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委党校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2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干部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培训和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农村基层干部、中青年干部、国家公务员;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基层开展理论研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到基层上党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委党校属于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五个:办公室、教务科、科研办、社会主义学校工作科、后勤总务室等5各科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22人,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1人、全额事业编制11人(工勤编制1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16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干部培训。根据区委安排,积极主动抓好干部培训工作,开展“1+10”干部教育培训和开发新课程。
(二) 教学科研。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区情及热点问题的研究,为提高党校教学质量服务,为区委和政府决策服务。
(三)理论宣讲。深入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区全会精神的宣讲。
(四)队伍建设。根据工作的需要,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适应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要求的人才队伍。
1、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56.1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1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92万元,项目支出37.2万元,2022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了44.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22年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及补助支出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了9.6万元,主要减少了专项办公业务费和新校区设施购置及维修维护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56.1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1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92万元,项目支出37.2万元,2022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了44.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22年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了9.6万元,主要减少了专项办公业务费和新校区设施购置及维修维护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6.1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基本支出418.92万元:(2050802)公用支出28.36万元,人员经费390.56万元(其中(2050802)工资福利支出296.33万元,(2050802)补助支出为94.23万元。(2050802)工资性支出233.19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20万元,(205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万元,(2050802)职工工伤保险0.54万元,(2050802)其他社会保障1.6万元),较上年减少44.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22年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8.36万元,增加了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办公经费。项目支出37.2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了9.6万元,主要减少了专项办公业务费和新校区设施购置及维修维护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1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减少5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22年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45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92万元,项目支出37.2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减少了44.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22年工资奖金津补贴、晋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项目支出37.2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了9.6万元,主要减少了专项办公业务费和新校区设施购置及维修维护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8.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56万元,公用经费28.3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85万元,较上年比减少了0.85万元,较上年下降50%,主要原因是加强厉行节约。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85万元,较上年比减少了0.85万元,主要是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列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及预算构成,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说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方向和用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请注明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36万元,较上年增加7.04万元,增加24.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7.2万元。
1、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重要项目有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额的比重为4.16%。
1、教学科研经费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额的比重为1.09%,项目概况是深入基层调研,撰写科研报告,公开发表理论文章,为教学服务和区委区政府决策服务。
2、信息化服务及维护费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额的比重为1.97%,项目概况是保障单位日常办公和网络服务,确保教学和远程视频正常运转。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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