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办公室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办公室
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19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 部门概况
- 区委办公室主要职能是:
- 负责办理区委的日常工作事务,确保区委工作正常运转。
- 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处理相关重大问题提供决策服务。
- 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市委及区委领导同志批示的转办和督办落实,负责区委机关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提案和民主党派调研报告的分解督办。
- 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总体工作部署,收集处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为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向市委办公厅、区委报送日常信息。
- 负责区委财经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为区委处理重大财经问题提供决策服务。
- 负责区委文稿的起草、修改、审核和印发工作。
- 负责区委日常文电处理,区委党内法规制定和报备、重要文件法规前置审核以及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 负责区委会议和区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区委总值班和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 负责重要接待任务的组织安排和协调服务工作。
- 负责全区档案行政管理工作。
- 负责区委办公室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和全区党委办公室电子政务的统筹指导工作。
- 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文件和党、政、军领导机关、要害部门机密文电、信件及密码的传递、管理和清退工作。
- 负责区委保密工作。
- 负责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 负责区委、区委领导有关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以及区委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 协调统筹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委办公室有关事宜。
- 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办公室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区委办公室;全额事业单位2个,为花溪区全面深化改革数据服务中心、花溪区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花溪区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其中区委办公室内设9个科室,分别为秘书一科、秘书二科、常务综合科、政策研究科、改革发展科、信息科(区委总值班室)、行政科(人事科)、机要科、保密科。(三)部门人员构成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办公室及所属单位总编制50人,包括行政编制 30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14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员29人,退休人员14人。
- 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紧扣打造成为“全市开放发展的增长级”和“全市中高端大众消费品制造核心承接区”的发展目标,坚持高标准要求、加快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一品一业、百业富贵”发展愿景,做大中高端消费,做强中高端制造,提振实体经济,培育新增长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以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助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72.4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2.47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072.4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537.47万元,项目支出535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及发放调入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项目支出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增加工作经费。(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7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2.47万元。较上年增加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及发放调入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项目支出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增加工作经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72.4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3101)行政运行449.33万元,(2013102)优秀单位奖励工作经费20万元,(2013105)专项业务费515万元,(2101101)行政医疗费31.2万元,(2080505)养老保险33.96万元,(2080506)职业年金14.01万元,(2010301)预拨成果奖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47万元(人员经费487.79万元,公用经费49.68元),较上年增加41.20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及发放调入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项目支出535万元,较上年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增加工作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2.4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增加86.1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发放调入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增加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07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47万元,项目支出535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41.20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及发放调入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项目支出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增加工作经费。(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7.47万元,其中:487.79万元,公用经费49.68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60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7.69%,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控制开支。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5%,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控制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就餐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就餐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2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2%,减少原因是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68万元,较上年增加9.32万元,增长18.76%,增加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及交通补贴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14.44万元。)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预算数(万元) |
绩效目标 |
1 |
2018年度改革创新项目评选 |
114.44 |
为营造改革创新环境,激励全区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让创新在全区蔚然成风,奋力推进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申报单位聚焦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各单位承担的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在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决策服务等领域的理念、制度、机制、政策、方法、管理方面取得的改革创新成果,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明显推动作用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 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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