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卫健系统加快构建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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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卫健系统加快构建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26 09:06:16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加快构建我区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推进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监测预警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努力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威胁”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是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点任务,是适应打造健康花溪和国际山地旅游目的地的内在需要,是破解我系统紧急医学救援响应指挥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社会动员体系、基础条件体系薄弱问题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院前急救“十三五”规划、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等要求,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的意见》(黔府发〔2017〕35号)精神,加快构建全区统一高效、规范有序、协同联动、扎实完备的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结合我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快构建我系统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协同,组织各地各部门和动员全社会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坚持归口统一、规范高效,实现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与日常医疗急救职能整合、并轨运行;坚持专兼结合、布局合理、反应快速,加快构建陆水空立体化山地紧急医学救援格局;坚持突出实战、平急结合、积在平时、战备到位,全面提升全系统紧急医学救援备战水平和实战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威胁。到2021年,区级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中心健全完善,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信息系统基本建成;陆水空立体化山地紧急医学救援格局基本建成;全区各级紧急医学救援基础设施设备配备到位;全区公立医疗机构急诊急救能力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到2022年,全面建成统一高效、规范有序、协同联动、扎实完备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

二、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响应指挥体系

(一)建立健全响应指挥机制

1.区级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中心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支持下,负责本区域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日常医疗急救的指挥调度;组织开展本区域紧急医学救援培训和演练。

2.区级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中心依托花溪区人民医院建立,由花溪区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陈方兼任中心主任。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接受区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中心统一指挥调度。

3.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中心配齐专业管理人员。区级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中心由花溪区人民医院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接线人员,负责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值守和日常调度等工作;接线人员必须在10秒内接听电话,必须具备急救知识和技能,在接到求救信息后,立即指导呼救者开展自救或互救。(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急救中心)

(二)建立健全响应指挥信息系统

依托“医疗健康云”,在区级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区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信息系统,实现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应急值守、日常监管、视频会商、资源管理、应急评价、在线培训。依托现有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在全区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立紧急医学救援信息响应平台,充实完善院前急救电子病历、出诊回访、急救优先分级、移动音视频监控、急救应用等功能,联通院前急救数据与居民健康档案、医院诊疗信息系统,实现路况视频监控信息、现场救治信息双向共享。加快区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信息系统与上级卫生应急平台对接,到2021年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推动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信息系统与110、119、122系统平台对接联通。(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急救中心、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

(三)全面提升响应指挥效率

1.日常医疗急救。区级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中心接到求救信息后,立即调度就近医疗机构迅速开展医疗急救。医疗机构严格按照院前医疗急救相关规定,及时开展急救处置和转运。

2.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区级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中心接到求救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先期救援,同时向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组织先期处置的同时,按照突发事件相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响应上级应急预案。

3.响应全省统一制定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优化日常医疗急救收费标准,规范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日常医疗急救流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救护车统一标识、统一编号。(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急救中心、各医疗机构)

三、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医疗救治体系

(一)加强突发事件医疗救治

1.现场医疗救治。发生突发事件时,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设立现场紧急医学救援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和响应级别,相应由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负责统一指挥决策。先期到达现场的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按照国际统一标准对伤病员进行初次检伤分类,根据现场条件和检伤分类结果设置临时救护区,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第一时间开展医疗救治,同时开展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心理援助、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

2.院内医疗救治。完善突发事件伤病员定点救治制度,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指定综合医院和相应专科医院作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定点医院;规范救治管理,各定点救治医院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应急救援协调机制,成立技术专家保障组,完善综合保障、检伤分类、抢救治疗、留院观察、感染控制等技术力量和物资准备;加强与转送机构沟通配合,根据伤病员人数、伤情判断,制定应急救治方案,对伤病员实施分类集中救治、集中管理;开通绿色通道,预留应急床位,对伤病员实行先救治后付费、专人医疗监护。

