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花溪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机构的通知
区疾控中心,区中医院,贵筑、瑞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新阶段的各项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区内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由花溪区贵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花溪区瑞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自2021年1月25日起,花溪区中医院不再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所需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由区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区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健康体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做好健康证发放工作。区中医院与贵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瑞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平稳有序过渡。健康体检机构须严格按照体检项目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花溪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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