,按规定用于黔财社〔2019〕119号文件中补助项目。该匹配资金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确保政策享受对象及时得到补贴资金扶持。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指本单位收到上级拨入2024年度农民返乡创业专项帮扶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收到中央及省级拨入三支一扶补助资金及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经开)。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我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我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收到上级拨入的就业补助资金及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放生活补贴,用于支付就业补助资金各项扶持政策以及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放生活补贴。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我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我单位工伤保险。
19.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我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