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府办发〔2019〕10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服务补助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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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府办发〔2019〕10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服务补助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6 14:39:55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花府办发〔2019〕10号

区卫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花溪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服务补助方案(试行)》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31日

  花溪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

  服务补助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积极性,提高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效率,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看病贵问题,特制订本方案。

  一、补助依据

  依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计划(2017—2018)>的通知》(筑府办函〔2017〕71号)文件:“到2017年,要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按照不低于每千常住人口1.3人的标准配备,由各区(县、市)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二、补助原则

  (一)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严格界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任务和人员配备标准。

  (二)按照“核定任务、核定目标、绩效考核”的原则,对核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购买服务补助。

  三、补助方式

  按照九个乡镇卫生院和溪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每千常住人口数1.3人的标准配备,对缺编人员按3万元每人每年进行足额预算,由区卫计局按《花溪区卫计局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服务考核细则》每半年进行考核一次(2018年年终考核一次)、按《花溪区卫计局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服务考评细则》核算各基层医疗机构具体金额后,报区政府同意并送区财政局备案,经审核后拨付至各基层医疗机构。

  四、执行时间

  2018年1月1日起

  五、考核标准

  区卫计局按年度下达目标任务,对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等内容进行定量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管理、安全生产、人事财务管理、购买服务人员到位情况,乡村一体化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扶贫工作,基本医疗服务、特色专科建设、中医药服务、卫生监督协管,疾病预防控制、数字化免疫接种服务,远程医疗服务开展情况、信息化建设,妇幼健康服务、禁毒社会康复服务、卫生应急救援等。

  综合评分后,按以下标准拨付补助经费:

  1.考核总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按照补助标准的100%拨付购买服务补偿经费;

  2.考核总分达80分至90分(含80分),按照补助标准的90%拨付购买服务补偿经费;

  3.考核总分达70分至80分(含70分),按照补助标准的80%拨付购买服务补偿经费;

  4.考核总分达60分至70分(含60分),按照补助标准的70%拨付购买服务补偿经费;

  5.考核总分60分以下的,不予拨付补助经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计局要高度重视,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调度,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提高医疗卫生人员服务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落实工作职责。基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对照工作方案和考核标准,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科室长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指标全面完成。局机关相关科室、区卫监局、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每季度组织开展督查指导,每半年按要求开展综合绩效考核。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守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流程。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考核责任,对不按规定使用购买服务资金的,将严格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他

  根据筑府办函〔2017〕71号文件规定,到2017年,要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按照不低于每千常住人口1.3人的标准配备。花溪区补偿经费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因考核执行时间差距,2018年度只年终考核一次。

  附件:花溪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服务补助考核细则

  附件

花溪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购买服务补助考核细则

大类

小类

考核单位

考核得分

一、深化医药卫生改革任务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5分)
配合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任务,并通过国家、省和市医改的考核评估。

医政科


二、基层卫生工作任务

(二)完成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7分)
1.配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1分)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按要求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1分)
3.推动远程医疗建设,全面完成区级公立医院重点科室(学科)及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任务。(1分)
4.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全覆盖。(1分)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成全科医生队伍订单订向任务,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1.8人,每千农村人口村卫生室人员数增加0.05人;落实千人支医计划等相关政策,深化二级医院对口支援工作。(1分)
6.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甲等乡镇卫生院标准;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1分)
7、统筹推进医疗机构母婴设施建设工作。(1分)

基卫科

规信科

医政科

人财科

家发科



(三)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8分)
1.持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14项服务。
2.组织开展重型精神病人排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可疑重型精神病人线索,重型精神病人发现率达到4‰左右。
3.食源性疾病报告覆盖所有乡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12%
4.做好饮用水的卫生管理。

基卫科

疾控中心



(四)疾病预防控制(8分)
1.加强传染病防控,甲乙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500/10万以下。
2.  加强对留守儿童及流动儿童服务管理,确保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3.加强艾滋病防治,艾滋病筛查人次占常住人口比例达20%,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免费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
4.积极开展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相关考核指标达到考核验收标准。

疾控中心


三、健康扶贫工作任务

(五)切实抓好健康扶贫工程(15分)
1.落实四重医疗保障,做好13种大病集中免费救治;
2.做好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
3.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达90%以上;
4.落实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困难户家庭医生签约率、健康体检率、健康档案建档率、慢病管理率、参合率达100%
5.由乡镇卫计办计生专干、乡镇卫生院医生、村计生专干、驻村干部、村医等基层卫生计生人员组成的健康扶贫工作队,要充分利用卫生计生宣传网络、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熟悉掌握本乡村因病致贫返贫情况和贫困人口患病情况,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到定点医院进行集中救治做好联系对接服务和救治后健康管理,对患有慢性病的贫困人口提供签约服务和慢病管理,运用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对贫困人口患病和救治管理情进行动态管理,同时要及时更新系统数据。

合医办

医政科

基卫科


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任务

(六)完成民生实事建设任务。(4分)
1.完成村卫生室标准化改造。
2.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任务。
3.完成农村中小学校医务室标准化建设任务。
4.实现疫苗数字化监控系统建设全覆盖。

基卫科

医政科


(七)按时完成中央、省、市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完成省、市安排的规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完成大健康工作任务。强力推进人口健康信息云卫生计生数据铁笼应用以及远程医疗应用。打造远程医疗和卫生计生融合示范。(5分)

规信科


五、妇幼健康工作任务

(八)加强妇幼健康生育服务。(10分)
1.推动落实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改革工作。
2.加强妇幼健康主题宣传,至少每季度一期。
3.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0/10万、7.5‰9.5‰
4.配合完成宫颈癌筛查、孕前优生年度任务。
5.统筹推进医疗机构母婴设施建设工作。
6.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
7.加强高危孕产妇监管,不发生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
8.其他工作配合完成情况。

妇幼科


(九)巩固和创建新国优3分)
按照《贵州省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评估指标》做好创建工作。

家发科


六、日常工作

(十)配合做好医政医管工作,第三方综合满意度调查达85%以上,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5分)

医政科


(十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伤医及医闹行为,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切实做好卫生计生信访维稳工作(5分)
1.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2.切实加强信访工作。
3.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4.协助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
5.协助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医政科

办公室


(十二)推动中医药民族医药振兴发展(3分)
1.协助配合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诊疗区(中医馆)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中医服务体系。
2.配合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宣传。

医政科


(十三)加强对外合作工作(1分)

医政科


(十四)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5分)
1.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报告机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规范处置指数≥0.85
2.修订完善符合实际需要的单项卫生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培训。
3.及时有效开展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
4.及时报告卫生应急信息。
5.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适时补充和更新应急物资储备,按要求做好卫生应急队伍的装备配置工作;推进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省级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达标县创建工作。

医政科


(十五)宣传工作(7分)
1.持续加大卫生计生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完成信息和调研文章上报任务。
2.巩固完善卫生计生工作宣传阵地。按月更换宣传栏。
3.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4.实施政务公开。
5.按时按质报送资料。

办公室


(十六)财务管理(4分)
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人财科


七、完成省、市、区安排的卫生计生其他工作。(5分)

涉及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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