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保持经济平稳运行至关重要。上半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财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贵阳贵安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区人大审查批准的年度预算,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全面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财政运行风险和挑战,总体上实现了财政收支的平稳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总体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全区及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599万元,下降4.73%,为年度预算的50.7%。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7721万元,下降16.5%,为预算的38.57%。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4310万元(含转下达乡镇6,933万元,下同),下降14.32%,为预算的39.37%。从收入结构来看,全区税收收入完成43918万元,下降17.4%,减收922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6681万元,增长16.6%。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4.49%,较上年同期下降8.33个百分点。
1.收入情况分析。从主要税种完成情况看,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实现持续平稳增收,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减收,土地增值税、契税减收幅度较大。上半年,对以前年度欠缴的税种加大追缴力度,其中,耕地占用税完成3466万元,增长217.4%;房产税完成3839万元,增长17.9%,土地增值税完成2222万元,下降32.2%,主要是去年同期贵阳万宏房地产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入库842万元,今年同期无大额的一次性收入入库。契税完成10078万元,下降42.4%,主要是全市开展的购房契税发放消费券活动由2022年年底延期至2023年3月底,缴纳契税发放消费券活动垫高基数,今年同比减收较为明显。
2.支出情况分析。全区上半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721万元,下降16.5%,为预算的38.57%。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4310万元,下降14.3%,下降较大的原因为2023年前三季度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经费在花溪区拨付,从去年四季度起已由市本级和贵安新区承担。上半年我区九项民生支出完成145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全区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区级收入-2061万元,为预算的63.1%,下降170.6%,下降较大原因主要是按照目前贵阳市土地出让有关政策,2022年以后出让的土地产生的土地出让价款收入缴入市级国库,2023年通过区级缴库的收入已全部入库,今年该项收入大幅减少,加上报地时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以负收入计,导致基金区级收入为负数。全区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759万元,下降22.2%,完成预算的33.2%,下降较多的主要原因为今年同期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4年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7万元;支出完成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下降58%,主要原因为年初预计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885万元,在预算执行中,区属国有企业受经济市场影响,经营收入不及预期,导致执行率较低。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225万元,支出完成15573万元,完成预算的40.61%,下降34.15%,主要原因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支从今年起已上划,纳入市社保中心统计,去年同期支出数统计在区级,今年不再统计,导致支出下降明显,将在调整预算时将该部分年初收支预算数调减。
二、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及成效
2024年上半年,区财政部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年初预算、调整预算,认真落实审查意见,全力以赴抓收入、争资金、强保障、防风险、严监督、促改革、谋发展,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一)聚焦财政保障能力,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是全力推进财源建设。紧扣收入目标,强化财政收入预研预判,对重点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加强走访调研,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及税收增减因素,分析存在的主要困难,研判工作措施,破解征管难点痛点堵点。坚持依法依规征收、及时足额入库,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599万元,完成预算的50.7%,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二是全力向上争取资金。始终把向上争取资金作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的重要途径,认真研究中央、省、市产业发展政策、扶持方向和财政投入重点,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上半年共争取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0421万元,同比增加10.3%。三是全力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精神,坚持厉行节约、能省则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大力压减非急需、非重点、非刚性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共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19849万元,压减率20%。将节约的财政资金集中增加对教育、生态环保、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投入。
(二)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擦亮高质量发展“底色”
一是全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上半年,民生类重点支出145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1.8%,其中,教育支出完成72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0.5%,全力保障了教育事业发展;卫生健康支出完成12588万元,全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群众生活更有“底气”、幸福更有“质感”。二是落实财政直达资金机制。依托监控系统,确保直达资金下达和监管“一竿子插到底”,推动资金快速直达,惠企利民。支出项目主要涉及城乡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抚对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等,上半年,共接收直达资金68226万元,预算指标分配进度100%,资金支付数31010万元,支付进度完成45.5%,高于全省平均进度1.4个百分点。三是推进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财政统发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实、做细“一卡通”统发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各项补贴。截至目前,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方式,发放补贴资金10462万元,涉及村干部待遇、城市居民低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大豆种植、优抚对象补助等68个项目,惠及68853人、81617户。
(三)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提升高质量发展“活力”
