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2-12-12 09:0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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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人员构成

二、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2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国家、省、市、区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以及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情况,草拟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和报备工作。

2.根据中央、国家、省、市、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文件规定,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民政、公安治安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区河道管理方面由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与上述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及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全区市政公共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负责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参与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及其他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规划、建设管理及联合验收职责。

4.负责拟订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大数据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大数据建设的研究应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区级城市管理政府网站等公众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5.负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研究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6.负责处置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应急突发事件。

7.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及培训。

8.负责城市管理中公众参与和社会评价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

9.负责本行业特许经营有关监管工作。

10.组织编制所属单位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城管系统各类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及上报工作。

11.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责调整。

(1)划入的职责。

将下列职责划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是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职能职责。

二是原区生态文明建设局承担的园林绿化管理职责。

三是除已集中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四是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五是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六是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七是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八是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九是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2)新增职责。

一是拟订城市管理专项规划,组织研究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考核评价。

二是处置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应急突发事件。

三是城市管理中公众参与和社会评价工作的组织指导。

(3)加强的职责。

一是城市管理统筹协调、监督考核。

二是参与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及其他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及联合验收。

三是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大数据规划和建设的统筹、监管及推广应用。

(4)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划定区域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食品摊贩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对户外广告等公共场所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负责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的监管工作。两部门对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建立相互通报机制。

(5)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或收回机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预算部门包括局本级和花溪区渣土管理所(股级事业单位)花溪区绿化管理站(股级事业单位)。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办公室、综合执法监督科以及城市管理综合科。

(三)单位人员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费来源

总编制

人数

在职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

工勤

离退休人员

1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财政全额拨款

11

9

8

0

1

6

2

花溪区渣土管理所

财政全额拨款

4

3

0

3

0

0

3

花溪区绿化管理站

财政全额拨款

13

13

0

13

0

1


合计


28

25

8

16

1

7

二、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系列会议精神,聚焦以“理顺体制、突出重点、落实责任、营造氛围”为主线,建立“四个体系”,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最大限度推动垃圾减量,降低垃圾处理成本,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一是建立“减量化”农村垃圾回收体系和考核体系。结合花溪本地的生活习惯和资源回收系统制定分类细则,配备专业收运工具,建立分类存储设施,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发动,建立一套可操作性强的资源化、减量化的考核体系,规范处置、有序回收。二是建立资源化可回收资源利用体系。逐步建立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积极探索在线回收、预约回收、集中回收、自助有偿回收等新方式,运用现代技术设备,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形成先进的可再生资源利用库,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三是建立厨余垃圾可回收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快理顺农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逐步实现运营主体企业化和运营机制市场化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探索,实现厨余垃圾应收尽收、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四是建立目标任务与监测平台共融体系。继续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数字化监测平台建设和使用工作,对乡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对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实时进行监控,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对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求,加强法制培训与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服务意识和执法水平,为我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投资环境的提升做出积极贡献。二是深入开展执法队伍管理规范化,执法文明化,行动军事化的建设活动,形成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体系,打造“五个过硬”队伍(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建立起责任明确、运转高效、执行顺畅的工作机制。

(三)加大违法建设管控力度。一是继续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办,区属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控违合力。二是推动完善违法建设管控程序,提高违建打击效率,充分利用区政府组织搭建的房屋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大数据技术,力争实现违法建设巡查发现、核实认定、立案查处、实施处罚线上推进、全程可溯,实现违法建设管控效能提升。

(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根据机关场地情况优化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设置,规范投放点的分类指引、管理制度、投放区域图,建立监督机制与问效,特别是对食堂、卫生间等地方加强分类投放监督。二是按照行业就管垃圾分类的要求,规范好垃圾分类的设施设备的设置,并根据各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出垃圾分类的相关管理制度,按照垃圾分类总体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使源头减量化。三是建设花溪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选择一个优质的区域做好规划,制定可行性运营方案,让宣传教育基地成为花溪区垃圾分类“可持续、受欢迎、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桥头堡。

(五)谋划实施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2022年完成贵阳市花溪区(贵筑、溪北、清溪、阳光4个街道办事处)内背街小巷道路整治提升40条,对市政道路车行道破损、沉陷、坑槽、积水,人行道石眨眼、下沉、裸露、盲道断缺以及排水不畅、污水外溢等市政设施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提升。

