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贵阳市花溪区信访局是区委负责信访工作的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和省信访局、市信访局、转办信访事项的督办落实。
2.负责处理人民群众通过书信、来电、网络等形式给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领导同志的建议、意见和投诉请求;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报告有关重要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
3.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乡(镇)、社区和区直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4.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5.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和重要文稿,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
6.督促检查有关信访工作批示的落实; 督促检查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及信访事项办理;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开展信访问题风险评估。
7.统筹协调推进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建设;承担、指导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8.统筹协调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指导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
9.统筹推进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信访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 统筹开展信访宣传工作。
10.组织开展群众工作调查研究; 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11.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12.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4个处室,下属2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信访局决算、所属花溪区群众工作中心和所属花溪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指挥调度中心决算。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816.0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56.15万元,降低16.06%。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18年减少26.1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19年比2018年减少129.96万元,累计减少156.15万元。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36.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6.0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06万元,占39.39%;项目支出409.44万元,占60.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816.0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56.15万元,降低16.06%。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18年减少26.1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19年比2018年减少129.96万元,累计减少156.15万元。
(五)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7.28万元,降低20.7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调整,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款项)572.39万元,占84.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款项)52.03万元,占7.7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款项)16.08万元,占2.38%;其他支出(229款项)35万元,占5.18%。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976.6万元,支出决算为675.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9.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款项)当年预算为767.88 万元,支出决算为572.39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4.5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项目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款项)当年预算为17.54 万元,支出决算为52.03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96.6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调增。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款项)当年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行政医疗预算数多估算。
2、其他支出(229款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3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往年项目付款支出。
(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85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85万元,比上年减少0.22万元,降低20.39%,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5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03万元,降低3.05%,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19万元,降低100%,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0.9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见“五、附件 《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业务外包、网格化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8万元,比2018年增加1.95万元,增长19.62%,主要原因是 。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附件
1、区网格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业务外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
区网格中心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业务外包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或部分)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2)项目支出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花溪区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业务外包、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推广运行经费等 | |||
主管部门 |
花溪区信访局 |
实施单位 |
花溪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指挥调度中心 | |
资金来源 |
资金总额(万元) |
花溪区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业务外包、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推广运行经费,金额:160.91万元。 | ||
财政资金 |
160.91万元 | |||
其中:本级安排 |
160.91万元 | |||
其他资金 |
||||
绩效目标 |
项目绩效目标 |
目标完成情况 | ||
有效承接12345平台上辖区内案件的处置办理 |
有效承接12345平台上辖区内案件的处置办理 |
截止2019年12月,花溪区共受理案件41250件,已处置41250件,处置率100%,按期处置40705件,按期结案率98.68%,目前花溪区在全市月度考核平均分99.32,在全市排名第4。 | ||
自评价分数 |
100分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