一是稳岗就业资金提效加力。严格落实《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在花溪区经开区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等稳岗支持就业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发挥财政职能,2024年上半年累计支付保就业资金1801万元,助力中小企业稳岗扩岗,确保就业大局稳定。二是持之以恒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鼓励通过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2024年上半年,政府采购金额10309万元,其中授予中小微企业8356万元,占比81.1%,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三是服务民营经济融资工作。对园区重点培育企业采取“一对一”金融管家包保服务,协调金融机构在石板园区、孟关园区设立金融服务窗口,与园区服务部、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联合办公,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开户、融资等难题。协调辖区3家金融机构针对园区开发了5款专属金融产品,上半年,累计支持园区企业贷款余额约40亿元,助力全区实体企业更好地发展。
(四)聚焦城乡协调发展,增强高质量发展“成色”
一是城镇建设持续强化。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改造,今年以来到位“一圈两场三改”及城中村改造相关资金20730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等项目,有效提升城市精准化管理水平。二是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持续实化。上半年,共计到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47万元。已分配下达资金4447万元,分配下达率为100%,累计支付1355万元,支付率30.47%。其中区级安排资金335万元,增长1.52%。三是全力保障农村“五治”。上半年支付“治房”资金402万元,提升乡村风貌;支付“治水”资金272万元,改善农村水生态;支付“治垃圾”资金214万元,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支付“治风”经费43万元,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支付“治厕”经费31万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力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五)聚焦防范化解风险,巩固高质量发展“底盘”
一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从讲政治的高度力保“三保”支出落地落实,合理安排预算优先顺序,坚持把“三保”放在支出的优先地位,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上半年“三保”支出共计124434万元,其中,保工资95926万元,保运转1933万元,保基本民生26575万元,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严格落实教育、卫生、低保等各项民生政策。二是兜牢债务风险底线。按照偿债计划的时间节点逐笔、逐项对全年到期债务本息进行认真统计,多措并举筹集偿债资金,确保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2024年上半年,区政府累计召开20次专题会议调度偿债工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及统筹各债务单位资金积极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未出现一起逾期和不良债务。三是兜牢资金安全底线。扎实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监管,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系统拦截疑似违规或大额资金92076万元,2117笔,对各预算单位发生违规支付资金行为,立即通知相关预算单位进行核实,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规或不规范操作问题,防范资金支付风险,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操作和有效支付使用。
(六)聚焦深化财政改革,蓄积高质量发展“势能”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由预算指标直接控制资金支付,防止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在同一规范指引、同一数据标准下编制、执行预算,真正实现预算全区“一盘棋”。以一体化系统全面运行为依托,实现资金支付信息追踪和追溯,不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动态监控,提高预算执行监督精细化水平。二是持续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突出绩效目标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源头作用,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和公开机制。编制并批复68家区级预算部门、1612个项目的绩效目标,涉及资金27.62亿元。上半年选取全区5个部门进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对7个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作为下半年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推动全区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三是持续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区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充分调动乡级加快发展、培植财源、自主理财的积极性,促进区乡财政持续稳定发展。修改完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并报审,目前,已正式印发了《花溪区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强化基层财政在巩固脱贫、推进乡村振兴和保障财源建设中的保障和引导作用。
(七)聚焦严肃财经法纪,打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是开展过紧日子重点监督。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成立区级督查组,对全区74家预算单位习惯过紧日子情况开展督查,共发现30个问题。对涉及的部门抓好整改,压紧压实过紧日子要求的主体责任和执行责任,严肃财经纪律。下一步,将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部门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二是开展部分领域财会监督。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黔财监〔2024〕9号)及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围绕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等问题开展自查,不断增强财会监督行动震慑力。经梳理汇总,自查阶段我区未发现问题。三是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做好以往年度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2018年以来共涉及需整改问题100个,已完成整改85个,剩余15个正在整改的事项已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施月调度和销号制度。同时,区审计局于今年上半年完成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审计,共提出问题6个,截至目前已整改3个。
三、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共财政预算除已纳入年初预算的上级转移支付外,中央、省和市下达花溪区上级转移支付5422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67万元,教育支出1299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25万元,农林水支出79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6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54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5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3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7万元等,其中区级使用部分正在按文件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逐步拨付,下达各乡(镇)专项转移支付693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村级组织运转、乡村振兴、农村垃圾治理等支出。
四、关于政府债务情况
(一)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4年,省财政厅下达花溪区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共计4009194万元(花溪区1298513万元,经开区432211万元,贵安新区22784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15470万元(花溪区284468万元,经开区13100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593724万元(花溪区1014045万元,经开区301209万元,贵安新区2278470万元)。
