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12月)及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三)部门人员构成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二)政府采购情况(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五、专有名词解释六、2020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区组织、干部、人才、公务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做好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
(2)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的建设;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发展、统计等工作;指导组织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新时代党建理论研究;承担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区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提出区管领导班子、干部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区管干部的考察、考核,办理任免、工资、待遇、奖励、退休审批、档案管理等有关手续;负责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任职审批、调配交流及安置工作;协助管理市委和地方共同管理和共建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4)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人才政策;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组织实施重要人才工程;贯彻落实人才工作政策规定,督促全区人才工作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5)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绩效管理、统计、档案管理等;负责公务员监督;负责公务员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
(6)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区管干部、乡(镇)、社区领导干部和有关干部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区干部教育体制改革、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等工作。
(7)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审理区管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8)负责离休干部和副科级以上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退(离)休工作的有关政策。
(9)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区委老干部局。
(10)职责调整。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组织部。
(11)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组织部部机关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远教办:全额事业单位1个,为党建办。其中部机关内设5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信息科)、干部科(干部监督科)、组织科、人才科(干部教育科)、公务员管理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39人,包括行政编制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8人、全额事业编制13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扣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助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各方面优秀人才,为创建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打造中高端大众消费品制造核心承接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教育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进。
坚决坚守政治忠诚。始终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最根本政治纪律和首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把握政治方向,永葆政治本色。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学习强国”“两学一做”APP、“花溪党建网”“花溪党建”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学习。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主题教育的扎实成效推动花溪高质量发展。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察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高质量开好全区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开好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
2.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中共花溪区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牢牢把握根本任务和总体要求,狠抓四项重点措施,做到“五个突出、五个确保”,以主题教育的扎实成效推动花溪高质量发展。
3.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坚决贯彻执行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围绕全市、全区组织工作重点和年初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工作要点,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选干部配班子,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主线,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4.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统筹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运用改革创新理念,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5.着力打造近悦远来的人才高地。
花溪区按照新时代人才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需求,着力聚焦对外开放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人才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我区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6.自身建设。
花溪区委组织部注重抓基础、强自身、提效能,增强内生动力,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脱贫攻坚结对帮扶,每月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新时代组工微讲堂”培训,丰富机关文体活动,落实关心关爱组工干部机制,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坚持强筋健骨,始终做到服务党员,服务干部,进一步树立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为区委当好选人用人参谋助手,为花溪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38.7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8.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638.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521.55万元,项目支出1117.15万元。2020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26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6.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20年平时考核奖、调入人员工资等;项目支出减少371.6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创新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经费、贵阳市“新时代学习大讲堂”信息技术服务费用等专项经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38.7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8.7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减少26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6.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20年平时考核奖、调入人员工资等;项目支出减少371.6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创新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经费、贵阳市“新时代学习大讲堂”信息技术服务费用等专项经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38.7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3201)行政运行464.61万元;(2013204公务员事务)14万元;(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75.15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6.40万元;(208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万元;(20808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0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6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4万元;(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3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55万元(人员经费480.04万元,公用经费41.51万元),较上年增加106.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20年平时考核奖、调入人员工资等;项目支出减少371.6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创新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经费、贵阳市“新时代学习大讲堂”信息技术服务费用等专项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38.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8.7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减少265.0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创新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经费、贵阳市“新时代学习大讲堂”信息技术服务费用等专项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638.70万元,基本支出521.55万元,项目支出1117.15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106.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20年平时考核奖、调入人员工资等;项目支出减少371.6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创新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经费、贵阳市“新时代学习大讲堂”信息技术服务费用等专项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1.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0.04万元,公用经费41.5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7.78万元,原则上不超过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执行“零增长”,与上年持平。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75万元,原则上不超过2019年预算数,执行“零增长”,与上年持平。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03万元,原则上不超过2019年预算数,执行“零增长”,与上年持平。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51元,较上年增加5.41万元,增长14.99%,增加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在职人员,相应增加了机关办公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828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预算数(万元) |
绩效目标 |
1 |
人才经费 |
160.8 |
加强人才开发和培养,激发人才创作活力,为我区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
2 |
干部教育培训经费 |
160 |
提高干部能力和综合素质 |
4 |
村级组织运转工作经费 |
371.6 |
保证村级办公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服务群众能力。 |
5 |
干部驻村工作经费 |
135.6 |
充分调动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工作积极性,有效保障驻村工作扎实开展。 |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专有名词解释(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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