三、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597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61.4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收入2780.82万元,上年结转829.62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597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9.37万元,项目支出13822.54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29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4.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机关本级行政编制在职人员增多,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239.3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如:青岩、石板、孟关环卫购买服务141.72万元,去年无此项目,花溪互通等8条道路绿化养护项目271.19万元,较去年增加74万元(去年项目名称为拟移交道路绿化养护项目),队员意外伤害险经费较去年增加4.09万元,背街小巷整治项目市级资金2000万元等。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597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61.4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收入2780.82万元,上年结转829.62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597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9.37万元,项目支出13822.54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29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4.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机关本级行政编制在职人员增多,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239.3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如:青岩、石板、孟关环卫购买服务141.72万元,去年无此项目,花溪互通等8条道路绿化养护项目271.19万元,较去年增加74万元(去年项目名称为拟移交道路绿化养护项目),队员意外伤害险经费较去年增加4.09万元,背街小巷整治项目市级资金2000万元等。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971.9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65.09万元,(2019999)其他水利支出150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8.5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5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4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5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5万元,(2120101)行政运行353.45万元,(2120104)城管执法107.58万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25万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07.19万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086.86万元,(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61.71万元,(2121302)城市环境卫生519.11万元,(229042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00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095.16万元,较上年增加54.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机关本级行政编制在职人员增多,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239.3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如:青岩、石板、孟关环卫购买服务141.72万元,去年无此项目,花溪互通等8条道路绿化养护项目271.19万元,较去年增加74万元(去年项目名称为拟移交道路绿化养护项目),队员意外伤害险经费较去年增加4.09万元,背街小巷整治项目市级资金2000万元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97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61.4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收入2780.82万元,上年结转829.62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597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9.37万元,项目支出13822.54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293.54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54.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机关本级行政编制在职人员增多,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239.3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如:青岩、石板、孟关环卫购买服务141.72万元,去年无此项目,花溪互通等8条道路绿化养护项目271.19万元,较去年增加74万元(去年项目名称为拟移交道路绿化养护项目),队员意外伤害险经费较去年增加4.09万元,背街小巷整治项目市级资金2000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319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9.37万元,项目支出11041.72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54.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机关本级行政编制在职人员增多,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06.87万元,主要原因是某些项目支出增加,如:队员意外伤害险经费较去年增加4.09万元,政策性其他专项经费150万元,去年无此项目,社区生活服务中心项目经费100万元,去年无此项目等,贵安大道等25条道路绿化养护项目经费68万元,去年无此项目,联合执法经费较去年减少25万元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49.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0.94万元,公用经费38.43万元。人员经费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绩效等工资性支出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公用经费用于日常办公、邮电、差旅、印刷等费用支出,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工会经费支出以及发放在职人员车补。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部门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250%。主要原因是渣土所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今年未安排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中。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7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294%,减少原因是渣土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今年未安排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中。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2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2780.83万元,较上年增加1932.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变化,如增加青岩、石板、孟关环卫购买服务141.72万元,农村“治垃圾”工作经费120万元,去年背街小巷整治项目政府性基金安排100万元,今年安排 2000万元,花溪区城市17条道路绿化养护247.92万元去年由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为政府性基金,花溪互通等8条道路绿化养护项目271.19万元去年为一般公共预算(去年项目名称为拟移交道路绿化养护项目)调整为政府性基金,双创经费(城市道路巩固提升)700.9万元去年为政府基金,而今年无此项资金安排,二环八路养护项目47.46万元去年为政府基金而今年未安排等。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2022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971.91万元,基本支出2149.37万元,项目支出13822.54万元。2022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做好以下工作:1.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2.做好生活垃圾清运转运、公共厕所清扫保洁工作。3.开展绿化养护工作,保障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效果。4.谋划实施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5.重要节点摆花营造氛围。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我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3万元,比 2021年增加17.34万元,增加53.68%,增加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多,以维系日常工作所需开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12.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9.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262.3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25193.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101.32万元,固定资产353.62万元。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有车辆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9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实行目标绩效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9797.33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1.购买环卫服务。款项:2120501;经济支出分类科目:委托业务费;项目资金:8500万元;本项目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53.2%,项目概况:花溪区实施环卫市场化范围620.66万平方米,年度清运生活垃圾约11万吨及14座公厕、6座转运站的运营维护,环卫作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实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部门从繁杂的环卫工作具体事务中置换出来,更好地发挥了政府在环境卫生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切实履行指导、考核、督促职责,提高了环卫作业质量,实现了环卫公共服务优质化、高效化;用途:环境卫生;使用方向:环境卫生。

2.花溪区城市17条道路绿化养护 。款项:2121302;项目资金:247.92万元;本项目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1.6%,项目概况:对花溪区城市17条道路进行养护及管护;用途:道路绿化养护;使用方向:道路绿化养护。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单位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2120101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21201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2120104城管执法: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0.2120199其他城市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2.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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