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2018年部门预算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全域旅游业发展、全区全域旅游的综合执法,指导全域旅游工作;提出全域旅游业发展的建议、拟定旅游业管理的规章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区全域旅游的综合执法。(2)根据花溪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花溪全域旅游发展计划及总体规划,统筹全域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以青岩古镇、湿地公园(花溪公园)、天河潭等为重点区域的保护、管理、建设和开发工作。(3)牵头全域和重点景区(景点)的旅游规划编制和旅游项目建设的初审和申报工作;参与协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统筹协调涉旅重点区域的土地规划、城市规划、林业规划等专项规划及管理工作。(4)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全域旅游市场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以“旅游+”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制定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措施并指导实施;统筹协调全域范围内、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等旅游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涉旅重点区域的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5)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标准并按照标准组织实施;申报和指导旅游区(点)的等级评定;申报和指导星级宾馆酒店的评定和建设;申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6)统筹协调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范全域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强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全域旅游综合执法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的其他综合执法或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设置的涉旅派出机构的工作。(7)统筹协调开展全域旅游整体形象宣传、重大旅游推广促销活动、全域重点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会议和与旅游相关的大型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8)推动旅游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国家、省、市制定的出境旅游政策,管理区内旅游涉外事务。(9)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域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加强对旅游经营体制改革的指导,促进旅游企业的发展。(10)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监督,协助税收征管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青岩古镇、湿地公园、天河潭等)的统计、物价、审计、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城市管理工作。(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情况
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8月3日成立,根据职责,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内设机构4个(正科级),分别是:党政办公室、财政审计部、规划建设部、对外联络部,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旅管委下设两个二级事业单位,分别是青岩管理处和全域旅游数据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旅管委核定行政编制13名,总编制不超过20名。设党工委书记1名(由区委主要领导同志兼任),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1名(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兼任),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1名(分管常务工作,正县级),党工委副书记1名(副县级),管委会副主任1名(副县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其中,正科级4名,副科级4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到2017年12月31日,旅管委行政人员实际到岗9名,全部为其他单位调入。下设的两个二级单位,其中,青岩管理处核定编制15个,年末实到10人;全域旅游数据中心核定编制8个,年末实到4人。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来看,两个二级事业单位未实现会计独立核算,都为旅管委本级核算。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1552.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9.81万元,占总收入的77.90%;上年结转343.18万元,占总收入的22.10%。支出总计1552.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9.20万元,占总支出的95.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5万元,占总支出的2.66%;医疗卫生支出22.44万元,占总支出的1.44%。与2017年相比,预算总收入、总支出分别增加334.37万元,主要是:
1、增加上年结转的已拨的项目款与刚需支出343.18万元;2、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8.81万元。
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收入预算1552.99万元,属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其中:行政运行303.63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9.5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86.18万元,占收入预算的76.3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53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9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82万元,占收入预算的0.7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83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41%。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1552.99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366.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工资、公积金、生活补助、工会经费、残保金、其他交通费用和日常公用支出,包括:(1)行政运行303.63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53万元;(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82万元;(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83万元。2、项目支出1186.18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86.18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专项运转、全域旅游共享平台开放、数据中心项目、新媒体建设和运营服务项目、旅游商品开发及营销宣传活动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预算309.8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5.29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8.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69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2017年相比,“三公”经费无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8.83万元,用于办公费1.8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3万元、物业管理费0.31万元、差旅费1.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1万元、会议费0.23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劳务费0.05万元、工会经费3.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和其他交通费用8.52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金额预计700万元,主要为:新媒体建设和运营服务项目50万、全域旅游共享开放平台项目150万元、全域旅游块数据中心项目200万、旅游商品开发及营销宣传活动30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年初花溪文旅委有国有资产121.27万元,其中房屋0平米0万元,车辆0辆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1.27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
(2)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
(3)进一步实施整体宣传营销
(4)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旅游产品开发
(5)进一步推进活动开展
(6)进一步实施大数据和智慧旅游工程
(7)进一步统筹旅游综合管理
(8)进一步筹集涉旅专项资金
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完成了预期目标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20701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 ?
(十七)2080505: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2080506: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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