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一、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统战工作调查研究,贯彻执行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区委和市委统战部反映我区统战工作的动态和情况,提出我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我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区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协调、检查落实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向区委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我区的海外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区涉台事务,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侨务工作。
5、负责我区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了解我区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协助区委做好民族、宗教、台办、侨联、工商联的干部管理工作。
9、受区委委托,指导区工商联工作;联系、指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工作;管理对台工作。
10、承办区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3个处室,即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无下属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决算只有本级单位1 个。
二、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46.1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37.12万元,增长17.76%。主要原因是:增加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奖励工作经费;调入在职职工2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提前拨付2017年职工目标奖 。
(二)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万元,占67.88%;项目支出67万元,占32.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46.1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37.12万元,增长17.76%。主要原因是:增加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奖励工作经费;调入在职职工2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提前拨付2017年职工目标奖 。
(五)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8万元,增长20.72%。主要原因是:增加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奖励工作经费;调入在职职工2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98万元,占92.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万元,占4.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8万元,占3.83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46.1万元,支出决算为208.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4.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职工年度考核未完成,拨付的2017年职工目标奖37.5万元尚未支付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162.48万元,支出决算为124.9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76.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职工年度考核未完成,拨付的2017年职工目标奖37.5万元尚未支付 。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当年预算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8.64万元,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 行政单位医疗。当年预算为7.98万元,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87万元,比上年增加3.1万元,增长402%,增加原因是因公派人到台湾参加活动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08万元,占79.54%,比上年增加3.08万元,增加原因是因公派人到台湾参加活动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9万元,占17.85%,比上年减少0.08万元,降低10.41%,减少原因是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2.62%,比上年增加0.1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增加接待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08万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是因公派人到台湾参加活动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燃油费等。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万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万元,比2016年降低7.64万元,72.38%,主要原因是2017年比2016年减少专项业务活动的开展。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1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共有车辆1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项目经费主要有党外干部工作经费、干部培训费、三包两属慰问费、民主党派活动费、侨联及台办工作经费等,均为办公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经费的使用确保了财政资金收支安全运行,无直接经济效益。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本次所公开数据与2017年决算报表一致。
2018年9月21日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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