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汇总)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2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研究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地方性法规、规章。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业和广播电视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3.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定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4.促进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对外开放,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组织指导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打造旅游城市品牌。指导、推动航旅、铁旅、高速路网旅游协同发展。负责航线旅游产品线路、铁路旅游产品线路的开发培育。指导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国际旅游航线、包机、专列的开发培育等相关工作。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指导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7.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领域大数据应用和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统筹规划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拟订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协调、推动重点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协调旅游商品开发、推介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中高端消费。
11.统筹推进生态旅游、城市旅游、乡村旅游发展,统筹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协调推进“世界旅游名城”建设工作。
12.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为、安全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文化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按照权限承担星级饭店、避暑度假精品酒店、民宿等住宿业等级评定、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提升工作。
13.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维护市场秩序。
14.拟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15.组织指导全区社会体育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健全完善全区体育健身服务体系;拟定实施社会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学校体育、老年体育、农村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开展并完成国民体质监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正科级行政单位),包括局机关及1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4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退休 人员 |
备 注 | ||
行政 |
事业 |
行政 |
事业 | |||
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
11 |
8 |
1 |
29 |
其中事业退休4名 | |
花溪区文化馆 |
11 |
8 |
8 |
|||
花溪区有线广播 电视台 |
10 |
8 |
12 |
遗属补助人员2名 | ||
花溪区图书馆 |
4 |
4 |
4 |
|||
花溪区文物保护 管理所 |
10 |
10 |
2 |
|||
花溪区老年人 体育协会 |
2 |
2 |
2 |
|||
小 计 |
11 |
34 |
8 |
32 |
57 |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聚力发展夜间经济
围绕“夜以溪为贵”花溪夜间经济品牌,组织开展主题文化宣传营销活动,宣传夜花溪、营销夜花溪。结合“三微一抖”、网络直播等信息平台,建立政府、行业、媒体、公众等共同参与的推广平台,形成横向联动、多方参与的花溪夜间经济宣传营销格局。推进高坡云顶暗夜暮曙景区建设项目,完成景区内部主题建筑施工及相关服务配套设施;对青岩·大明志夜间演艺项目进行提质升级,引进自贡灯彩集团,打造“大明志·彩”项目,布局二销业态;天河潭景区持续推出“流光溢彩夜天河”系列活动,对景区夜景灯光秀项目进行提质升级。聚力推动“旅游+多产业”融合,大力推进农旅融合发展。推进溪南十锦田园生态农业综合体项目,对2000亩坝区进行提质升级,实施创意农业、农特文创产品开发等项目,完善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大力推进康旅融合发展。启动花溪生态体育公园项目,推进部分地下工程施工;推进青岩山王庙·奇域小摆托项目,力争完成商业及配套服务设施工程并投入运营。大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建设花溪苗绣传统工艺振兴示范工坊,推动民族文化与旅游商品融合;持续办好“花溪之夏”艺术节、青岩“大明志”“溪山春兴”美术书法大展等主题活动。大力推进体旅融合发展。启动红岩峡谷景区建设项目,推进山乐鸣体育主题挑战公园项目,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实现正式开业运营。聚力补齐旅游要素短板,围绕旅游要素,充分挖掘花溪本土特色饮食文化,打造一批以“牛肉粉”品牌为龙头的花溪特色餐饮企业,提升“花小莓”“花小桃”等区域品牌影响力。加快引进中高端餐饮品牌落户花溪,持续推进洲际智选酒店、洲际假日酒店、城南酒店综合体等中高端酒店建设。推进“花溪风物”品牌提升,开设花溪风物店3-5家或专柜5-10个,形成多元化旅游商品展销平台。推进高坡旅游环线、贵州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花溪旅游交通通达性。继续发展智慧旅游服务,继续做好A级景区视频监控系统,完善“一码游贵州”花溪板块内容,将智慧旅游工作推上新台阶。推进乡村旅游标准化评定,力争2022年成功申报5家以上各级各类乡村旅游客栈、村寨、农家乐等。
(二)抓好文旅产业项目
持续推进花溪湖、高坡云顶暗夜暮曙景区建设、花溪公园配套服务项目(乡贤里)贵州旅游集散中心、高坡旅游环线、多彩贵州街、城南酒店综合体等项目建设。抓招商项目。加快推进中铁文旅、融创集团等已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重点在谈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节奏,抓紧达成具体合作细节共识,促成项目尽快落地。持续在酒店住宿业、文化体育娱乐业、旅游商品生产加工等产业链招商上下功夫,利用各类节会做好招商宣传推介,持续开展“走出去”“引进来”等招商引资活动。用好《花溪区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等各类政策,促使招商引资项目更快落地。抓闲置项目,加快推进青岩·寻坊项目盘活提升,加快完善土地挂牌,规划等有关手续办理工作。对有意向招商运营合作单位、意向客户知名店、各类民宿及酒店等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帮助企业完善招商项目包装、宣传和推广。争取2022年成功签约部分企业,2022年5月1日实现部分项目落地开街运营。
(三)推进市场主体培育
一是推进住宿业上规入统培育。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走访及网络排查等方式,加大旅游企业上规纳限入统工作力度,做好上限入统企业储备工作,争取达到标准的企业尽早纳入统计。二是培育壮大一批文化体育娱乐业市场主体。推进国有旅游景区和涉旅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国有文化体育娱乐企业做大做强,推动花溪区“大青岩”景区上市工作。扶持本土文化体育娱乐市场主体,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市场,培育壮大文化体验、演出市场、体育培训机构等市场主体规模。引进国内外优强企业,积极对接服务旅游优强企业和战略投资合作伙伴。加大筹融资力度,设立区级旅游产业化扶持基金。严格执行《花溪区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实施办法》,重点扶持旅游住宿企业。支持以区旅文公司为重点的区属国有文旅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推动“大青岩”景区上市。
(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
