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规章并组织实施。
2. 督促指导本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乡(镇)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全区档案宣传、档案专业教育及干部培训工作。
3.组织、指导全区档案理论、档案科研工作;应用先进科学技术进行档案保护与抢救,加强档案信息建设,建立档案资料数据库。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4.集中统一管理和接收、征集、整理区级机关乡(镇) 、群众团体、区直属事业单位及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重要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5.组织开发利用档案,负责发布档案资料信息,为社会利用档案提供服务。
6.组织区内外区域性档案学术交流和档案协作活动,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指导和支持区档案学会。
7.承担规划、组织编写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4个科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部门决算。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57.01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4.76万元,减少1.82%。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比较专项略有减少。(公开01表合计数)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0.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1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09万元,占76.57%;项目支出49.91万元,占23.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57.01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4.76万元,降低1.82%。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比较专项略有减少。
(五)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85万元,减少13.01%。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比较专项略有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88万元,占9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万元,占4.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2万元,占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 177.45万元,支出决算为 213.0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0.0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公积金、残保金、工会经费等 。其中
(1)档案馆(款项2012604)。当年预算为169.95万元,支出决算为183.8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8.20%,增加公积金、残保金、工会经费。
(2)其他档案事务支出(款项2012699)。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为上级下达专项指标。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项2080505)。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万元,养老制度改革的原因。
(4)事业单位医疗(款项2101102)。当年预算为7.49万元,支出决算为8.5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3.8%。决算数略大于预算数。
(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1.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1万元,比上年增加0.69万元,增长165.09%,增加原因是用于车辆年审、保险、修理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5万元,占76.8%,比上年增加0.43万元,增长103.59%,增加原因是用于车辆年审、保险、修理等;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占23.2%,比上年增加0.26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铜仁市碧江区档案局一行到花溪参观学习、浙江省档案局一行到花溪考察学习等。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年审、保险、修理等。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6万元,主要是铜仁市碧江区档案局一行到花溪参观学习、浙江省档案局一行到花溪考察学习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接待人数共29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9万元,比2016年增加1.62万元,增长15.6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保险、残保金、工会经费等 。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完成省、市、区各项目标工作,完成花溪年鉴的编辑出版及花溪区志的编纂工作,以及档案的保管利用和查阅,确保单位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完成省、市、区各项目标工作,确保单位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12604档案馆:指档案局行政参公人员工资性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项目支出。
(十八)2012699其他档案事务:是国家重点档案中央专项经费和省级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与开发经。
(十九)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档案局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指档案局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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