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1 16:38:24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全域旅游业发展、全区全域旅游的综合执法,指导全域旅游工作;提出全域旅游业发展的建议、拟定旅游业管理的规章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区全域旅游的综合执法。(2)根据花溪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花溪全域旅游发展计划及总体规划,统筹全域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以青岩古镇、湿地公园(花溪公园)、天河潭等为重点区域的保护、管理、建设和开发工作。(3)牵头全域和重点景区(景点)的旅游规划编制和旅游项目建设的初审和申报工作;参与协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统筹协调涉旅重点区域的土地规划、城市规划、林业规划等专项规划及管理工作。(4)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全域旅游市场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以“旅游+”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制定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措施并指导实施;统筹协调全域范围内、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等旅游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涉旅重点区域的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5)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标准并按照标准组织实施;申报和指导旅游区(点)的等级评定;申报和指导星级宾馆酒店的评定和建设;申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6)统筹协调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范全域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强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全域旅游综合执法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的其他综合执法或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设置的涉旅派出机构的工作。(7)统筹协调开展全域旅游整体形象宣传、重大旅游推广促销活动、全域重点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会议和与旅游相关的大型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8)推动旅游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国家、省、市制定的出境旅游政策,管理区内旅游涉外事务。(9)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域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加强对旅游经营体制改革的指导,促进旅游企业的发展。(10)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监督,协助税收征管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青岩古镇、湿地公园、天河潭等)的统计、物价、审计、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城市管理工作。(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情况

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8月3日成立,根据职责,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内设机构4个(正科级),分别是:党政办公室、财政审计部、规划建设部、对外联络部,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旅管委下设两个二级事业单位,分别是青岩管理处和全域旅游数据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旅管委核定行政编制13名,总编制不超过20名。设党工委书记1名(由区委主要领导同志兼任),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1名(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兼任),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1名(分管常务工作,正县级),党工委副书记1名(副县级),管委会副主任1名(副县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其中,正科级4名,副科级4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到201812月31日,旅管委行政人员实际到岗10名,全部为其他单位调入。下设的两个二级单位,其中,青岩管理处核定编制15个,年末实到11人;全域旅游数据中心核定编制8个,年末实到5人。实有人数为26人。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8月3日成立,根据职责,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内设机构4个部室,下属两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花溪区全域旅游数据中心和所属花溪青岩景区管理处决算。另:花溪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同属旅管委下设二级事业单位,财务为独立核算单位,部门决算与旅管委部门决算汇总后上报。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729.09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791.3万元,增长191.01%。主要原因是:2018年旅管委调入或招聘增加6人,人员基本支出收入拨款增加296.82万元(含财政预拨绩效目标奖57万元),项目支出拨款增加1494.48万元。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6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9.4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3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17万元,占16.07%;项目支出2,215.71万元,占83.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729.09万元。增加1791.3万元,增长191.01%。主要原因是:2018年旅管委调入或招聘增加6人,人员基本支出收入拨款增加296.82万元(含财政预拨绩效目标奖57万元),项目支出拨款增加1494.48万元

(五)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47.89万元,增长345.93%。主要原因是:2018年旅管委调入或招聘增加6人,人员基本支出增加275.6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772.2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70101科目(类)支出372.83万元14.12 %;2080505科目(类)支出28.29万元,占1.07%;2101101科目(类)支出22.69万元,占0.86%;2101199科目(类)支出0.37万元0.02 %;2070102科目(类)支出2127.21万元,占80.58%;2070199科目(类)支出88.5万元,占3.3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3354.82万元,支出决算为2639.8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8.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实际拨款数小于预算数以及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

1)207科目(类)01科目(款)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83.4万元,支出决算为372.8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24%。

2207科目(类)01科目(款)02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92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7.2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2.8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完成情况未达到支付条件;

3207科目(类)01科目(款)99科目(项)盘活存量资金,支出决算为88.5万元。                 

4)208科目(类)05科目(款)05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8.29万元,支出决算为28.2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210科目(类)11科目(款)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2.69万元,支出决算为22.6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210科目(类)11科目(款)99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44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4.09%。

(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4.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3.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14万元,比上年增加4.47万元,增长121.80%,增加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及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35万元,占53.41%,比上年增加4.35万元,增加原因是赴澳门参加旅游宣传差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7万元,占22.9%,比上年增加1.87万元,增加原因是车辆油费及购置车辆商业险;公务接待费支出1.93万元,占23.69%,比上年减少1.74万元,下降47.41%,下降原因是公务活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35万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赴澳门参加旅游品牌宣传差旅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万元。主要用于油费及购置车辆商业保险等。2018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1.93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3万元,主要是外省市单位到我区参观考察旅游项目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39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万元,比2017年增加8.47万元,增长72.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8.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6.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8.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旅游产业促进基金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旅游产业促进基金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花溪区青岩镇政府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万元)

100.00


财政资金

100.00


其中:本级安排

100.00


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花溪区创建全域旅游先行示范区相关工作安排,将青岩镇山王庙村规划成为花溪区溪南十锦建设示范点,按照产业规划大力发展多村休闲观光农业,大力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基础设施、旅游配套设施。

完成100%

自评价分数

100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701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2080505: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2080506: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18年决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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