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围绕“一圈两场三改”相关要求,推进2022年花溪(经开)9个生活圈完善公共文化阵地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指导各乡(镇、街道)对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提升改造;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中的“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次数”指标相关工作,确保该项指标在全市范围内排名靠前;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重点做好党的二十大、冬奥会等重要保障期间的安全播出工作;继续建设应急广播,基本建成 “区-乡(镇、街道办)-村(居)”三级应急广播体系,满足各级党委政府日常宣传和应急信息发布综合应用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惠民,举办丰富多样的群众文化惠民活动,着力推出一批文艺精品,推动景区景点精品文艺演出。积极开展对外免费服务,设置多种类别公益性免费培训课程。多措并举推进总分馆建设,继续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增强供给能力,提高服务效能,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抓好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举办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利用现有的智能、电子借阅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及图书共享系统,策划系列活动推广运用智能阅读圈。扎实开展全民健身服务,围绕“一圈两场三改”相关要求,推进2022年花溪(经开)9个生活圈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多功能球场、室内体育场所和室外综合健身场地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健身场地;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开展山地户外特色体育赛事活动,推动体育+旅游的融合发展;开展体育场地统计工作,摸清体育场地底数。
(五)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及活化利用
持续做好文物安全巡查工作,确保全区文物安全零事故,配合全区建设项目做好地面文物调查。积极争取资金,计划开展吴中蕃故居等文物修缮工作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文物点挂牌工作。夯实文物基础,深入推进文物保护“四有”工作。加大花溪区革命文物保护力度,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革命文物保护相关工作。深入挖掘“红军长征在花溪”历史遗存,传承红色文化、弘扬革命精神,持续开展长征公园建设相关工作。做好非遗代表性项目逐级申报工作,开展苗族银饰保护利用相关工作,积极组织区内代表性传承人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培训交流活动。持续开展花溪苗绣传统工艺振兴项目(绣花溪非遗生活馆),建立花溪苗绣博物馆、黔陶制作技艺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布依族纸染绣花制作技艺工作室等,开展非遗文创产品研发、非遗保护传承等工作。对文物保护利用,开展中曹长官司半坡旧址修缮、吴中番故居修缮及展陈、慈云寺内部展陈等工作。
(六)强化文旅市场监管
继续加大文化市场查处力度,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力度,将安全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研究细化建立优化旅游消费环境的长效机制,提升旅游购物优质体验,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经营行为,持之以恒营造文明经营、诚实守信的花溪旅游环境。认真开展“扫黄打非”、校园周边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辖区内淫秽、盗版书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非法印刷行为清查取缔工作。严厉打击“黑网吧”、无证照娱乐场所,加强与工商、公安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取缔,净化社会环境。充分发挥“五老”义务监督员的作用。积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一经查实,严厉处理;继续开展“平安文化市场” “文明城市”创建市场检查,将安全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平稳有序。圆满完成第九届老年人运动会各项活动,提升全民健身氛围,关爱老年人健康活动。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365.9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27.43万元,上年结转538.53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1365.9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068.98万元,项目支出10296.98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864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减少34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在职人员减少,原执法大队按照机改文件精神,18人员整体上划市执法支队;项目支出增加9128.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应急广播建设经费450万元、因疫情原因安排了隔离酒店的疫情防控经费2520.48万元。新增了政府购买服务(清溪路、思杨路)还本资金3835万元,新增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列入调整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36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27.43万元,政府基金收入3900万元,上年结转538.53万元。2022年总体收入较上年增加8644.53万元,其中:基本收入减少34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在职人员减少,原执法大队按照机改文件精神,18人员整体上划市执法支队;项目收入增加9128.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应急广播建设经费450万元、因疫情原因安排了隔离酒店的疫情防控经费2520.48万元。新增了政府购买服务(清溪路、思杨路)还本资金3835万元,另外各部门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列入了调整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列明部门支出总额,说明部门支出预算的构成情况。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级进行说明,说明类级(功能科目类级)支出规模、较上年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65.9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
(2070101)行政运行195.56万元,较2021年451.67万元减少256.11万元,原因为在职人员上划市级减少人员经费支出。
(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4万元,较2021年11.34万元增加23万元,原因为新增贵安社会事务移交的相关工作经费23万元。
(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15万元,和上年度持平。
(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206.5万元,较2021年22万元增加184.5万元,原因增加了花溪苗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经费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39.2万元,较2021年20万元增加19.2万元,原因增加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9.2万元。
(2070114)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602.4万元,较2021年441.2万元增加161.2万元,原因为新增[贵安]车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维护项目资金。
(2070199)其它文化和旅游支出1920.1万元,较2021年817.14万元增加1102.96万元,原因为增加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贵安一圈改造资金。
(2070305)体育竞赛82万元,为本年度新增款项,是用于第九届老年人运动会运行支出。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万元,是本年度新增项目,是贵安樱花保障支出。
(2070399)其它体育支出48.03万元,较2021年51.35万元减少了3.32万元,原因工作正常经费调减。
(2070808)广播电视事务942.18万元,上年度为97.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花溪、贵安的应急广播项目。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9.96万元。较上年179.96万元减少40万元,为人员变动原因。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39.24万元。较上年149.69万元减少10.45万元,为退休人员自然减少原因。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43.2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59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1.97万元。
