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府办发〔2019〕10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服务补助方案(试行)》的通知
花府办发〔2019〕10号
区卫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花溪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服务补助方案(试行)》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31日
花溪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
服务补助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积极性,提高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效率,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看病贵问题,特制订本方案。
一、补助依据
依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计划(2017—2018)>的通知》(筑府办函〔2017〕71号)文件:“到2017年,要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按照不低于每千常住人口1.3人的标准配备,由各区(县、市)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二、补助原则
(一)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严格界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任务和人员配备标准。
(二)按照“核定任务、核定目标、绩效考核”的原则,对核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购买服务补助。
三、补助方式
按照九个乡镇卫生院和溪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每千常住人口数1.3人的标准配备,对缺编人员按3万元每人每年进行足额预算,由区卫计局按《花溪区卫计局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服务考核细则》每半年进行考核一次(2018年年终考核一次)、按《花溪区卫计局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服务考评细则》核算各基层医疗机构具体金额后,报区政府同意并送区财政局备案,经审核后拨付至各基层医疗机构。
四、执行时间
2018年1月1日起
五、考核标准
区卫计局按年度下达目标任务,对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等内容进行定量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管理、安全生产、人事财务管理、购买服务人员到位情况,乡村一体化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扶贫工作,基本医疗服务、特色专科建设、中医药服务、卫生监督协管,疾病预防控制、数字化免疫接种服务,远程医疗服务开展情况、信息化建设,妇幼健康服务、禁毒社会康复服务、卫生应急救援等。
综合评分后,按以下标准拨付补助经费:
1.考核总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按照补助标准的100%拨付购买服务补偿经费;
2.考核总分达80分至90分(含80分),按照补助标准的90%拨付购买服务补偿经费;
3.考核总分达70分至80分(含70分),按照补助标准的80%拨付购买服务补偿经费;
4.考核总分达60分至70分(含60分),按照补助标准的70%拨付购买服务补偿经费;
5.考核总分60分以下的,不予拨付补助经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计局要高度重视,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调度,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提高医疗卫生人员服务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落实工作职责。基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对照工作方案和考核标准,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科室长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指标全面完成。局机关相关科室、区卫监局、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每季度组织开展督查指导,每半年按要求开展综合绩效考核。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守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流程。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考核责任,对不按规定使用购买服务资金的,将严格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他
根据筑府办函〔2017〕71号文件规定,到2017年,要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按照不低于每千常住人口1.3人的标准配备。花溪区补偿经费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因考核执行时间差距,2018年度只年终考核一次。
附件:花溪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服务补助考核细则
附件
花溪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购买服务补助考核细则 | |||
大类 |
小类 |
考核单位 |
考核得分 |
一、深化医药卫生改革任务 |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5分) |
医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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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层卫生工作任务 |
(二)完成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7分) |
基卫科 规信科 医政科 人财科 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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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8分) |
基卫科 疾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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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疾病预防控制(8分) |
疾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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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康扶贫工作任务 |
(五)切实抓好健康扶贫工程(15分) |
合医办 医政科 基卫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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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任务 |
(六)完成民生实事建设任务。(4分) |
基卫科 医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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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按时完成中央、省、市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完成省、市安排的规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完成大健康工作任务。强力推进“人口健康信息云”、“卫生计生数据铁笼”应用以及远程医疗应用。打造远程医疗和卫生计生融合示范。(5分) |
规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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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妇幼健康工作任务 |
(八)加强妇幼健康生育服务。(10分) |
妇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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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巩固和创建“新国优”(3分) |
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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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日常工作 |
(十)配合做好医政医管工作,第三方综合满意度调查达85%以上,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5分) |
医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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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伤医及医闹行为,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切实做好卫生计生信访维稳工作(5分) |
医政科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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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推动中医药民族医药振兴发展(3分) |
医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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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加强对外合作工作(1分) |
医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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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5分) |
医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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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宣传工作(7分)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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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财务管理(4分) |
人财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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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完成省、市、区安排的卫生计生其他工作。(5分) |
涉及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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