余额情况:2023年末,花溪区政府债务余额为3991526万元(花溪区1287318万元,经开区425739万元,贵安新区227846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04532万元(花溪区280002万元,经开区12453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586994万元(花溪区1007316万元,经开区301209万元,贵安新区2278469万元)。2023年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上级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
(二)债务本息偿还情况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我区积极筹措各项资金进行偿付,未发生一起不良和逾期。2024年上半年,我区已申请通过省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138035万元,通过预算安排偿付政府债券本息790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340万元,一般债券利息2556万元,专项债券利息5011万元。
(三)2024年上半年新增债券情况
2024年上半年上级下达我区新增地方一般债券5000万元,分配用于在建的公益性项目,分别为:一是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实施的贵阳市花溪区2023年废弃煤矿酸性废水治理工程250万元,二是区水务局实施的花溪区思雅片区甲秀南路配水工程1200万元,三是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实施的高坡新时代枫桥派出所建设项目270万元,四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的花溪区道路整治项目1200万元,五是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2022年花溪区农村“治厕”化粪池安装项目300万元,六是区交通局实施的花溪区C220羊洞至谷蒙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130万元、花溪区Y061小学至后坝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110万元、花溪区C030频都山庄至关口寨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60万元、花溪区C054大坡至下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50万元,七是区教育局实施的麦坪镇彭官小学设施设备采购195万元、燕楼镇中心完小设施设备采购180万元、花溪区燕楼镇中心完小改扩建工程555万元、花溪区麦坪镇彭官小学迁建工程500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全部开工建设,累计支出4,162万元,支出率83.24%。
五、政府预算收支执行存在的问题
在收入方面,花溪近几年财政收入主要靠房地产行业的一次性税收支撑,税源不可持续。2023年上半年,全区区级税收留存大于50万元的经营主体有110家,在2024年上半年收入实现增长的只有35家,主要涉及区产投公司、城发项目公司、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阳闽达钢铁有限公司等;收入下降共75家,减收11,344万元,平均降幅58.8%,主要涉及中铁澄丰置业、中澄房开、市城发公司、城南城市运营公司、万宏房开公司等。从主要行业来看,制造业、建筑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房地产业减收;房地产业上半年入库14,152万元,同比减收15,752万元,是花溪区减收最大的行业。
在支出方面,通过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对财政资源的统筹,适度加大财政支出规模,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721万元,下降16.5%,剔除去年上半年贵安新区在花溪区支出的数据30404万元因素,下降2.6%。在优化保障“三保”支出到位的情况下,税收收入的大幅度下降导致其他重点支出保障能力减弱,各项刚性支出压力持续加大,全区有限的财力和不断增长的重点支出需求间矛盾突出。
六、下半年财政工作的打算及措施
下半年将紧紧围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区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当前财政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稳增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全力以赴做好财力保障
一是加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力度。确保完成年度预期目标,全面强化各项收入征管,税务部门加强对重点税源、行业、企业的分析监控,强化欠税催缴力度,财政部门强化资源统筹管理,盘活各类资源资产资金。要坚持增资和增收并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增加可用财力,做大财政“蛋糕”,提高财政统筹保障能力。二是做好土地出让相关工作,各部门间强化沟通交流,积极主动与省、市相关部门对接争取支持花溪区土地出让工作,区级层面要做好台账管理,实时掌握我区土地出让及划拨情况,对手续完备的项目,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助力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力以赴落实财政政策
一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支出效率。坚持有保有压,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乡村振兴、教育、区域重大战略等重点领域,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二是继续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提高项目储备质量,要精准解读中央、省、市项目支持领域有关文件,各部门形成合力,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四化”基金、生态环保基金及其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持续形成投资拉动力。
(三)全力以赴深化财政改革
一是持续推进市对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新体制将进一步明确市、区收入分享比例,明确部分领域市、区财权事权的划分以及理顺行政区与开发区之间的财政体制关系,下一步我区将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完成市对下财政体制调整有关工作。二是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促进零基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用好绩效评价指挥棒,持续强化各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和调整的重要依据,提高绩效结果应用的刚性。
(四)全力以赴防范各类风险
一是防范“三保”风险。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积极发挥职能,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基层“三保”各项政策制度,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面落实“三保”支出保障责任,切实防范化解“三保”风险。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和平衡压力,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非刚性支出,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防范债务风险。积极做好下半年还本付息工作。对到期的债务本息进行逐笔分析,制定具体的偿债计划,逐笔逐项进行落实,通过展期重组、调整分期还款计划、预算安排资金、企业筹集资金等方式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偿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五)全力以赴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区级决算审计中查处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以往年度未整改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对一些屡审屡犯的问题,认真研究政策,剖析原因,堵塞漏洞,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加强财会监督。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维持财经秩序。要以常态化监督为根本,夯实财会监督职能,以专项监督为抓手,提升财会监督权威,以整改落实为导向,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财会监督见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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