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文物保护管理所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及填报口径说明

花溪区文物保护管理所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及填报口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10 09:0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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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征集、鉴定、登编、修复、保管、文物展览、文物宣传、出版、考古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管理及相关研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未内设下属科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花溪区文物保护管理所,编制数为10人,实有在职人员9名,退休人员2名。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持续做好文物安全巡查工作,确保全区文物安全零事故,配合全区建设项目做好地面文物调查。积极争取资金,计划开展吴中蕃故居等文物修缮工作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文物点挂牌工作。夯实文物基础,深入推进文物保护“四有”工作。加大花溪区革命文物保护力度,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革命文物保护相关工作。深入挖掘“红军长征在花溪”历史遗存,传承红色文化、弘扬革命精神,持续开展长征公园建设相关工作。做好非遗代表性项目逐级申报工作,开展苗族银饰保护利用相关工作,积极组织区内代表性传承人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培训交流活动。持续开展花溪苗绣传统工艺振兴项目(绣花溪非遗生活馆),建立花溪苗绣博物馆、黔陶制作技艺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布依族纸染绣花制作技艺工作室等,开展非遗文创产品研发、非遗保护传承等工作。对文物保护利用,开展中曹长官司半坡旧址修缮、吴中番故居修缮及展陈、慈云寺内部展陈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6.2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22万元,上年结转98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316.2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77.22万元,项目支出139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加3.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目标奖预算全年及人均办公经费增加所致;项目支出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区本级预算项目减少72万元,同时增加上年度结转上级资金98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8万元。2022年总体收入较上年增加2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29.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目标奖预算全年及人均办公经费增加所致;项目支出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区本级预算项目减少72万元,同时增加上年度结转上级资金98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6.2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70111)文物创作与保护104万元,(2070204)文物保护35万元,(2070199)其它文化和旅游支出145.86万元,(2080502)行政单位离退休8.7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11.16万元,(2101102)行政单位医疗11.15万元,(2101199)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3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22万元,上年结转支出98万元。2022年总体支出较上年增加2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加3.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目标奖预算全年及人均办公经费增加所致;项目支出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区本级预算项目减少72万元,同时增加上年度结转上级资金9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本单位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316.2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22万元,上年结转98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316.2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22万元,2022年总体支出较上年增加29.4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4.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目标奖预算全年及人均办公经费增加所致;项目支出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区本级预算项目减少72万元,同时增加上年度结转上级资金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31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2万元,项目支出139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加3.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目标奖预算全年及人均办公经费增加所致;项目支出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区本级预算项目减少72万元,同时增加上年度结转上级资金9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92万元,公用经费12.3万元,人员支出较2021年度减少2.37万元,公用经费较2021年度增加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在人均办公经费增加所致。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花溪区文物管理所2022年度财政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金额31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2万元,项目支出139万元。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无)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我单位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国有资产合计372.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88万元,固定资产226.5万元。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无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无重要项目。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88万元。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文化市场管理(11):用于文化市场管理的支出。

(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它文化支出(99):用于其它文化支出的支出。

(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其它体育(02)其它体育支出(04):用于文物保护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2):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用于局行政人员基本医疗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用于工伤保险支出。

六、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2:2022年花溪区文物管理所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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