(2101199)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万元,和上年同期比较社保资金都大幅减少,均为在职人员减少,原执法大队按照机改文件精神,18人员整体上划市执法支队。年金缴费支出增加,为该调动为区外调动原因产生支出。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520.48万元,为今年新增项,主要是隔离酒店相关运行支出直接安排到我单位支出。
(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3835万元,为今年新增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清溪路、思杨路)项目资金3835万元。
(2296003)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5万元,为健身步道项目建设补助经费60万元,汽车露营基地项目建设补助经费5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36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65.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900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864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年终目标奖提前发放;项目支出减少243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应急广播建设经费450万元、因疫情原因安排了隔离酒店的疫情防控经费2520.48万元。新增了政府购买服务(清溪路、思杨路)还本资金3835万元,新增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列入调整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列明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按照财政拨款收入类别,说明财政拨款较上年的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单位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1365.9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27.43万元,上年结转538.53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1365.9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65.9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900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864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4744.52万元,基金支出增加3900万元,主要为本年度新增应急广播建设经费450万元、因疫情原因安排了隔离酒店的疫情防控经费2520.48万元。新增了政府购买服务(清溪路、思杨路)还本资金3835万元,新增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列入调整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列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及预算构成,同时列明一般公共预算较上年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部门预算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746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98万元,项目支出6396.9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74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减少348.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在职人员减少,原执法大队按照机改文件精神,18名人员整体上划市执法支队;项目支出增加5228.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应急广播建设经费450万元、因疫情原因安排了隔离酒店的疫情防控经费2520.48万元。新增了政府购买服务(清溪路、思杨路)还本资金3835万元,新增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列入调整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预算调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8.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8.71万元,公用经费60.27万元,人员支出较2021年度减少356.72万元,公用经费较2021年度增加8.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在职人员减少,原执法大队按照机改文件精神,18名人员整体上划市执法支队。公用经费增加是指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1.7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2万元,下降1.6%,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万元、公务接待费3.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和2021年度比较减少0.2万元。
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4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2.9%,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3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2%,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2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3900万元,分为三项支出1. 健身步道项目建设补助经费60万元,2、汽车露营基地项目建设补助经费5万元。3、政府购买服务(清溪路、思杨路)还本资金383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2022年度财政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金额1136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98万元,项目支出10296.98万元。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今年我单位本级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2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02万元,上升13.31%。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今年我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他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及下属4家二级单位的国有资产合计2401.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43.8万元,固定资产757.89万元。文体广电旅游局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8534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点内容进行说明,特别涉及扶贫、教育、医疗等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须列明支出项目占相应预算总额的比重,并就项目概况、用途、使用方向、资金分配方案予以说明。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07)文化和旅游(01)行政运行(01):文化部门行政运行经费。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文化行政部门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艺术表演团体(07):用于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四)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文化市场管理(12):用于文化市场管理的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它文化支出(99):用于其它文化支出的支出。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其它体育(03)其它体育支出(99):用于其它体育的支出。
(七)其它支出(229)彩票公益金支出(60)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六、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2022年(贵阳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汇总)部门收支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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