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和省信访局、市信访局、转办信访事项的督办落实。
2、负责处理人民群众通过书信、来电、网络等形式给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领导同志的建议、意见和投诉请求;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报告有关重要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
3、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乡(镇)、社区和区直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4、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5、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和重要文稿,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
6、督促检查有关信访工作批示的落实;督促检查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及信访事项办理;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开展信访问题风险评估。
7、统筹协调推进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建设;承担、指导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8、统筹协调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指导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
9、统筹推进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信访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开展信访宣传工作。
10、组织开展群众工作调查研究;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11、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12、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花溪区信访综合服务中心职责:(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2)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协助主管部门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4)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5)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部门)内设2个处室,下属1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信访局决算、所属花溪区信访综合服务中心决算。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花溪区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718.87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97.18万元,下降11.91%。主要原因是: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2019年减少151.2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20年比2019年增加54.11万,累计减少97.1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8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4.7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1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41万元,占68.96%;项目支出222.97万元,占31.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718.87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97.18万元,下降11.91%。主要原因是: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2019年减少151.2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20年比2019年增加54.11万,累计减少97.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8.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88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29.35万元,行政运行资金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86.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款项)637.75万元,占88.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款项)58.76万元,占8.18%;卫生健康支出(210款项)21.86万元,占3.0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924.31万元,支出决算为718.3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7.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调整、人员行政事业养老、医疗支出预算数多估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款项)当年预算为841.80万元,支出决算为637.7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5.7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调整,但采购流程未完成,导致无法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款项)当年预算为59.66万元,支出决算为58.7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行政事业养老支出预算数多估算。
(3)卫生健康支出(210款项)当年预算为22.85万元,支出决算为21.8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5.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行政医疗支出预算数多估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5.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6.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9.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万元,比上年增加0.85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公务用车1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减少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0.85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因车辆年久老化严重,维修费较高;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日常加油及维修等。2020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相关开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5万元,比2019年增加7.27万元,增长61.1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均为其他用车(其他用车主要是:处理日常信访维稳及矛盾纠纷等工作);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见“五、附件 《花溪区2020年驻京维稳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附件
花溪区2020年驻京维稳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花溪区每年三月、十月,全国两会、“党代会”期间组成工作组到北京、郑州开展信访维稳及乡(镇、街道)人员常规驻京维稳工作经费。
(2)自评价结论: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
(3)主要存在的问题:无。
(4)经验及建议:项目支出绩效工作完成较好,达到预期效果。
(5)项目支出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驻京维稳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花溪区信访局 |
实施单位 |
花溪区信访局 | |
资金来源 |
资金总额 (万元) |
驻京维稳工作经费,金额:50万元。 | ||
财政资金 |
50万元 | |||
其中:本级 安排 |
50万元 | |||
其他资金 |
||||
绩效目标 |
项目绩效目标 |
目标完成情况 | ||
驻京维稳工作经费 |
2020年花溪区信访局于三月、十月,全国两会、“党代会”期间,组成工作组到北京、郑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 2020年花溪区乡(镇、街道)人员完成常规驻京维稳工作。 | |||
自评价分数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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