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处罚公示
关于贵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处罚公示
贵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花溪区燕楼镇谷蒙村集体土地修建园区6、7号路延伸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实际占地10888平方米(其中耕地9538平方米,非耕地1350平方米),符合《花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019年5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1.责令贵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花溪区燕楼镇谷蒙村10888平方米集体土地;
2.没收贵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的花溪区燕楼镇谷蒙村集体土地10888平方米【符合《花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