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友邦劳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林地处罚公示
关于贵州※※友邦劳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林地处罚公示
经依法查明,你(你单位)在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于2017年底2018年初在花溪区红星村设置渣土消纳场,并实施倒土行为,非法占用林地面积34466.67平方米,无林木蓄积。
上述行为及事实有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违反了《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你单位)处以下行政处罚:
给予贵州※※友邦劳务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3446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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