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及填报口径说明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及填报口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1-21 16:0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进行研究作出部署,推进平安花溪、法治花溪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区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和市委政法委提出建议。掌握分析全区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全区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全区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研究全区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 设的具体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好政法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素质。承担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委机关;事业单位2个,为花溪区法学会、花溪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其中委机关内设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维护稳定指导科、综合治理指导科、执法监督科、国家政治安全指导科(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工科。由于所属两个事业单位为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所以由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统一预算财务管理。

(三)部门人员构成: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57人,包括行政编制15人、全额事业编制42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50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全额事业编制35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人员50人,退休人员10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按照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区委的安排部署,认真总结工作,深入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政法工作,坚持强基础抓创新推改革,奋力开创花溪政法工作新局面,全力为花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全面系统总结“十三五”时期政法工作,进一步坚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精准剖析政法工作存在的短板差距和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高质量做好2022年各项工作,为花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890.38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0.38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890.38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104.8万元,项目支出1785.58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5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3.2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保、医保、晋档、晋级、晋薪等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目标奖(上年度未完全列入预算)增加,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890.38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0.38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890.38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104.8万元,项目支出1785.58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5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3.2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保、医保、晋档、晋级、晋薪等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目标奖(上年度未完全列入预算)增加,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89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0.38万元。较上年增加15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3.24万元,2040201(行政运行)较上年增加292.6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晋档、晋级、晋薪等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目标奖(上年度未完全列入预算)增加;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较上年增加16.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1名行政退休人员,2022年预计增加2名行政退休人员;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1名行政退休人员,2022年预计增加2名行政退休人员;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计增加2名行政退休人员;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较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计新进人员、医保基数调整;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上年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计新进人员、社保基数调整。项目支出减少178.85万元,其中: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较上年增加39.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维稳、反邪、综治工作经费;2040221(特别业务)减少169.6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病残收治费;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01万元,主要原因是流管人口协管员被整合,流动协管员工资及保险从2109999调整到2013603;2013602(一般行政管理支出)增加29.5万元,主要原因是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业务外包经费增加;2013603(机关服务)增加123万元,主要原因是流动人口协管员被整合,流动协管员工资及保险从2109999调整到201360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890.38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0.38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890.38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104.8万元,项目支出1785.58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5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3.2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保、医保、晋档、晋级、晋薪等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目标奖(上年度未完全列入预算)增加,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2890.38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104.8万元,项目支出1785.58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5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3.2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保、医保、晋档、晋级、晋薪等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目标奖(上年度未完全列入预算)增加,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1.38万元,公用经费83.4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4. 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5、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表由一级单位负责填报,二级单位无须填报。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位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2022年区委政法委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本单位职责、政法工作要点、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1、2022年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业务外包项目预算支出198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全区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业务工作。

2、2022年平安在线视频监控项目预算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全区平安在线视频监控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今年我单位本级及下属2家二级单位的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5.02万元,上升72.35%。增加原因为2022年公用经费标准比上年度有所提高。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今年我单位及下属2家二级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2万元,其他采购预算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今年年初,本单位及下属2家二级单位的国有资产合计543.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543.52万元。区委政法委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资产较上年增加70套疫情防控摄像头。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785.58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有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业务外包项目、平安在线视频监控项目等,无涉及扶贫、教育、医疗等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

(六)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其他共产党支出(36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公安(02款)行政运行(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公安(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公安(02款)特别业务(21项):指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类)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210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附件2: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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