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溪区2023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花溪区2023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保持经济平稳运行至关重要。上半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全面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实现了财政收支的平稳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总体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区及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598万元,同比增长33.98%,为年度预算的58.22%。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2,862万元,同比增长12.13%,为预算的40.94%。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3,439万元(含转下达乡镇1,570万元,下同),同比增长10.62%,为预算的40.66%。从收入结构来看,全区税收收入完成53,141万元,同比增长42.12%;非税收入完成31,457万元,同比增长22.15%。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2.82%,较上年同期增长3.6个百分点。
1.收入情况分析。从主要税种完成情况看,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实现持续平稳增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减收,土地增值税减收且减收幅度较大。增值税完成17,375万元,同比增收20,711万元,主要增收原因为增值税留抵退税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以及部分行业大幅度增收等原因;契税完成17,507万元,同比增长127.36%,主要是购房契税发放消费券活动由2022年年底延期至今年一季度,自然人办理增量房缴纳契税大幅增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408万元,同比下降31.38%,主要减收原因为去年恒大同期缴纳欠税696万元,今年同期无此项收入;土地增值税完成3,275万元,同比下降81.17%,主要原因是碧桂园去年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缴纳一次性税收12,147万元,今年无此项收入导致同比下降明显。
2.支出情况分析。全区上半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862万元,同比增长12.13%,为预算的40.94%。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3,439万元,同比增长10.62%,同比增长较大的原因为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费以及年初预发放2022年考核奖等支出。上半年,我区九项民生支出完成165,47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8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7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区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区级收入2,919万元,为预算的81.08%,同比下降94.84%,同比下降较大原因主要是2022年以后出让的土地产生的土地出让价款收入缴入市级国库,2022年以前出让的土地按原政策缴入区级国库,去年同期收入52,916万元,去年已将往年的土地款基本缴纳完毕,今年该项收入大幅减少。全区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706万元,同比下降62.26%,完成预算的42.38%,同比下降较多的主要原因为今年同期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大幅下降,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3年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完成250万元,同比下降42.13%,完成预算的8.69%。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249万元,支出完成23,650万元,完成预算的50.06%,同比增长42.33%。
二、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及成效
2023年上半年,区财政部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围绕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落实基层“三保”和支持国家、省、市、区重大战略,扎实做好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增长各项工作,强化财政管理,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一)多措并举强化收入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组织收入责任。结合主要行业发展形势,加强对税收收入增减因素分析及组织收入形势的研究和判断,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组织收入工作。二是严守底线,依法征税。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依法依规征收税费底线,严禁以各种形式征收“过头税费”,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坚持“该收的收上来,该减的减出去”。三是延伸范围,强化税源监控。在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上下功夫,对花溪区内重点企业的税源实施重点监控,同时扩大实时监控范围,逐步实现由重点税源向整体税源的监控过渡。
(二)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一是做足做实“三保”预算。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量入为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年初足额编制我区“三保”预算。二是预算执行中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在预算执行中,统筹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库款水平,科学合理安排支出,今年上半年,保障“三保”支出142,583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27,708万元、保工资支出111,544万元、保运转支出3,331万元。确保了全区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关正常运转、基本民生政策全面落实,未发生“三保”风险。
(三)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
一是政府采购政策精准发力。上半年已备案29个限额以上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22,871万元。上半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资金为12,33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2,037万元,节约采购资金298万元。已上线的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和即将上线的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二是稳岗就业资金提效加力。严格落实《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在花溪区经开区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等稳岗支持就业文件精神,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上半年支付各级保就业资金1,560万元,助力企业稳定岗位、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三是培育市场主体激发活力。落实企业达产增产奖补、流动贷款贴息、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以及微型企业后续深度扶持等政策,支付各类培育市场主体,扶持产业企业发展资金等526万元,通过给予企业政策补贴,扶持工业企业发展,壮大园区发展,多措并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严格按照“两个只增不减”的财政教育投入要求安排区本级教育经费,全区上半年教育支出95,447万元,占全区上半年支出的44.84%。二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严格按照标准安排城乡居民医疗补助经费,及时拨付各级医疗补助资金,上半年投入13,22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支出、疫情防控等方面,助力公共医疗水平高质量发展。三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上半年,花溪区2023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开始执行,累计拨付城乡低保、孤儿生活补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各项困难群众救助金3,56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四是加大投入助力乡村振兴。上半年农林水支出12,4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水利工程建设、财政衔接乡村振兴等方面;五是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上半年累计拨付安全生产各类经费1,4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51%,主要用于消防站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居民用电、防汛等方面。
(五)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一是加快老城区改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改造,上半年共计到位一圈两场三改相关资金8,527万元,有效提升城市精准化管理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提高城市“颜值”。上半年共计到位资金17,493万元,主要用于道路绿化养护,垃圾处置、道路维修整治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全面提高城市“颜值”。三是促进旅游提质增效。上半年区级预算到位旅游产业专项资金1,994万元,主要用于花溪之夏·避暑季、“青岩花灯戏”、电影主题交响音乐会、荧光夜跑、高坡洞穴酷玩极限音乐会、元宵灯谜等活动,促进旅游提质增效。
(六)持续严肃财经纪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拟定并印发《花溪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花溪区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区专项行动工作。二是聚焦重点领域。聚焦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基层“三保”保障、地方政府债务违法违规问题、财政收入虚收空转、违规返还财政收入问题等九个方面,通过自查、复查和重点抽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建立工作台账,坚持立行立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制管理,逐项整改销号,并同步着手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七)坚决防范债务风险