(二)规范日常医疗急救

1.院前医疗急救。按照就近就地就急就专科和尊重伤病员及家属意愿的原则,及时将伤病员送达相应医疗机构。

2.院内医疗救治。医疗机构要按照院内救治各项规定和流程,对伤病员进行规范化治疗;视病情需要开通绿色通道。

3.加强信息沟通。院前医疗急救和院内救治信息要实时衔接,院内救治医疗机构要预留急救床位,确保伤病员抵达后第一时间接受有针对性急救。(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局,各医疗机构)

四、建立健全协同联动的社会动员体系

(一)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体系

建立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联动协调机制,开展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时,区卫健局迅速会同公安、消防、交通、国土、水利、旅游、体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联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车辆等力量投入紧急医学救援;建立紧急医学救援空中投送转运网络,重点旅游景区建设直升机起降点,推动航空救援服务,依托贵州省综合应急救援总队和通过政府向具有资质的通用航空企业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救援力量远程投送和伤病员转运;推动建立紧急医学救援保险。到2021年,力争实现城市院前医疗急救不超过15分钟、农村院前医疗急救不超过30分钟、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先期到达不超过30分钟。(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建立健全社会联动体系

1.紧急医学救援社会化普及。充分发挥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中心、红十字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化培训机构的作用,加强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宣传,大力推进社会化普及;建立全系统干部职工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制度,由区红十字、卫生健康、工会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

2.紧急医学救援志愿服务。区卫生健康局、区红十字会按程序申报设立花溪区紧急医学救援志愿者协会,大力引导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注册紧急医学救援志愿者,参加培训和演练合格颁发证书后,方可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志愿工作。每年组织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志愿者技能竞赛和服务评比。全区紧急医学救援志愿者信息汇集至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实时联络、就近调集。

3.社会化急救设施设备配置。在学校、车站、超市、酒店、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推进配备体外自动除颤仪等必要急救设备、药品。加快推进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馆等急救宣传教育基地和景区救护站点建设。面向社会公众推广急救穿戴设备,推送有针对性的急救知识和信息。(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红十字会)

五、建立健全扎实完备的基础条件体系

(一)加强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

1.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区级在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站。在乡镇卫生院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点。村级在村卫生室设立紧急医学救援联络员。

2.日常医疗急救网络。院前医疗急救由具备资质并配备急救设施设备的医疗机构承担,院内救治由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2022年前,实现全区人口密集区院前急救半径不超过5公里,人口中等区院前急救半径不超过15公里,人口稀少区院前急救半径不超过30公里。(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加强全区紧急医学救援人员队伍建设

以提升从业积极性和实战能力为导向,明确人员准入、培训等标准,明确绩效激励和考核约束机制,完善科学合理的人员结构体系和薪酬制度,让紧急医学救援人员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长期从事紧急医学救援的人员在职称晋升、薪酬待遇、岗位分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三)加强紧急医学救援设施设备建设

到2022年,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配齐监护型救护车,中心乡镇卫生院配齐越野型救护车,区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配齐卫星电话、个人携行装备、移动单兵信息传输装备等。全区救护车总数量不低于每5万人1辆,其中监护型救护车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四)加强医疗机构急诊急救能力建设

充分借助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黔医人才计划、援黔医疗对口帮扶等资源,加强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区保健院、贵航贵阳医院等定点救治医院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建设,强化医务人员岗位准入管理,全面提高院内急救医疗服务能力。加强高性能检测设备投入,提高新发和突发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强突发事故灾难监测预警,风险管理、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处置评估等紧急医学救援相关领域的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五)加强日常培训和实战演练

建立健全紧急医学救援常态化培训机制,到2022年实现紧急医学救援人员轮训全覆盖。每年组织区级紧急医学救援实战演练,经常开展紧急医学救援随机演练,全面提升紧急医学救援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区红十字会)

(六)加强紧急医学救援物资储备

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加快建立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紧急医学救援物资储备库,确保紧急医学救援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率达100%。加快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物资储备信息数据库,与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到2021年实现紧急医学救援物资动态管理、实时共享。(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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