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加大区债务办的统筹力度,压实各债务单位责任,按照债务到期时间节点,逐笔、逐项制定全年到期债务本息偿还计划,对存量债务进行台账化、清单式管理,科学分类,精准施策。二是多措并举,助力化债。积极和金融机构对接,通过展期降息等方式缓解短期偿债压力,上半年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和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化解到期债务。三是调度有力,风险可控。上半年共召开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专题会26次,落实落细偿债措施,未出现一笔逾期和不良债务,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三、财政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3年上半年,除已纳入年初预算的上级转移支付外,中央、省和市下达花溪区上级转移支付86,45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9万元,教育支出30,48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6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52万元,农林水支出7,2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1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55万元等,其中区级使用部分正在按文件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逐步拨付,下达各乡(镇)专项转移支付1,570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
四、关于政府债务情况
(一)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限额情况: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花溪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共计3,434,187万元(花溪区1,005,349万元,贵安新区2,278,470万元,经开区150,36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5,701万元(全部为花溪区),专项债务限额3,308,486万元(花溪区879,648万元,贵安新区2,278,470万元,经开区150,368万元)。
余额情况:2022年末,花溪区政府债务余额为3,348,756万元(花溪区919,919万元,贵安新区2,278,469万元,经开区150,36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0,776万元(全部为花溪区),专项债务余额3,227,980万元(花溪区799,143万元,贵安新区2,278,469万元,经开区150,368万元)。2022年,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上级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
(二)债务本息偿还情况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我区积极筹措各项资金进行偿付,确保每一笔到期债务足额及时偿还,未发生一起不良和逾期。2023年上半年,我区已申请通过省级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19,940万元,通过预算安排及时偿付政府债券利息及费用20,64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2,26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18,380万元。
(三)2023年上半年新增债券情况
2023年上半年,上级下达我区新增地方专项债额度10,981万元,其中,第一批已下达资金4,000万元,分配用于花溪5万吨储备粮库建设项目;上半年未获得一般债券支持。
五、政府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在收入方面,从上半年财政收入来看,2023年经济总体回升,为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奠定了基础,但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一是目前消费市场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居民消费意愿不强,大型商务综合体经营困难,市场需求疲软。房地产行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普遍存在市场信心不足,对2023年生产经营目标较为保守,内生动力不足。二是存量可挖掘空间不大,受房地产市场行情影响,房地产项目增值较低,土地增值税清算预计无大额入库,上半年土地增值税收入3,275万元,仅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87%,占税收收入的6.16%,预计下半年难以反弹。三是一次性税收占比较高,得益于契税返消费券活动的加持,上半年存量契税基本清缴完毕,契税收入17,50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7.3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0.69%,占税收收入的32.94%,下半年预计会大幅下滑。全年财政收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在支出方面,通过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对财政资源的统筹,适度加大财政支出规模,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86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13%,“三保”支出保障到位,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但部分重点支出及市下任务无财力保障。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项刚性支出压力持续加大,各部门均有目标任务,需财政匹配相应的资金支持,全区有限的财力和不断增长的重点支出需求间矛盾突出。
六、下半年财政工作的打算及措施
下半年将紧紧围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区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当前财政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稳增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全力以赴做好财力保障
一是继续以土地增值税清算为组织收入重要抓手。集中人力资源,明确工作时间进度,确保完成万科花溪大都会、金科·集美阳光等项目清算。二是切实加强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土地税收管理。盯紧土地出让项目、耕地报批项目工作进度,及时组织收入申报入库。三是持续加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联合乡镇、街道继续加大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排查,部门联动,明确税源,细化责任、台账跟踪管理。四是积极探索土地出让新增长点。利用气候和生态优势,相关部门到武汉、广州、西安等火炉城市招商,努力推动打造康养型,避暑型地产,形成土地出让新增长点,以增加土地出让收入。
(二)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
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提高项目储备质量,积极争取新增地方专项债券和“四化”基金、生态环保基金及新动能基金支持我区项目建设,以地方专项债和政策性基金为引子,鼓励和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花溪区,最大限度撬动社会资本,为花溪区高质量发展引来“金融活水”。二是紧盯“助企纾困”,积极探索服务企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等举措,推动减税降费继续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和引导作用,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
(三)强化基层“三保”保障
严格落实“三保”是财政主体责任,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不动摇,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积极发挥职能,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基层“三保”各项政策制度,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面落实“三保”支出保障责任,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确保我区不出现“三保”风险。
(四)深化预算体制改革管理
一是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破解各部门预算固化格局,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严格项目审核,前移评审关口,强化对支出项目必要性、合规性、合理性的审核。优化预算安排和财政支出结构。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作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化解财政收支矛盾的基本原则,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将绩效评价运用到预算编制中,切实做到“花小钱,办大事”。
(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一是继续充分利用《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关于缓释的利好政策,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通过展期、调整分期还款计划及借新还旧等方式缓释债务风险。二是积极做好下半年还本付息工作。对到期的债务本息进行逐笔分析,制定具体的偿债计划,逐笔逐项进行落实,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偿债,确保下半年不出现债务风险。三是强化财政约束,培植稳定可持续的税源,盘活闲置资源资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
(六)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对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区级决算审计中查处的预算分配管理、预算执行、专项债券建设项目进度、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对一些屡审屡犯的问题,认真研究政策,剖析原因,堵塞漏洞,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常委,加强预算管理,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运用积极财政政策继续服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提高效能、更加精准和可持续,平衡稳增长、防风险、落实基层“三保”和支持国家、省、市、区重大战略等多重目标,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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